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工(干渣)平安消费职责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平安消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平安消费规章制度,负责当班平安消费治理工作。第二条 在打算布置消费工作时,必须贯彻平安治理工作,在检查、总结消费工作的同时,总结平安工作。第三条 当消费与平安发生冲突矛盾时,消费必须服从平安;觉察危及人身平安的严峻隐患或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指令。第四条 理解日常平安消费动态,当发生严峻人身、设备事故应立即报告,同时赶赴事故现场参与抢救、调查、处理。待事故处理完毕,在保证平安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消费。第五条 在安排消费工作时,必须考虑平安需要,对因消费治理不当,造成人身损害事故,负治理责任。第六条 在进展停电等大型危险作业和检修时,要事先向公司调度室申请,制定平安可靠的平安防范措施,并赶至现场催促检查平安措施的落实情况。第七条 在组织消费过程中,负责平安治理觉察违章操作要及时制止,确保消费的平安运转。第八条 积极参加各类平安培训、会议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本身平安认识和业务技术水平。第九条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平安治理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