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质量平安治理制度1.病理科必须将医疗质量平安放在首位,把质量治理纳入到各项工作中去。 2.科室成立专门的医疗质量平安治理操纵小组,负责质量平安治理工作。日常的诊断质量由质控小组组长(科主任)负责;切片质量由技术组组长负责。 3.按照本科室实际情况,建立实在可行的质量平安治理操纵方案。 4.加强对全体医务人员的质量平安治理教育,组织其定期参加质量平安治理活动。质量平安治理小组应对病理切片质量和诊断质量进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并将结果及时通知技术组和诊断组,促进病理诊断和切片质量的不断提高。 5.病理技术组和诊断组人员应严格按照科室相应的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对质量平安治理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及时采纳,实在整改,确保病理诊断质量和切片质量。 6.疑难病理切片均需上级医师复诊或全科诊断医师讨论后方可发出报告。个别特别疑难病例可建议到上级医院会诊。上级医院会诊意见由原诊断医师负责登记并通报科室全体诊断医师,以利诊断水平的不断提高。 7.术中快速石蜡切片诊断意见须由两位高年资主治以上诊断医师共同签署。 8.尸解诊断意见书由参加尸解的全体医师共同讨论后由副主任医师负责签署。 9.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平安治理操纵检查,质量检查的结果与评优、奖惩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