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主要领导及部门防灭火岗位职责
(一)矿长为井下防灭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工作,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
(二)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井下防灭火技术业务工作和行政治理工作,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方案、措施的施行,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资金的安排使用;
(三)机电矿长负责井下各机电硐室、皮带机道等机电设备的防灭火工作;
(四)安监处处长负责监视井下防灭火工作措施的落实和工程的施行,操纵严峻事故的发生;
(五)消费副矿长负责分管范围内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施行情况的落实和监视情况,在分管范围内优先安排井下防灭火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对在实际工作中对井下防灭火工作存在的征询题会同总工程师提出处理征询题的措施和方案;
(六)通防副总负责全矿井的井下防灭火技术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井下防灭火工作规划、打算施行方法等,提交矿务会研究决定后组织施行。组织审查井下防灭火各项平安技术措施和安技措工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七)通防组为井下防灭火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技术工作及矿井井下防灭火各业务部门的技术业务指导、监视和治理;负责矿井防灭火设计的编制。负责井下防灭火设计和相关平安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监视和检查;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相关治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负责井下防灭火新技术、新装备的研究、推行与应用;负责按照矿井消费,及时对矿井通风系统的合理性进展评估;
(八)通防区队既是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施行单位,又是井下防灭火工作的业务主体部门,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施行;负责井下消费单位井下防灭火工作的监视检查;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展井下防灭火专业知识进展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养。并不断完善井下防灭火工作方面的治理制度;
(九)各消费单位为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施行单位,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施行;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展井下防灭火专业知识进展培训,提高职工对井下防灭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自觉恪守矿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方面的治理制度;
(十)调度室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落实的协调工作,负责安排施工单位进展井下防灭火工程的施工,并对井下防灭火工作的落实情况进展监视和考核。井下防灭火工作施工完毕后,消费单位应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组织井下防灭火科、安监处和施工消费单位对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施工进展验收,只有确认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方可签发验收合格证,否那么必须重新进展施工,直至验收合格;消费单位必须保护通风设备,对损坏通风设备的由调度室组织进展分析;
(十一)安监处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施行作业过程中的监视和检查,严格落实技术设计和措施;
(十二)工会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宣传和对职工进展培训工作;负责对下属基层单位井下防灭火培训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十三)物资供给部、财务科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所需材料、资金的落实工作,确保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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