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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05T115-2023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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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91.010.01 CCS P01 4205 宜昌市地方标准 DB 4205/T 1152023 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标准 Construction and evaluation guidelines for smart construction site 2023-09-15 发布 2023-10-16 实施 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4205/T 115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一般要求.2 5 数字底座及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平台.4 6 建设内容.6 7 评价.33 附录 A(资料性)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技

2、术清单.35 DB 4205/T 115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宜昌市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三峡大学、湖北盛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升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中源宏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鑫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市洋坤建筑有限公司、湖北品胜源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建夷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荣、王梁、向军、张坤、李

3、钒、吕文艳、汪家毅、朱腾飞、陈述、曹坤煜、朱忠荣、陈云、晋良海、蒋廷耀、邵波、郑霞忠、蔡启龙、孙孟文、徐凤阳、徐鸣园、代碧波、严孝科、唐丽、周民峰、胡家明、杨玉祥、郝春、张田龙、葛江波、李艳丽、李晖、宋子超、张文斌、王志远、向劲松、唐洪、张军、谢谦、杜继东、刘姮、曾妮。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或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宜昌市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联系电话:0717-6455689,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体育场路7号,邮编:443099。DB 4205/T 1152023 1 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标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慧工地建设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数字底座及智慧工地

4、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内容及评价。本文件适用于宜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智慧工地建设和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14394 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8264 起重机械 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GB/T 28827.1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5、 28827.2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2部分:交付规范 GB/T 28827.3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3部分:应急响应规范 GB/T 32209 多组分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 GB/T 33780.3 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技术规范 系统和数据接口 GB 35114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 GB/T 35290 信息安全技术 射频识别(RFID)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GB/T 36478.4 物联网 信息交换和共享 第4部分:数据接口 GB/T 37366 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及数据传输规范 GB/T 37537 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系统 GB/T 41784 信息

6、技术 实时定位 视觉定位系统数据接口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T 50328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GB 50497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T 51212 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 GB/T 51235 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 CJJ/T 187 建设电子档案元数据标准 GW 0204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与接口规范 HJ 212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JGJ/T 185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JGJ 332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JGJ/T 434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技术标准 DB42/T 1

7、511 湖北省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DB42/T 1280 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通用技术规范 DB 4205/T 1152023 2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智慧工地 smart construction site 以物联网技术为核心,通过自动感知终端设备和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采集工地和项目管理中产生的相关数据,通过与智慧城市其他应用系统信息共享和协同运作,实现工地现场生产作业协调、决策科学分析和风险智慧预控等功能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模式。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 information management platform of smart constr

8、uction site 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BIM等技术,对现场人员、设备、物料、环境等要素进行全面采集、监测、管理,实现各管理系统(平台)间的互联共享和协同运作,支持复杂信息环境下应用开发和系统集成运行的综合信息化管理平台,包括人员管理、机械设备管理、物料管理、环境与能耗监测等系统应用。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 urban digital public infrastructure 以万物标识、通信网络、物联网、算力为基础,以融合基础设施为支撑,以提升城市公共数字底座能力为目标的设施。住建行业工业互联网 industrial internet in the housing and c

9、onstruction industry 通过对住建行业大数据的全面深度感知,实现设备、原材料、信息系统、产品及人之间的信息互联,实时传输交换,快速处理和建模分析,形成全产业链智能建造应用生态。数字底座 digital base 进行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和应用的信息化通用基础设施。4 一般要求 总则 智慧工地的建设和评价除应符合本文件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湖北省及宜昌市相关标准的要求。总体架构 智慧工地以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识别代码、住建行业工业互联网标识编码、BIM应用平台等数字底座为基础,通过感知层采集身份、图像、音频等信息,经过加工处理,汇集项目管理的各项应用服务,实现对人员、机械

