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质室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平安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对现场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平安负有监视的责任。2、参与工程治理筹划,负责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平安的组织治理工作;组织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技术部门制定的整改预防措施,监视执行落实情况。3、负责特种设备的平安监视工作,催促和配合物资设备部门组织对特种设备进展平安技术检测检验工作,建立特种设备平安技术检测检验台帐。4、配合上级及有关部门做好进场施工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平安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并建立台帐。5、组织制定创优规划,按照各级优质工程、平安样板(文明
2、)工地评选条件,搜集和提供有效材料,按时进展申报。参加工程验交。6、组织制定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平安的规章制度、方法;催促工程部制订平安设计、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平安保证措施并审查;催促和配合有关部门编制职业健康平安、文明施工措施经费打算。7、识别评估风险后,制定躲避和转移风险技术措施,搜集分析与风险相关信息,并进展风险要素监控。8、对违犯施工程序,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按设计图纸及标准施工,使用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及不按平安规程标准操作者,有权制止和处分,必要时可向主管领导提出暂停施工;对危害工程质量行为,有权越级上报。9、负责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以及发放方法制定,监视执行落实情况。10、建立平安质量内业台帐,按时填报平安质量各种报表,做到及时标准、齐全真实。11、在评先奖励工作中有对被评选人员按照其对平安质量工作的实绩行使否决的权利;对在平安质量工作中觉察并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人员,有权提出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