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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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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20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范本工作计划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2020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篇一:2020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范本为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健全我市卫生执法监督网络体系,切实做好全市公共场所卫生、职业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信息报告和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2082号)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20年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

2、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卫生监督重心下移,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是国家关爱民生、彰显政府责任的重要体现。二、主要任务由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职业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报告与协助调查。三、工作目标(一)充分利用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

3、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二)在全市各镇(街道)推行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健康防病意识,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卫生监督新局面,全面提高我市公共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具体要求(一)建立辖区监管对象的本底资料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职业放射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及医疗机构广泛开展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对属于卫生许可范畴的单位,建立有证单位和无证单位名册;建档登记率达100%。并通过巡查、复查等方式,对摸底调查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及时将本底资料录入电脑,以便

4、随时可对本底资料信息进行更新。(二)开展日常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督促管理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进行执业活动,并指导管理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通过巡查及时发现公共场所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上报辖区卫生监督所分所,并根据卫生监督员提出的整改意见,督促管理相对人落实整改措施。全年辖区内被监管对象卫生监督巡查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日常巡查工作中应按行业类别填写巡查登记表。(三)协助开展专项整治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职业放射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及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参与协助市卫生监督

5、所对无证经营户取缔活动。市卫生监督所下达检查任务完成率必须达到100%。并有相应的书面总结材料。(四)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卫生监督协管员没有行政处罚权限,发现辖区内的卫生违法行为,应报辖区卫生监督分所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员进行查处(调查取证和行政处罚工作)。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轻微的卫生违法行为,应立即责令并指导管理相对人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违法情节较重且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管理相对人,应及时报辖区卫生监督分所进行依法处理。对受理的投诉举报、经初步调查核实后,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辖区卫生监督分所报告并转交相关调查情况。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按照市卫生监督所下达的监督意见,对卫生行政处罚过的单位进行复查

6、,督促管理相对人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市卫生监督所。(五)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员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的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马上到现场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事件上报辖区卫生监督分所,同时配合市卫生监督所采取紧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六)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结合辖区情况和重点工作,制定年度宣传计划,并协助市卫生监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每季度至少参与一次辖区内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每次宣传活动后,应对活动开展情况、取得效果进行小结,并留有宣传活动图片或影像资料。(七)建立协管档案和信息报送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

7、上报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整理进柜。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将年度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按照公共场所卫生、职业放射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及医疗机构进行整理和统计,如实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汇总表,并于年底前上报辖区卫生监督分所。五、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管理卫生监督协管员行政上隶属所在单位管理,工资和待遇由各自单位发放,业务上受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指导,并接受市卫生局工作考核。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局发文聘任,报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一)卫生监督协管员的聘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在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

8、配卫生监督协管员,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1-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配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名额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由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担任。2名及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1名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管公共卫生负责人担任。1.选聘条件(1)政治思想觉悟高,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2)首次聘任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正式人员,具有医疗卫生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医疗或公共卫生工作一年以上,已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定的公共卫生专业技术或卫生监督实践经历。2.推荐聘任(1)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单位推荐,填写 乐清市卫生监督协管员聘任推荐表并提

9、供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执业证原件与复印件及本人近期1寸彩色2张,报市卫生局进行资格初审。(2)聘任: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市卫生局组织的岗前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者由市卫生局发文聘任,同时颁发由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浙江省卫生监督协管员聘任证。(二)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1.掌握辖区内公共场所、饮用水、医疗放射机构、学校、医疗机构等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建立摸底资料档案,做到一户一档。2.开展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医疗机构等领域的日常监督巡查,按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巡查笔录,及时上报巡查信息。3.依法及时报告辖区内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对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4.负责辖

10、区内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登记,初步核实后上报辖区卫生监督所分所。5.在辖区内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督促辖区内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6.协助卫生监督员对卫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卫生监督所取缔无证生产经营和非法行医行为。7.配合并参与市卫生监督所及分所在辖区内开展的卫生监督和卫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8.完成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三)卫生监督协管员的解聘卫生监督协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核定,由市卫生局予以解聘,同时收回协管员证件和标志,并予以公告 :1.已办理退休手续 ;2.调离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岗位的;3.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

11、胜任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4.利用工作之便,对被监督单位索、拿、卡、要,造成影响的;5.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6.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7.在岗培训考试或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的 ;8.其他不适宜担任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情况。六、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卫生监督协管员的考核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考核作为市卫生局对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的一部分,考核结果结合协管员日常工作情况作为对协管人员续聘、解聘、奖惩等的重要依据。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双重管理考核,其中卫生监督协管业务工作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考核,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

12、对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篇二:2020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范本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2082号,充实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建立城乡一体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推进卫生监督进乡镇、进社区,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通知湘卫监督发2020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行卫生监督“重心下沉”、“关

13、口前移”的监管模式,建立县、乡、村(社区)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发挥卫生监督分所监督职能,依靠乡镇卫生监督员、村级(社区)卫生监督信息员,提高卫生监督效能,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工作,维护农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卫生监督保障。二、工作目标在全县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推行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和村(社区)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制度,使卫生监督工作的重心继续向乡镇(社区)一级前移,加大农村卫生执法力度,充实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队伍,消除卫生监督盲点,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运转、全面覆盖的卫生监督工作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

14、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三、组织领导成立南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骆建国任组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吴耐文、周志明任副组长,文辉、李志勇、陈家顺、余立、李国才、吴政球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政球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和协调。四、工作内容和职责(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职责。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指导管理的责任主体,根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的要求,负责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考核标准等。编印相关登记表格、检查文书、宣传材料,定期组织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开展培训。负责对各乡镇

15、(中心)卫生院协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解决在卫生监督协查中出现的问题、难题。定期对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协管工作进行稽查。(二)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职责。设置2名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人员岗位,由单位负责人(兼职)和一名专职工作人员组成。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有关工作制度,落实安排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场所,工作场所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牌子,接受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聘任全县各乡镇行政村(社区)乡村医生和妇女主任为卫生监督信息员,办公场所设各行政村卫生室内,建立卫生监督信息员有关工作制度,接受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管理。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定期对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法律法规和卫生监

16、督知识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员和卫生监督信息员由县卫计局聘任并发放检查证件,卫生监督协管员和卫生监督信息员在履行职务时必须主动出示证件,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主动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三)卫生监督协管员和卫生监督信息员职责。要按照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通知湘卫监督发202040号文件要求,对辖区协管对象进行摸底登记,定期上报变动情况,做好巡查、信息报告等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准确、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和信息报告,协助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案件查处、公共卫生

17、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对群众投诉举报或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内容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社区)卫生监督信息员分别承担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事件,应及时报告管辖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和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同时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县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2、公共场所卫生监管。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社区)卫生监督信息员协助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开展检查,共同承担公共场所卫生咨询、指导工作。发现有危害人体健康的违法行为,应及

18、时向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报告。3、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及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共同承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协助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职业病防治咨询和宣传活动,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或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有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报告。4、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社区)卫生监督信息员协助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对农村集中式

19、供水、二次供水、自备水和村民压把井进行巡查,协助上级部门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报告。5、学校卫生服务。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社区)卫生监督信息员要协助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以及对校医开展业务培训。6、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社区)卫生监督信息员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报告。以上情形都要填报信息报告卡和做好信息登记。如发生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六、工作考核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制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与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签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责任书,每二个季度对各乡镇(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年终将根据考核情况划拨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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