10、设备、物料的全面管理,并与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网络联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总体架构如图1所示。DB 4205/T 1152023 3 图1 智慧工地总体架构图 智慧工地数字底座 智慧工地数字底座是政府相关部门通过数字公共基础设置统一识别码、住建行业工业互联网标识码、BIM应用平台,统一数据采集、计算、存储、加工标准和口径,打破数据孤岛,将数据资源转化为数据资产,支撑业务可持续发展,实现数据资产价值变现的功能。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 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是项目参建各方综合运用智能感知终端采集工地相关数据,汇集项目管理的各项应用服务,可视化展示工地全貌,实现数据共享、应急预警、生产调度等

11、功能。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是建设项目智慧工地建设的主要内容,一般由感知层和应用层组成:a)感知层是自动采集人机料环信息的智能感知终端,一般由收集施工现场信息的各类软硬件设备构成;DB 4205/T 1152023 4 b)应用层是各管理系统的集成中心,宜采用模块化部署结构,方便系统功能扩容,包括人员管理、机械设备管理、物料管理、环境与能耗检测、BIM 技术应用、AI 技术应用、无人机现场巡检、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电子档案管理等系统应用。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平台 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平台是行业主管部门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与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数据穿透,采集各智

12、慧工地施工现场数据,监控智慧工地运行状况,实现对智慧工地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监测分析、综合评价等功能,一般包括市场质量安全监管系统、智慧工地监管系统、诚信管理系统、质量溯源管理系统等。5 数字底座及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平台 数字底座 5.1.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单位工程、物联网感应感知设备等应采用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识别码。5.1.2 特种设备、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报告、预拌混凝土企业出具的出厂合格证及原材料检测报告、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等,应采用住建行业工业互联网标识编码:a)特种设备的编码:对于已经完成工业互联网标识编码体系的企业,在设备备案时由设备制造企业提供,没有完成

13、的企业从住建行业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平台获取;b)建筑材料的编码:对于已经完成工业互联网标识编码体系的材料生产厂家,在材料进场时由厂家提供相应批次材料的工业互联网标识编码,没有完成的从住建行业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平台获取;c)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报告的编码:从住建行业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平台获取;d)预拌混凝土企业出具的出厂合格证及原材料检测报告的编码:从住建行业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平台获取;e)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的编码:从住建行业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平台获取。5.1.3 电子签章 5.1.3.1 应采用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密码管理局等部门许可的电子认证机构发放的电子签章。5.1.3.

14、2 企业应严格管理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的使用,加强安全风险防范,确保电子签章文件生成、传输、使用等环节符合相关规定。5.1.3.3 电子文件应通过企业信息化系统生成,责任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签署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后生效,并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签署文件需要修改时,应在企业信息化系统中,将标注失效并通知相关单位,重新出具修改后的电子签章文件。5.1.3.4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应使用电子签章,生成电子报告。5.1.3.5 工程参建方与监管部门的文档资料流转,应根据监管方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5.1.3.6 工程参建方之间的文档资料流转,宜采用电子签章。5.

15、1.3.7 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平台共享的文件资料宜使用电子签章。5.1.4 BIM 应用平台 DB 4205/T 1152023 5 5.1.4.1 BIM 应用平台是用于存储、管理全市工程 BIM 设计图的基础平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按照统一的 BIM 格式向 BIM 应用平台上传 BIM 设计图,施工过程中有设计变更的,应及时更新 BIM 应用平台的数据。5.1.4.2 BIM 应用平台应在授权范围内向工程参建各方及监管方共享数据。5.1.5 5G 无线专网 5.1.5.1 搭建覆盖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 5G 无线专网,为智慧工地提供安全、稳定的通讯保障。5.1.5.2 5G 无线专网

16、提供“公网专用”与“专网专用”两种网络传输服务模式,工程参建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方式。5.1.5.3 5G 无线专网应满足宜昌市政务专网的网络安全与传输技术要求,为工程参建方提供基础地图与专用数据服务,确保 BIM 设计模型在工地现场能流畅运行。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平台 5.2.1 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平台是行业主管部门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通过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打通监管部门、参建主体、安全管理人员等联系,从实时监控、风险预警、应急调度等方面为监管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提高智慧工地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一般应满足以下功能:a)同步接入智慧工地各类智能感知设备,监控人员、设备、环境等

