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钢厂外来设备施工人员治理方法
1 目的
为保障进入炼铁作业现场的外来施工人员的健康平安,并防止对炼铁厂员工的健康平安构成威胁,不损害济钢的利益,特制定本治理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炼铁厂各单位。
3 援用文件
SSP/446/18《相关方治理程序》
GB/T28001-2001 《职业健康平安治理体系 - 标准》
4 定义
在炼铁厂范围内进展设备施工且治理单位(或产权单位)为炼铁厂的非炼铁厂人员统称为炼铁外委施工人员。
5 职责
5.1平安科负责监视检查工程承包商、施工单位是否恪守《劳动法》相关条款和济钢职业健康平安体系的要求;对所负责的施工现场施行平安监视检查,纠正不符合、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
5.2机动科负责工程承包商、施工单位是否恪守《劳动法》相关条款和济钢职业健康平安体系的要求;对所负责的施工现场施行平安监视检查,纠正不符合、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
5.3车间(产权单位)对进入产权区域内活动的施工队伍、人员负有现场平安现场治理责任,杜绝其违章行为。
6 治理内容及要求
6.1符合上级部门的要求,且初次进入炼铁厂施工的工程承包商,要到平安科进展相关方教育并备案,同时交纳平安治理保证金5000元。
6.2工程承包商进入现场施工必须向平安科上交《施工平安合同书》,同时向平安科、机动科、车间(产权单位)递交平安措施各一份。
6.3工程承包商进入现场施工前必须接受平安科、车间平安治理人员的平安教育并签字,且《施工平安合同书》经平安科审查备案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6.4平安科对进入消费现场、施工现场的相关方人员要进展职业健康平安教育,填写《相关方职业健康平安教育纪录》(附表1),并负责《施工平安合同书》、平安措施、平安治理保证金的治理。
6.5平安科负责现场施工平安监视治理。
6.6机动科负责外来施工队伍的准入审查,上级部门安排并符合炼铁厂平安治理要求的施工队伍方可进入炼铁厂施工。
6.7机动科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平安治理工作。
6.8车间(产权单位)负责现场平安教育,负责告知本区域的主要危害要素、主要风险、预防措施、平安治理制度和平安要求。
6.9正常消费过程中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煤气区域施工,或与消费穿插作业,车间需设专人平安监护。
操作证及特种设备检验证(复印件)。
6.10工程承包商、施工单位在特种作业或煤气区域开工前或作业前必须办理:
到政府技术监视部门办理,施工自用的起重设备的安装、使用许可;
到装备部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备案手续;
到安环处办理,高处作业审批表(30米及以上特高作业)、受限空间操作票、煤气管网、设备动火许可证;
到公安处办理,禁火区域动火票。
6.11涉及停水、停电、停气(汽)阻碍到消费或生活的施工工程,承包商、施工单位应提早向治理部门申请;批准后,在甲方有关技术人员指导下进展施工。
7 相关文件
7.1 SSP431--0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操纵筹划程序》
7.2 SSP446/03《工业煤气平安治理程序》
7.3 SSP446/10《劳动防护用品治理程序》
8 记录
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QSP4-2《记录治理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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