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火平安规章制度为了加强消防平安工作,杜绝火灾事故,确保国家和企业财产免受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一、必须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保证防火平安措施有效的贯彻执行。 二、经常向职工进展消防宣传教育,做到人人防火、班组检查,每季一次大检查,觉察火险隐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三、组织义务消防队,在各级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执行防火与灭火任务,建立必要的学习训练制度,不断提高消防业务才能。 四、设置必要的符合标准的灭火工具,分别布置在明显易取地点,并有专人治理,定期进展检查和试验,确保完好使用。 五、走道、出入口不准堆放物料,保持要道畅通。当发生火灾时,便于灭火和疏散物资,以确保人身平
2、安。 六、木才堆垛的面积不宜过大,堆与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间隔,四周禁放易燃易爆的可燃物品。 七、明火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操作,应与易燃、可燃和爆炸物品保持一定的间隔,采取必要的消防平安措施。 八、在堆放易燃、易炸、危险品的仓库,除需通风良好外,严禁库内外四周明火、吸烟,并有专人负责催促检查。 九、防火区严禁吸烟,凡吸烟者应在指定点吸烟。 十、电器设备线路应经常检查,觉察征询题必须立即修复,以保平安。 十一、机械电器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静电起火。 十二、焊接、切割工作要严格恪守操作规程。 十三、灶前不要堆放大量燃料,炉灶使用完毕后,要关闭炉门,熄灭炉火。 十四、发生火警或爆炸时,必须立即向消防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