17、运行状态;b)对各类感知数据和业务信息进行实时、智能分析,为监管提供精准数据支撑;c)实现不同维度数据的检查管理和评价;d)实现智能指挥、敏捷调度,对突发事件具备应急处理能力。5.2.2 为实现与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各系统应用数据的互联互通、深度融合、高效协调、有机联动,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平台一般建立数据目录(如表 1),统一数据标准和接口。表1 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数据目录 序号 数据类别 数据项 1 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地址、规模、类型、参建单位、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等信息;2 企业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类型、资质、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3 人员信息 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码

18、、证书、照片、紧急联系人等信息;4 实名制管理平台 岗位/班组工种、劳务合同、考勤数据、工资发放数据、人脸比对数据、安全教育记录等信息;5 视频分析管理平台 设备厂家、型号、出厂编号、安装位置、视频流地址等信息;6 环境监测管理平台 设备厂家、型号、出厂编号、安装位置、PM10、PM2.5、噪声、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气压等信息;7 特种设备管理平台 设备厂家、型号、出厂编号、设备安装、设备使用、设备拆卸、设备运行数据等信息;8 危大工程管理平台 危大工程清单、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巡查记录、验收记录,巡检计划、巡检记录,高支模、基坑监测等信息;9 市场质量安全监督系统 施工许可、进度、合同、

19、报告、执法文书、参建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等信息;10 智慧工地监管系统 项目信息、建设方案,人员到岗率、设备安装率等指标;DB 4205/T 1152023 6 表1 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数据目录(续)序号 数据类别 数据项 11 质量溯源系统 编码、项目行政审批信息、报告、企业、人员、设备等溯源信息;12 诚信管理系统 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诚信分值、企业诚信等级等信息。5.2.3 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平台接口及网络接入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供标准化接口服务层,对外接口具有良好兼容性,方便与第三方系统进行连接,支持 Syslog事件转发、SNMP Trap 事件转发、WebService 接口

20、调用等常用标准接口,数据采集接口、级联接口和外部接口符合 GB/T 33780.3、GW 0204 的规定;b)通过 WEB 门户提供安全接入所需的注册、审核、软件下载等功能,为用户提供 PC 机、移动智能终端统一接入客户端,提供网络传输加密、身份认证、权限控制等功能,通过负载均衡、链路汇聚实现 VPN 网关集群,平台接入符合 GW 0204 的规定。6 建设内容 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 6.1.1 一般规定 6.1.1.1 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应汇集项目各类视频和感知信息、异常和报警数据,展示智慧工地运行情况,以数据看板形式实时统计设备使用率、在线率、录像完整率、报警处理率、故障修复率等运

21、行指标。6.1.1.2 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应对人、机、料、法、环等要素,采用住建行业工业互联网编码,并应用于工程资料编写与流转、重要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等环节,实现与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对接。6.1.1.3 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应按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平台数据目录,将工地感应感知数据同步上传至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平台。6.1.1.4 智慧工地工程参建各方宜在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上共享数据,及时在 BIM 模型上准确标注、动态更新,满足项目基于 BIM 的智慧工地数据动态展示与事件提醒、报警及基本协同管理需求。6.1.1.5 建立智慧工地指挥中心,配备通讯和广播设备,安排人员 712H 值班

22、,处理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报警事件。6.1.1.6 数据采集设备应支持互联网通讯,具备离线存储、离线数据自动上传功能,实现与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平台的数据对接、业务互联。6.1.2 网络要求 6.1.2.1 网络覆盖工地办公、生活、施工等主要区域,网络覆盖率 90%以上,接入带宽在 300Mbps 以上(或专线接入 100Mbps 以上),满足通讯设备、应用终端网络带宽要求,信息处理、存储、传输设备有防止干扰的措施,并与强电分离。6.1.2.2 工地接入距离远、短数据、低频次、低功耗的应用场景宜采用 NB-IoT 网络,接入距离远、中短数据、高频次、工作环境复杂的应用场景宜采用 4G/5G 网

