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视站平安消费责任制1、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平安消费法、建筑法、煤矿平安规程、煤炭工业工程质量监视方法等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负责集团公司各类资金渠道的矿建、土建、安装三类工程的质量监视工作。 2、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的平安设备,负责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进展工程质量监视、检查和竣工验收,并对施工质量和验收结果负责。 3、催促施工单位搞好现场平安质量治理,各种平安网、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各类人员持证上岗,并按规程作业,做到平安消费,文明施工。 4、抓好各种建材、半成品、构配件的检测试验工作,检测室要将检验结果及时通报站领导和有关单位,杜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5、建立健全平安质量监视检查制度,关于根底、主体、重点工程和工程的重要构造和部位,要深化现场,重点监视,及时消除质量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展。 6、参加月度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三类工程监视人员在验收时要按照国家标准和平安规程的要求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并做好各种记录。验收完毕后,要将各种材料汇总,向站领导汇报,觉察阻碍质量平安的征询题,要监视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否那么,不得进展质量签证。 7、关于因监视工作渎职而造成的严峻质量事故,要按照煤炭工业工程质量监视方法的规定,追查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