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培训讲义培训讲义安徽银监局政策法规处安徽银监局政策法规处20102010年年3 3月月1.第一部分第一部分相关背景相关背景l必要性分析l合法性分析l合理性分析l可行性分析2.必要性分析必要性分析l贷款管理法规的严重缺位l贷款被挪用现象普遍存在l信贷集中度风险较为严重l国际银行的良好实践值得借鉴3.合法性分析合法性分析l对商业银行业务实行监管是法定职责l对贷款用途管理也有法可依:商业银行法35条要求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进行严格审查;37条规定要求应当与借款人合同约定借款用途等事项.l商业银行经营特点也决定其与典当行、小贷公司的区别(吸收公众存
2、款,风险放大)l其他部门监管要求也提供了佐证.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用途提出了更为严格要求 4.合理性分析合理性分析 l贷款种类的划分有无统一标准?(期限 用途 客户 有无担保产品)l按用途划分符合当前监管要求,固贷和流贷划分符合实际l固贷和流贷能否涵盖所有公司贷款?5.可行性分析可行性分析 各方合力确保贷款新规有效实施各方合力确保贷款新规有效实施:1、监管部门的严格执法是保障 宣传贯彻推动(面子)严刑峻法保障(里子)2、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我控制是关键 不能以监管代替经营3、政府和客户支持和理解4、社会信用水平的提高是长远根本6.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主要相同点(一)主要相同点(一)篇
3、章结构基本相同篇章结构基本相同立法目的、依据相同立法目的、依据相同贷款人相同(固贷、流贷借款人相同)贷款人相同(固贷、流贷借款人相同)四项基本原则相同四项基本原则相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要求相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要求相同风险限额制度要求相同(固贷、流贷都要求统一授信)风险限额制度要求相同(固贷、流贷都要求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原则相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原则相同7.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主要相同点主要相同点 (二)(二)强化合同约束作用的要求基本相同强化合同约束作用的要求基本相同独立放款部门或岗位的要求相同独立放款部门或岗位的要求相同两种支付方式相同两种支付方式相同对自主支付事后检查的要求基本相
4、同对自主支付事后检查的要求基本相同加强贷后管理的要求相同加强贷后管理的要求相同法律责任相同法律责任相同要求贷款人制定管理细则及操作规程相同要求贷款人制定管理细则及操作规程相同监管、解释机构相同监管、解释机构相同8.篇章结构基本相同篇章结构基本相同 按照贷款业务流程共分为八个章节:按照贷款业务流程共分为八个章节: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第二章:受理与调查 第三章:风险评价与审批第三章:风险评价与审批 第四章:合同签订第四章:合同签订 第五章:发放与支付第五章:发放与支付 第六章:贷后管理第六章:贷后管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八章:附则 (个贷第四、
5、五章略有区别,基本上三个办法结构相同)(个贷第四、五章略有区别,基本上三个办法结构相同)9.立法目的、依据相同立法目的、依据相同三三个个办办法法的的第第一一条条都都是是如如出出一一辙辙,基基本本完完全全一一样样。开开宗宗明明义义,表表述述了了办办法法的的立立法法宗宗旨旨,并并明明确确了了办办法法的的上上位位法法,从从而而界界定定了了办办法法部部门门规规章章的的性性质质,属属于于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银银行行业业监监督督管管理理法法(以以下下简简称称银银行行业业监监督督管管理理法法)第第二二十十一一条条规规定定的的银银行行业业审慎经营规则的范畴。审慎经营规则的范畴。10.贷款人相同贷款人相
6、同 贷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法第二条)1 1、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作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商业银行法第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可以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2 2、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 信托公司固有业务项下可以开展贷款业务,信托财产可采取贷款方式进行管理运用或处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汽车金融公司提供购车贷款业务,办理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消费金融公司办理个人耐用消费品、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贷款公司办理各项贷款3 3、非金融机构、非
7、金融机构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小额贷款业务。根据个贷办法第二条,只适用银行业金融机构,第43条规定了参照执行的两种贷款主体,汽车金融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11.基本原则相同基本原则相同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 依法合规:依法合规: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关于合规风险的界定来看,银行的合规特指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或标准。我国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将“合规”的含义明确为:“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审慎经营:审慎经营: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国内外行业自律惯例以及内部风险管理要求。12