23、络,接入距离近、工作环境各异、有特殊要求的应用场景宜采用 Wi-Fi/BLE/ZigBee/网桥方式网络。6.1.2.3 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应提供 20 M 以上网络带宽接入。6.1.3 安全保障 DB 4205/T 1152023 7 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应建立安全保障和运行维护体系,并符合表2的规定。表2 平台技术要求 序号 名称 内容与要求 1 平台配套设施 具备存储设备、网络接入设备、网络安全设备、视频管理及转发设备、操作、显示设备;2 数据存储 视频数据应在本地存储不少于 30 天,图片及结构化应上传至平台统一存储,超过规定时长后可自动覆盖;起重机械设备信息数据可采用本地或云存

24、储方式,存储时间应符合GB/T 28264和JGJ 332的规定;环境监测数据存储时间不应少于90天,90天之后可自动覆盖,数据报表至少保存3年以上;宜采用多层次数据备份和容灾机制,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并满足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实时调取;3 数据备份 具备独立数据备份系统或将备份数据分门别类保存到其它非系统存储介质。对平台的应用系统及其他信息数据进行集中备份,满足可在任意一台工作站上对备份系统进行管理、监控和配置的要求;备份系统考虑网络带宽对备份性能的影响,应至少考虑备份系统平台的安全性、容量的适度冗余和良好的扩展性因素;4 感知终端安全保障 安全物理环境:具有防盗窃、防破坏、防水防

25、潮、防极端温度、稳定可靠供电的措施,严禁设备部署在不受控的非安全场所;安全区域边界:经授权的感知设备节点方可接入,具有入侵防范措施,限制与感知节点和网关节点通信的目标地址,防止受陌生地址攻击;数据安全:传输数据时应对数据有效性做出标识,生成完整性证据(如校验码、消息摘要、数字签名等),禁止未授权访问和非法使用设备存储采集信息;视频监控设备、射频识别RFID等感知设备运行与维护应符合GB/T 28827.1、GB/T 28827.2、GB/T 28827.3、GB 35114、GB/T 35290的相关规定;5 应用系统安全保障 安全物理环境:数据机房出入口配备电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

26、人员,各类机柜、设施和设备等通过接地系统安全接地,机房供电线路上配置稳压器和过电压防护设备,提供短期备用电力供应,至少满足机房设备在断电情况下的正常运行要求;安全区域边界:跨越边界的访问和数据流,通过边界设备的受控接口进行通信,根据访问控制策略,在网络边界或区域之间设置访问控制规则,默认情况下,受控接口拒绝除允许通信外的所有通信;安全计算环境:对不同使用人员进行身份认证,实行分权分域管理,确保数据信息的安全,身份鉴别信息具有复杂度并定期更换。6 传感网络安全保障 网络架构:按方便管理和控制的原则,划分不同的网络区域并为各区域分配地址,重要网络区域与其他网络区域之间应采取可靠隔离手段;通信传输:

27、数据信息的传输、共享、分析处理等应进行分权分域管理,采用校验技术或密码技术,保证通信过程中的数据完整性和保密性,具有通信延时和中断的处理机制,符合GB/T 22239的规定;DB 4205/T 1152023 8 表2 平台技术要求(续)序号 名称 内容与要求 7 平台运行环境 网络环境应具备开放性、可扩充性、可靠性和安全性;选择可靠稳定的、具有完整资格认证的主机服务商;企业服务上云时应进行灾备处理,宜在多个位置部署相同服务,增强数据安全性;8 平台设备安全 机房内不同电压的供电系统安装互不兼容的插座;配备温、湿度自动记录仪及温、湿度报警设备;9 平台信息安全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应符合 GB/T

28、 22239-2019 中一级的规定;6.1.4 性能 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平台性能要求 项目 性能指标值 描述 用户人数 1000(人)充分考虑系统用户群增加的可能性;并发访问量 500(次/s)系统可同时承载正常使用系统功能的用户的访问量;页面响应时间 5 s 打开或刷新首页,功能切换到其它页面的响应时间;查询检索时间 3 s(简单查询)查询检索是指对相关文件进行全文检索或模糊查询,查询结果可以按照一定原则进行排序、筛选、保存,可以显示为图形或图表,可以输出到通用的办公处理软件中;简单查询:对数据库单个表结构进行的匹配查询;复杂和组合查询:对数据库多个表结构进

