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员平安责任制1.贯彻执行有关平安技术,劳动保护法及工程平安目的,做好平安消费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总结、交流、推行先进技术经历。 2.平安人员在所辖范围内有权随时进入任何作业场所,深化基层检查,催促平安消费,及时掌握平安消费情况,调查研究消费中不平安征询题,并提出改良措施。 3.平安人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觉察不平安隐患,有权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到时不处理的,有权令其停工并有权对负责者处以罚款。觉察有紧急情况时,有权发出停顿作业的命令,并撤出人员,及时报告领导,对在平安消费方面做出严峻奉献的有权给予奖励。 4.平安人员有权对拒不接受正确平安监视,坚持违章作业或进展打击报复的有权给予
2、处分。 5.定期组织班组进展平安消费自检,对所发生的大小事应负责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坚持三不放过“的原那么。 6.做到做好对职工,尤其对新工人和特别工种的平安知识教育,操作规程教育,做到逢会必到、逢会必讲平安消费,抓好班前平安教育。 7.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单位平安消费概况,并认真做好各种平安记录、事故报表和平安报表。 8.做好新工人入场的三级教育,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别工种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并负责劳务分承包方的平安培训。 9.参加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并附书面调查材料及时上报。 10.认真学习平安消费技术治理内容,不断提高本人的理论和实践知识。 11.参加一斯两架验收使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