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设备及平安防护器具治理制度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平安设备及平安防护用品是提高消费效率,确保职工身心健康的有力保证,是实现平安目的治理的必备条件。因此,所采购的产品必须满足平安消费要求,确保从源头上杜绝事故的发生及出现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操纵,为此制定本规定。 一、平安设备及防护用品的采购 1、工程用的平安设备主要有:灭火器材、漏电保护装置、登高器材、起吊设备等,在采购过程中应对消费单位的资质进展审查和评价。必须有省部级以上的资质证书、平安消费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以及满足平安消费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2、工程用平安防护用品主要有平安帽、平安网、平安带、防尘面具等,在采购过程中必须选择有消费许
2、可证、资质证书、产品合格证的消费厂家,并理解其各种参数,确保产品符合平安要求。其他防护用品如防滑鞋、防护手套、眼镜等必须购置有一定知名度的产品。 二、产品的检验 1、平安设备进场以后,必须主动与地点县级以上有关平安部门获得联络,通过检验后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防护用品进场以后必须请地点有关劳动保护部门进展技术鉴定,有必要时可进展破坏性试验,鉴定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 三、有毒有害及危险物品的采购与治理 1、工程常用有毒有害及危险品主要有:乙炔气、氧气、硫酸、油漆等。 2、乙炔气、氧气、硫酸、油漆等在采购过程中要实行单独装运、不能与其他物品混装、防止碰撞、挤压,严禁接近火源,并要定期对压力容器进展检测。 3有毒有害及危险品进场以后 要与其他物品隔离存放,留意平安高度。 四、产品的标识及警示 1、油库、炸药库、配电室、起吊设备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牌,警示标识有请勿靠近、留意防护等字样。“ 2、在施工现场特别是隧道、大桥工地,应设立请带平安帽、系好平安绳“等醒目字样,以警示职工时刻牢记平安“二字。 3、对有毒有害及危险品也应严格表识,注名其为危险物品,按标准操作,不得随意搬动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