29、行的匹配查询;10000 人脸数,支持黑白名单布控;支持侧脸过滤功能(俯仰 20内、左右 30内可比对),轻微表情、普通眼镜及较短留海对识别无影响,抓拍率98%、比对成功率95%,响应速度l s;支持单张、批量、实时抓拍图片文件导入,本地存储不少于 10 万条抓拍或识别记录;支持人体温度测量功能,温度测量范围在 30 45,测量精度0.1,测量误差1280800;摄像头分辨率1080P30fps,自动白平衡支持人脸曝光;系统平台性能 支持用户人数5000 人、并发访问量500(次/s);页面响应时间3 s;简单查询检索时间1 s,复杂和组合查询5 s;文件上传速率50 KB/s;支持年数据量5

30、00 G;在网络稳定(带宽 128 K)的环境下当 100 个用户并发请求同一个中等复杂度的事物时,响应时间应5 s。DB 4205/T 1152023 12 6.2.2.3 实名制系统应符合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试行)中实名制人脸识别数据标准要求,并与宜昌市实名制管理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6.2.3 劳务工资代发系统 6.2.3.1 劳务工资代发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a)在银行建立建筑工人工资专户,支持快速绑定劳务工资代发系统,工人进场登记后,办理(登记)个人工资银行卡,快速和工人匹配;b)根据劳动用工合同条款中的工人工资标准,支持在劳务工资代发系统按不同工种、不同计算方

31、式设定工资标准,和工人自动匹配关联。6.2.3.2 劳务工资代发系统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a)每天通过劳务工人实名制系统考勤,劳务工资代发系统按工资标准自动生成工资表,工人可在手机或工资表签字确认后,提交企业在线审核,共同确认后直接报送银行代发;b)银行接收到工人工资表后,通过工资专户直接在线代发到工人个人银行卡,支持短信通知收款人,同时银行回单自动回执到系统,形成工资发放留存记录;c)自动生成工资管理台账,按不同维度对工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6.2.4 关键岗位移动端考勤系统 6.2.4.1 关键岗位移动端考勤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a)满足各工作场景流动人员、岗位等人力运营数据实时采集的需

32、要,实现统一管理;b)自动实现人员与岗位班次的匹配,减少人工调班和统计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c)自动形成报表,统计工时及人员出勤信息明细,规避工时争议,提高工资结算效率;d)具备考勤提醒功能。6.2.4.2 关键岗位移动端考勤系统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a)支持终端设备多样化,如移动端 APP、PC 客户端系统、微信小程序等形式;b)支持移动端随时发起签卡、差勤申请及单据签核。机械设备管理 6.3.1 一般规定 6.3.1.1 在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上安装设备运行监测设备,运行数据实时在设备操作室显示、报警,并在智慧城建系统办理设备使用登记,实时联网上传运行数据,具备权限者可通过智慧城建系统

33、和移动端 APP 实时查看。6.3.1.2 对于租赁的大型汽车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等机械设备,应先申报后进场,安全技术档案审查合格后,应对现场安装、使用及拆卸过程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督管理。6.3.1.3 当设备运行参数超限时,通过系统消息、短信等方式通知设备操作人员及现场安全员采取应急措施,立即停止超限操作作业;设备处于持续超限作业的,通过系统消息、短信等方式通知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督机构。6.3.1.4 对特种设备关键部位、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巡检,在线填报日检、周检、月检巡检记录,对须要定期巡检部位进行巡检情况分析报警,对超期未巡检的报警内容,通过系统消息、短信等方式通知现场管理人员。6.3.1.

