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临时电气线路平安治理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敷设和治理。
本标准适用于所属分公司(工程部),也适用外单位来公司施工的单位。
2 术语
临时电气线路:因消费、辅助消费、维修的需要,临时引接的、使用电压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非正式的电气线路。
3 援用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及民用电气装置治理规程》。
4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
4.1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凡因消费、辅助消费或维修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填写临时电气线路敷设审批表(见附表)。由申请人填写,使用单位领导签字同意,运营部审查核实后,方可架设。
4.2运营部负责检查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使用情况,觉察不符合手续和不符合平安标准的,有权令其停顿使用或撤除。
5 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治理
5.1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由有电工操作合格证的电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及民用电气装置治理规程》的要求敷设。
5.2临时电气线路只同意在期限内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撤除。
5.3临时电气线路必须保证平安,绝缘程度到达要求标准,使用负荷与线路规格必须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无裸露部分。
5.4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ge;2.5M;室外应ge;3.5M;与道路穿插路口跨越时应ge;5M。临时电气线路与设备、管道、门窗等的平安间隔应ge;0.3M。
5.5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
5.6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应安装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破裂。
附录:
电气临时线路敷设审批表
申请单位
接线地点
临时接线缘故及防护措施
临时接线
示意图
使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申请人
单位领导意见
运营部意见
施行单位意见
安装人员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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