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监视员职责一、对煤矿企业、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平安消费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的情况进展监视检查。 二、参加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并监视兑现;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区投产验收。 三、参与平安规划、平安规章制度、平安消费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制定。 四、监视检查平安设备、设备、装置和仪器的使用,监视检查工作质量、设备质量及与平安有关的产质量量。 五、参与组织领导平安大检查,监视事故隐患排查,提出改良平安工作意见,监视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检查中觉察的征询题。 六、监视检查平安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七、调度平安情况,组织平安活动,总结推行先进经历,向所在单位和上级提出平安对策和建议。 八、催促企业领导按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及时参加组织事故调查,分析缘故,追查责任,催促事故单位按期上报,并对防范措施执行情况进展监视检查。 九、监视治理职工平安教育和平安技术培训。 十、监视检查灾害预防与处理打算的编制、演习和执行,定期检查矿山抢救队的战斗才能。 十一、配合和协助群众团体做好群众平安监视检查工作和开展平安括动,催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他们提出的意见,受理在平安工作中因坚持原那么,按章办事而遭到打击报复的事件。 十二、负责平安检查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与技术业务学习,开展平安监查系统竞赛,总结交流平安检查与平安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