8、.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要求相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要求相同“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和项目信息,建立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管全面了解客户和项目信息,建立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问责机制。”新规对贷款人有关制度、机制建立健全的具体而明确新规对贷款人有关制度、机制建立健全的具体而明确的要求,突出了的要求,突出了“全流程全流程”管理、管理、“制衡
9、制衡”机制和机制和“考核考核与问责与问责”,旨在全面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管理模,旨在全面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变,真正实现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过渡,切实式的转变,真正实现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过渡,切实增强贷款经营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增强贷款经营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13.风险限额制度要求相同风险限额制度要求相同 借鉴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经验,固贷和流贷办法要求贷款人建立健全两大管理制度:一是统一授信额度管理制度,二是风险限额管理制度。(个贷不存在统一授信)固贷解释口径八、关于风险限额管理维度 办法第六条要求贷款人应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
10、的业务规模、管理需要等因素自身的业务规模、管理需要等因素建立健全风险管理限额制度。(充分重视集中度风险)14.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原则相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原则相同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其中包含两个核心内容:一是要求“审贷分离”,即贷款审批必须独立于贷款经营部门,达到另一双眼睛看风险的效果;二是要求“分级审批”,要求贷款人建立贷款审批授权制度,以授权书或制度的形式明确不同层级和审批人员的审批权限,并在实际的业务操作中严格按权限开展审批。15.立法目的、依据相同立法目的、依据相同三三个个办办法法的的第第一一条条都都是是如如出出一一辙辙,基基本
11、本完完全全一一样样。开开宗宗明明义义,表表述述了了办办法法的的立立法法宗宗旨旨,并并明明确确了了办办法法的的上上位位法法,从从而而界界定定了了办办法法部部门门规规章章的的性性质质,属属于于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银银行行业业监监督督管管理理法法(以以下下简简称称银银行行业业监监督督管管理理法法)第第二二十十一一条条规规定定的的银银行行业业审慎经营规则的范畴。审慎经营规则的范畴。16.强化合同约束作用的要求相同强化合同约束作用的要求相同 强化合同管理是三个办法的一大亮点。与国际上先进银行的良好实践相比,过去我国银行在贷款合同的约定上过于粗放,难以对借款人形成有效的约束,从而加大了风险。因此,
12、贷款新规强调合同或协议的有效管理,强化贷款风险要点的控制,有助于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要求贷款人在合同或协议中应对控制贷款风险有重要作用的内容与借款人进行约定,使贷款人通过合同来控制贷款风险。17.独立放款部门或岗位的要求相同独立放款部门或岗位的要求相同按照新规对发放和支付管理的要求,在贷款发放和支付的过程中有很大的审核工作量,同时考虑到放款环节应作为一道重要的风险管理屏障,因此专门规定了“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审核工作 18.强化合同约束作用的要求相同强化合同约束作用的要求相同 强化合同管理是三个办法的一大亮点。与国际上先进银行的良好实践相比,过去我国银行在贷款合同的约定上过于
13、粗放,难以对借款人形成有效的约束,从而加大了风险。因此,贷款新规强调合同或协议的有效管理,强化贷款风险要点的控制,有助于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要求贷款人在合同或协议中应对控制贷款风险有重要作用的内容与借款人进行约定,使贷款人通过合同来控制贷款风险。19.两种支付方式相同两种支付方式相同 三个办法都确立了两种贷款支付方式,用于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即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和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并给出了两种方式的定义。20.对自主支付事后检查的要求基本相同对自主支付事后检查的要求基本相同“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
14、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对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贷款人事后检查的要求。在借款人自对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贷款人事后检查的要求。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贷款发放前,借款人应明确计划支付的事项主支付方式下,贷款发放前,借款人应明确计划支付的事项(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清单);贷款人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清单);贷款人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内按需支付。贷款人应在事账户并由借款人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内按需支付。贷款人应
