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平安工作制度1、审查核验制度:在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审查其平安方面的内容。 2、施工单位资质和平安消费许可证、工程经理和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的资历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发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历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审核发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平安防护措施费用使用打算;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3、巡视检查制度:所有监理人员在巡视现场时均要注重觉察平安隐患,觉察平安隐患时要进展记录与汇报。负责平安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巡视主要的施工现场一次,并记录有关平安情况,处理有关平安隐患。 4、平安隐患处理制度:严峻隐患且为特别可能发惹事故,要立即处理并要求施工单位
2、在2-4小时内消除,否那么签发隐患阻碍区域的停工令;严峻隐患且可能会发惹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在48小时内消除隐患,否那么必须签发隐患阻碍区域内停工指令。如仍得不到整改,必须立即通过业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情况紧急,施工单位又回绝整改或停工,随时可能发生平安事故时,监理部应直截了当向建立行政治理部门或平安行政治理部门报告,恳求行政治理部门出面干涉,以到达消除隐患的目的,事后再以书面方式报告。以方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通话记录,应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5、检查验收制度:每月进展一次平安检查,书面指出施工现场所在的平安隐患,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工程平安消费规章制度和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质量、平安消费治理人员装备情况;检查施工平安情况;对需验收的工程工程(工程材料、设备、工序)及时进展检查验收,在材料审查合格、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展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