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储存平安规定1、危险化学品储存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平安消费规章制度。2、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装备有专业技术人员;仓库工作人员应进展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3、应当制定事故急处理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4、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治理制度。5、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装备可靠的个人平安防护用品。6、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7、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8、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功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采纳的储存方式应与其性质相习惯。9、各类化学功能互相抵触或灭火及防护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不得混合储存。10、储
2、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11、危险化学品无质量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现象。12、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平安区域。13、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14、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平安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规定。15、危险化学品储存建筑物、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并符合国家规定。16、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应符合平安要求。17、储存易然、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且符合国家标准。18、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通排风设备,并保证通风良好。19、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装置。20、通风管道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时,应用非燃烧材料进展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