资源描述
焊接材料回收制度
为了节约焊材,保证焊接工程质量,保持平安、清洁、文明的施工环境,特制定焊材回收制度。
1、每个焊工只同意领用、退回本人本人使用的焊材,不同意几个焊工所需的焊材由一个焊工领用、退回,并要求当天退回剩余焊材及焊材头。
2、焊工在焊接施工过程中,不得乱抛乱丢焊材头及剩余焊材,必须放回焊条保温筒内,下班后交回焊材库,由焊材治理人员点收,并填好《焊材回收记录单》。
3、焊接时,焊条头焊后余留长度不得超过50mm,焊丝头焊后余留长度不得超过60mm,特别位置焊接时,同意部分焊材头剩余长度超过这个限度。
4、焊条回收率:要求地面组装阶段到达97%,安装阶段不得低于95%。到达这个要求的,按实际回收数给予适当奖励;焊丝回收,一根焊丝回收带色标的两根焊丝头,回收要求同焊条头。奖励金额按实际回收数给予适当奖励。焊材回收率低于90%的焊工,给予扣款处理,扣款数额为:领用数与实际回收差额部分0.5元/根。
5、焊条烘焙员每月把每个焊工当月的焊材领用数及焊材头回收数进展统计,把统计结果上交给物资部和工艺部,由两部门审核后报主管经理批准,按照规定奖惩。
6、焊材回收假设出现异常情况(如当天退回焊材数超过当天领用数等),该焊工当月不予建奖,并每次扣罚50元。
7、焊工领用出去没使用完的焊条当天下班前退回焊材库,并重新焊干,此批焊材应做好识别标记,第二天发放焊材时,此批焊材应优先发放。焊条重新烘干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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