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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桥机组装平安规程
1 架桥机采纳解体方式运输到施工到施工工地后,应严格按说明书要求程序进展组装。
2 组装架桥机宜选在车站股道或桥头岔线的直线地段进展,直线有效长度不宜小于80m。当用吊车组装时,可在半径较大的曲线地段上进展,但吊车不得侵入行车限界。
3 组装区段的线路应通过整道,轮对所处地段应进展加固。
4 组装时要认真、细致、防止缺少零部件,组装完毕后要进展全面检查和试运转,其内容:
a.柴油发电机组发、送电实验;
b.液压系统保压试验;
c.机臂伸缩、拉臂、摆臂和0号柱摘挂试验;
d.拖梁小车、吊梁小车和铺轨小车的走行和起吊试验;
e.自主自力走行试验和大小闸制动试验。
5 组装时需要配合的吊车设备,施工之前必须提早检查吊车各部,确保各项指标处于完好状态,重点检查操纵检查、液压装置,平安装置和钢丝绳等,符合平安到达标准后方准使用。严禁吊车带病作业。吊车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平安后鸣笛起步。司机在操纵作业时,必须配合默契,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6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展操作,吊车停放时须将起重臂收回原位。
7 在操作期间现场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展监控作业,觉察违章及时制止。
8 施工前现场负责人做好平安交底、岗前教育,加强作业人员施工时的平安认识。
9 使用汽车吊组装架桥机时,应严格按照十不吊“作业:
①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②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③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平安要求不吊。
④埋地物品不吊。
⑤歪拉斜挂不吊。
⑥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⑦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⑧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⑨平安装置失灵不吊
⑩吊装下方有人不吊
10起重操作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颁发特种作业证件后方可上岗。
11 指挥人员对所指挥的设备必须熟悉技术功能后方可指挥,同时发出的令号明晰明确。
12 临近既有线组装时,防护员不到位或没有防护不准组装。
13 起吊构件时速度要均匀,禁止忽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要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严禁从人和设备上方通过。
14 在四级大风以上的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下严禁组装架桥机。
15 架桥机必须安装避雷装置,防止雷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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