15、在事后对借款人的支付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要求借款后对借款人的支付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要求借款人提交实际支付的相关凭证(交易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人提交实际支付的相关凭证(交易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以分析借款人是否按约定的金额和用途实施了支付,检查的手以分析借款人是否按约定的金额和用途实施了支付,检查的手段和内容由贷款根据需要确定。段和内容由贷款根据需要确定。21.加强贷后管理的要求相同加强贷后管理的要求相同 贷后管理是指客户获得信用到授信业务结束期间,贷款人对授信业务进行经营管理的过程。目前,贷后管理仍然是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管理中最薄弱的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
16、将贷前、贷中管理来替代贷后管理的现象。事实上,贷后管理是关乎贷款人生存发展的战略性问题。它要在整个贷款存续期内,通过深入细致的跟踪,通过专业的组合分析,通过细微的变化发现客户可能违约的蛛丝马迹,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选择退出,或者增加风险缓释措施,或者采取保全手段等等,以化解风险或减少损失,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因此,三个办法均要求贷款人切实加强贷后管理,最大限度保障贷款的安全。22.法律责任相同法律责任相同 三个办法均为两条,第一条是根据银监法37条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是相对轻微的违规行为;第二条是根据银监法46、48条实施处罚,可并处强制措施其中46条是对机构处罚,48条是对人处罚,主要是针对
17、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23.银监法相关法条解读银监法相关法条解读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三)限制资产转让;(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24.银监法相关法条解读银监法相关法条解读 (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18、(六)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后,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提交报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经验收,符合有关审慎经营规则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三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前款规定的有关措施。25.案例案例 2009年6月,我局接到举报,反映芜江市某商业银行向某楼盘以虚高房价发放住房按揭贷款。经核查,该行以15000元每平米左右的房价向某楼盘发放数十笔按揭贷款,贷款人多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内部员工,房价明显虚高。且在审批过程中,该行合规部门已就此问题提出质疑。经我局业务部门取证查实,法规部门法律审查,局办会研究决定,对该行采取了暂停住房按揭贷款
19、业务的行政强制措施。26.银监法相关法条解读银监法相关法条解读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27.银监法相关法条解读
20、银监法相关法条解读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28.案例案例 李xx为xx
21、县信用联社xx农村信用社会计主管。2006年5月,该信用社主任因重病无法工作,由于该信用社副主任缺编,李xx实际代为履行信用社主任职责长达一年,期间该信用联社一直未向银监部门报告,直至2007年5月当地银监分局现场检查时发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6年第3号)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农村信用社主任等高级管理人员须经任职资格许可,未担任上述职务,但其工作职责包括履行前二款所列理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应按银监会认定的同类人员纳入任职资格管理。李xx作为信用社会计主管,实际履行主任职责长达一年时间,应纳入任职资格管理。而该信用联社
22、一直未向银监部门报告,严重违反了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据银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该信用联社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根据银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责令省联社对该信用联社理事长责令省联社对该信用联社理事长赵某予以记过以上纪律处分赵某予以记过以上纪律处分。29.案例案例 江淮城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该行)注册资本为10001万元,其中江淮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入股1000万元。2005年7月28日,该行向江淮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放期限为1年的借新还旧信用贷款1000万元,由江淮市商业银行审贷会最后批准;2005年12月31日,该行向江淮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
23、司发放保证贷款260万元,由分行审贷会最后批准。以上贷款均未向该行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当地银监部门报告或备案。江淮能投公司系该行的关联法人,两笔贷款均属重大关联交易。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不得向关联方发放信用贷款;重大关联交易应经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查提交董事会批准;重大关联交易应在批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报告监事会,同时报告银监会。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处罚条款(42条),对该行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根据银监法根据银监法4848条,对该行董事长和总经理分别处以罚款条,对该行董事长和总经理分别处以罚款6 6万元。万元。30