34、5 现场运行参数监测设备非正常停止运行,故障信息实时传输至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平台,并短信通知现场负责人;运维中心人员每月对非正常停止时间、次数以及超限报警次数、安全巡检超期及未进行安全巡检等情况形成统计报表推送至监管机构。DB 4205/T 1152023 13 6.3.1.6 系统存储的数据信息或图像信息的日期应按照年/月/日/时/分/秒格式存储,存储不少于 30 个连续工作日,视频存储时间不少于连续 72h。6.3.1.7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监控系统及数据传输应符合 GB/T 37366、GB/T 37537、GB/T 28264的规定:a)数据格式支持 BCD、INTS、INT16、

35、INT32、UINT8、BOOL;b)信号接口应包括无源开关量信号接口、模拟信号接口、脉冲量信号接口、总线数据信号接口。6.3.2 智能机器人 6.3.2.1 生产机器人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a)智能钢筋绑扎机器人具备绑扎飘窗钢筋网笼,钢筋自动夹取与结构搭建、钢筋视觉识别追踪与定位、钢筋节点自动化绑扎等功能;b)钢结构智能焊接机器人具备竖焊、仰焊、熔透焊、角焊缝等焊缝的焊接功能;c)模具安拆机器人具备自动解析构件信息,边模识别、输送、喷油、分类入库以及划线和布模等自动化生产功能。6.3.2.2 测量机器人应用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a)土方量测量无人机具备一键采集地形信息并快速进行土石方量计算功

36、能;b)三维测绘机器人具备自动到达待测区域,通过点云扫描仪快速扫描测量墙面、柱面的平整度和垂直度的功能。6.3.2.3 建筑智能机器人应上传视觉定位、视觉跟踪、土石方量计算、墙面平整度和垂直度、柱面的平整度和垂直度,机器人机位置等数据。6.3.3 塔式起重机吊钩可视化应用 6.3.3.1 在塔式起重机变幅小车吊篮处或者塔臂前端安装吊钩视频监控摄像机,实现塔式起重机吊钩可视化,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a)实现起吊作业全过程可视化,实时高清展现吊钩周围视频图像信息,消除视野盲区;b)吊钩镜头实时跟踪和捕捉吊装现场;c)具备远程故障侦测、电池电量侦测及图像定位功能。6.3.3.2 塔式起重机吊钩可视化应

37、用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a)分辨率应不低于 19201080;b)输出视频流应采用 H264 或 H265 编码;c)采用电源供电或太阳能辅助供电。6.3.3.3 现场所有塔式起重机均应安装吊钩可视化设备,且不应改变塔式起重机原有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控制系统的功能和性能。6.3.3.4 塔式起重机吊钩可视化应用应上传影像、图片、摄像机位置信息、摄像机属性信息、视频报警信息、历史记录信息等数据。6.3.4 塔式起重机运行监测系统 6.3.4.1 塔式起重机运行监测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a)采用双目活体人脸识别技术,验证驾驶员及司索人员身份信息,面部比对成功后,方可启动设备;b)具备力矩监测、防碰

38、撞监测,实现超力矩报警、群塔防碰撞报警功能;c)驾驶室内布置视频监控(带音频),记录司机行为、信号司索工的指令;DB 4205/T 1152023 14 d)对设备关键部位、重大危险源加装 NFC 芯片,应用定位、芯片及人脸识别等技术,设备操作人员、安全员、安全监理、维保人员等利用智慧城建系统安全巡检模块,实行日常安全巡检在线填报,实人、实地、实时巡检,排查安全隐患风险,智能监控重大危险源。塔式起重机运行监测系统的性能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 塔式起重机运行监测系统的性能要求 序号 内容与要求 1 主机参数 工作温度:-20 60 工作湿度:10%RH95%RH 2 显示屏 显示尺寸:8 寸 分

39、辨率:800480 3 回转传感器 量程:0720,吊身实际可旋转正反两圈 分辨力:0.1 4 幅度传感器 量程:0 米300 米 分辨力:0.1 米 5 高度传感器 量程:0 米300 米 分辨力:0.1 米 6 重量传感器 量程:2 吨20 吨 精度:20 kg 7 风速传感器 测量范围:0 m/s30 m/s 分辨力:0.1 m/s 8 倾角传感器 测量范围:015 分辨力:0.01 6.3.4.2 塔式起重机运行监测系统通讯方式采用 4G/5G/GPRS/LAN(支持联网),上传塔机起重力矩、起重量、起升高度(下降深度)、工作幅度、回转角度、风速、工作时间、塔身倾角、群塔防碰撞报警等实

