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消防平安职责1、企业应当严格恪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平安职责,保障消防平安。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平安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平安工作全面负责。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平安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平安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平安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平安责任人。 2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平安制度,包括消防平安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平安疏散设备治理;消防(操纵室)值班;消防设备、器材维护治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平安治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等内容。 3、企业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要组织员工进展一次逃生自救和扑救初期火灾的演练。定期对本单位的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和消防平安标志进展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要时刻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保证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平安出口上设置阻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营业、消费、工作期间封闭平安口,不得遮挡平安疏散指示标志。 5、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展消防平安培训,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特别工种、重点岗位员工必须进展消防平安专业培训,培训率要达100%,并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