24、.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三个办法相关条文解读三个办法相关条文解读固贷办法为主,固贷办法为主,兼顾流贷办法、个贷兼顾流贷办法、个贷办法重点法条办法重点法条3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固贷)(固贷)第第三三条条 本本办办法法所所称称固固定定资资产产贷贷款款,是是指指贷贷款款人人向向企企(事事)业业法法人人或或国国家家规规定定可可以以作作为为借借款款人人的的其其他他组组织织发发放放的的,用用于于借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p本条界定了固定资产贷款的范畴,其中核心在于两个概念,一是“借款人”,另一个是“固定资产贷款”。p解解释释口口径径:办法所称固定资产贷款是指用于
25、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不论贷款人内部如何界定贷款品种,只要贷款用途为固定资产投资,均属固定资产贷款。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的范围参照国家统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口径,指总投资在50万元及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2.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固贷)总则(固贷)第七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并按照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防止贷款被挪用。p本条作为总则中的一条,重申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的一贯要求,突出强调了贷款人必须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与借款人约定贷款的用途,并且确保贷款用途明确、合法、真实,不被挪用。同时,也内在要求贷款人须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获得检
26、查、监督贷款使用情况的权利和义务,切实加强贷后管理。33.第二章第二章 受理与调查(固贷)受理与调查(固贷)第九条 贷款人受理的固定资产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二)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三)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四)国家对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符合其要求;(五)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六)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七)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八)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27、34.第二章第二章 受理与调查(固贷)受理与调查(固贷)第十条 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提供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并要求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p本条包含两层含义:本条包含两层含义:p第一,贷款人应结合不同贷款品种的特点对借款人以何种方式提第一,贷款人应结合不同贷款品种的特点对借款人以何种方式提供材料、需要提供何种材料以及材料的具体标准提出要求,这些供材料、需要提供何种材料以及材料的具体标准提出要求,这些要求应体现在贷款人的内部制度中。要求应体现在贷款人的内部制度中。p第二,该条还重点强调了诚实守信原则,要求借款人提供真实、第二,该条还重点强调了诚实守信原则
28、,要求借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以便开展后续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价和审批完整、有效的材料,以便开展后续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价和审批工作。工作。35.第二章第二章 受理与调查(固贷)受理与调查(固贷)第十一条 贷款人应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履行尽职调查并形成书面报告。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借款人及项目发起人等相关关系人的情况;(二)贷款项目的情况;(三)贷款担保情况;(四)需要调查的其他内容。尽职调查人员应当确保尽职调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p本条是对尽职调查工作的要求。本条是对尽职调查工作的要求。p贷款尽职调查是指收集、整理借款人、借款人的关系人以及贷款项目的贷款尽
29、职调查是指收集、整理借款人、借款人的关系人以及贷款项目的基础资料,并从定性角度对借款人和项目的建设风险、经营风险和财务基础资料,并从定性角度对借款人和项目的建设风险、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判断。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判断。p本条所称本条所称“尽职调查人员应当确保尽职调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尽职调查人员应当确保尽职调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有效性。”是对本办法总则第五条的进一步要求和落实。是对本办法总则第五条的进一步要求和落实。36.第三章第三章 风险评价与审批(固贷)风险评价与审批(固贷)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对固定资产贷款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价,并形成风