40、时监测数据。6.3.5 塔式起重机人脸识别系统 6.3.5.1 塔式起重机人脸识别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a)具备逆光和弱光处理功能;b)对塔式起重机司机和信号司索工分别授权,授权验证通过后方可使用塔式起重机;c)具有定时控制功能,记录塔式起重机司机和信号司索工上岗后的工作时间,当达到疲劳作业临界值,提示作业人员后断电,塔式起重机停止运行。6.3.5.2 塔式起重机人脸识别性能要求:识别速度1 s,识别成功率99%。6.3.5.3 塔式起重机的地面围栏、防攀爬装置、空中走道等入口处及驾驶室应安装人脸识别设备,驾驶室内显示装置不得阻碍司机工作视线。6.3.5.4 支持无线、TCP/IP 等通讯

41、方式,上传塔式起重机工作人员上岗记录、工作时长等基本数据。DB 4205/T 1152023 15 6.3.6 塔式起重机智能远程控制系统 6.3.6.1 塔式起重机智能远程控制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a)具备全方位视频监控功能,为控制室操作人员提供多角度实时监控画面;b)具备对幅度、高度、回转、重量等参数进行全方位数据监控与控制功能;c)具备远程停机、降速、复机功能,当塔机临近限制区域、超出安全指标限值时,能够自动声光报警且自动止停。6.3.6.2 塔式起重机智能远程控制系统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a)支持建立塔机工作三维场景数字模型,实时监控吊装过程中碰撞信息;b)支持塔式起重机运行速度多

42、级变频参数设置。6.3.6.3 实时上传施工现场影像、报警信息、工作人员上岗记录、工作时长等,在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同步展示,设备启动在线的情况下,安全管理人员可远程查看、回放历史数据。6.3.7 施工升降机监测系统 6.3.7.1 施工升降机监测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a)实时监测、显示施工升降机载人人数、运行距地高度、运行速度、载重量、倾斜角度,具备超限报警并自动停止运行的功能;b)具备操作人员面部识别联动控制、乘载人数智能识别、人员身份识别,超限停运功能,能够进行内、外门限位监测,实时监控施工升降机前后门开关状态;c)具有人脸特征信息远程下发、删除、排班维护、远程调试、语音对讲等功能

43、;d)具有所呼叫楼层的显示功能,具备与该层作业人员的呼叫保持功能。6.3.7.2 施工升降机监测系统的性能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7 施工升降机监测的性能要求 序号 内容与要求 1 高度/速度传感器 采集高度数据(0 m999.9 m)、监测运行速度(防冲顶)2 载重传感器 采集重量(0 t9.99 t),计算力矩 3 倾角传感器 采集倾角数据 4 门锁状态传感器 监测前后门状态 5 人数监测 监测进入电梯人员数量(准确率 95%)6 主机标配 LED 显示屏 分辨率:800480 6.3.7.3 施工升降机监测系统采用 4G/5G/GPRS/LAN 通讯方式,上传速度、载重量、倾斜角度,报警

44、信息等监测数据。6.3.8 施工升降机人脸识别系统 6.3.8.1 施工升降机人脸识别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a)具备逆光和弱光处理功能;b)将驾驶员驾驶权限与升降机控制结合,驾驶员通过权限认证后方可驾驶施工升降机。6.3.8.2 施工升降机人脸识别系统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a)人脸识别:存储人员不低于 300 人,人脸识别距离 15 cm60 cm;DB 4205/T 1152023 16 b)环境温度:-20 60;c)供电电源电压值偏差:10%;d)相对湿度:91%95%;e)系统器件外壳防护等级:IP53。6.3.8.3 施工升降机人脸识别系统应上传施工升降机的运行时间、人员信息、抓

