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平安治理制度 储存制度为了加强对入库保健食品和库存保健食品的质量治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及其施行条例、保健食品治理方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1、仓库保管员入库时必须检查保健食品外观质量,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内容与入库进货票相符后,方准入库。2、仓库保管员应按照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专区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 45-75之间。3、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间隔。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标准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结实、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 本文来自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操纵堆放高度,并按照情况定期检查、翻垛。4、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展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5、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治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展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6、仓库养护员应按照库存保健食品的理化性质及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做好保健食品养护记录,觉察质量征询题应立即在该保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通知保健食品平安治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