45、拍照片等数据。物料管理 6.4.1 一般规定 6.4.1.1 遵循智能化、自动化、标准化的原则,对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材料、装配式构件、预拌砂浆、功能性材料等材料,在住建行业工业互联网解析平台上编码,实行全过程物料数字化管理。6.4.1.2 采用智能地磅、AI 识别技术、无人值守系统等软硬件,对物料进行自动化进场测量、无纸化验收,对于不合格物料,记录不合格信息并报警提示,统计出入库信息,分析物料使用情况。6.4.1.3 通过 AI 智能识别、二维码、RFID 等技术自动读取、识别、记录、连接远程数据库、实时上传数据,能在移动端、PC 端中管理物料信息。6.4.2 二维码物资管理应用 6.4.2

46、.1 二维码物资管理应用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f)自动更新库存信息,电子化办理出入库手续,使用人员可直接通过手机客户端实现物资出入库登记、库存数量更新等操作;g)管理人员可随时通过手机客户端查询物资使用及库存情况,对每种物资的基本信息进行便捷管理。6.4.2.2 二维码物资管理应用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a)制定统一的材料信息编码;b)按照材料规格、批次摆放,同一二维码对应的材料堆放在一起;c)保证二维码在搬运、日晒、雨淋等自然侵害下保持实体及信息完整性。6.4.2.3 二维码物资管理应用应上传物资基础信息、出场信息、运输信息、进场验收信息、入库信息、出库信息、使用信息等数据。6.4.2.4 物

47、料管理信息应包括下列内容:a)基础信息: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质量等级、质量标准、生产单位、供应单位、供货价格等;b)出厂信息:出厂时间、供应数量、合格证书、铭牌等;c)运输信息:材料单号、运输轨迹、车牌号、到长时间等;d)进场验收信息:验收人员、见证人员、验收结论、退货数量、实称数量、运输车辆皮重等;e)入库信息:入库时间、入库数量、库存总量、使用部位、收料人等;f)出库信息:出库时间、出库数量、库存余量、使用部位、发料人、领料单位、领料人等;g)使用信息:工序名称、班组、使用部位等。6.4.3 智能地磅应用技术 6.4.3.1 智能地磅应用技术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a)具备无人

48、值守功能,支持软硬件结合方式对进入车辆统一调度和称重,自动计算货物重量;b)具备车辆信息(记录和图片)、录像及称重数据的存储功能,并将数据接入平台。6.4.3.2 智能地磅应用技术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DB 4205/T 1152023 17 a)终端服务器内置硬盘,支持 IPC 接入;b)监控摄像头支持夜视技术,且分辨率19201080。6.4.3.3 智能地磅应用技术应上传车牌、车型、车标、车身颜色、录像及货物重量等数据。6.4.4 智能点验技术 6.4.4.1 智能点验技术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a)支持移动 APP 对非称重物资进行移动收料、发料及领料;b)具备记录验收时间、地址定位等数

49、据功能,支持手机等移动端设备将数据上传云端;c)具备利用 AI 图像识别算法,识别钢筋数目并实时保存功能,实现钢筋验收数字化。6.4.4.2 智能点验技术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a)支持数据追溯;b)支持对漏识别、错识别的钢筋进行手动调整,提高识别准确性;c)支持图片中自定义分析区域。6.4.4.3 智能点验技术应上传记录验收时间、地址定位,移动收料、发料及领料记录,钢筋数目、漏识别、错识别信息等数据。环境与能耗监测 6.5.1 一般规定 6.5.1.1 配置智能监测设备,连续自动准确监测和显示扬尘、噪声、温度、湿度、风速、风向、用电、用水等现场数据,实时传送至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平台。6.5.1

50、.2 扬尘、噪声、气象监测点应布设于工地出入口或围档内侧,周围有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方便安装和检修通信线路,禁止有高大建筑物、树木或其他障碍物阻碍监测点附近空气流通和声音传播,避免强电磁干扰。6.5.1.3 扬尘、噪声、气象监测点数量要求应符合表 8 的规定。表8 监测点数量要求 工程用地面积(m2)监测点数量(个)20000 1 20000,100000 每20000 m2不少于1个 1000000 每100000 m2不少于5个,每增加50000 m2增加1个 6.5.1.4 监测设备必须具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 证书)、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CEP 证书)、设备检测报告(CMA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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