30、险评价报告。p本条要求贷款人要有“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负责风险评价,同时应从提高风险识别能力的角度出发,建立一支专业、专注从事固定资产贷款风险评价的人员队伍,将贷款风险评价部门与经营部门分离,并明确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价人员的职责分工,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体现制衡因素。p风险评价人员应通过实地调查、专家咨询、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调查收集有关文件、资料和技术经济数据,落实有关数据资料,并根据调查核实后的数据资料,对项目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和论证,最终完成风险评价报告的撰写。37.第三章第三章 风险评价与审批(固贷)风险评价与审批(固贷)第十三条 贷款人应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贷款风险评价制度,设
31、置定量或定性的指标和标准,从借款人、项目发起人、项目合规性、项目技术和财务可行性、项目产品市场、项目融资方案、还款来源可靠性、担保、保险等角度进行贷款风险评价。p本条强调风险评价的全面性,按照相关性原则,根据信贷业务的本质要求,凡影响贷款按时回收的相关因素均应纳入评价范围。贷款人应按本条要求“设置定量和定性的指标和标准”,对影响贷款按时回收的因素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不断提高评估结论的可靠性。38.第四章第四章 合同签订(固贷)合同签订(固贷)第十五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合同。合同中应详细规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避免对重要事项未约定、约
32、定不明或约定无效。p办法办法要求合同文本中应体现涉及合同法、担保法及贷款全流程的要求合同文本中应体现涉及合同法、担保法及贷款全流程的风险控制措施,这些风险既包括法律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贷风险控制措施,这些风险既包括法律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贷款的一般风险,也包括产品内在风险。合同中对于各方当事人的权利、款的一般风险,也包括产品内在风险。合同中对于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应作出详细规定,以免在贷款发生问题时,因约定责义务及违约责任应作出详细规定,以免在贷款发生问题时,因约定责任不明确而导致贷款人无法有效实现债权或行使贷款保全权利。任不明确而导致贷款人无法有效实现债权或行使贷款保
33、全权利。办办法法中明确要求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这有利于保中明确要求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这有利于保护贷款人利益,降低贷款风险。护贷款人利益,降低贷款风险。39.第四章第四章 合同签订(固贷)合同签订(固贷)第十六条 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具体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还贷保障及风险处置等要素和有关细节。p合同法规定合同应约定还款方式。办法进一步要求,借款合同中除了要具备现有合同所具备的要素外,还应包括贷款支付环节所需的要素约定,以体现和实践办法中强调的贷款支付理念。p办法要求,合同中应约定“还款保障及风险处置”。还款保障是指还款来源的可靠性,既包括
34、贷款项目的收入现金流等直接还款来源,也包括贷款担保等间接还款来源。风险处置是指如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贷款人为降低贷款风险或追索资产所采取的积极措施。40.第四章第四章 合同签订(固贷)合同签订(固贷)第十七条 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提款条件以及贷款资金支付接受贷款人管理和控制等与贷款使用相关的条款,提款条件应包括与贷款同比例的资本金已足额到位、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等要求。p办法办法要求合同中约定提款条件以及贷款资金支付接受贷款人管理和控制要求合同中约定提款条件以及贷款资金支付接受贷款人管理和控制等与贷款使用相关的条款,包括贷款支付方式、支付标准、支付审核等相关等与贷款使用相关的条
35、款,包括贷款支付方式、支付标准、支付审核等相关内容。这与内容。这与办法办法二十二条二十二条“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满足合同约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定的提款条件”相对应,即当借款人提供文件证明与提取的贷款同比例的资本相对应,即当借款人提供文件证明与提取的贷款同比例的资本金已足额到位、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等提款条件满足合同约定时,金已足额到位、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等提款条件满足合同约定时,才予放款。才予放款。p办法办法规定的贷款提款条件包括与贷款同比例的资本金已足额到位、项目规定的贷款提款条件包括与贷款同比例的资本金已足额到位、项目实际进度与已
36、投资额相匹配等要求。为进一步强调贷款风险,防止贷款资金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等要求。为进一步强调贷款风险,防止贷款资金被挪用,被挪用,办法办法二十九条规定,合同中应约定当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不二十九条规定,合同中应约定当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贷款资金、项目进度落后于资金使用进度、违反合同约定以按合同约定支付贷款资金、项目进度落后于资金使用进度、违反合同约定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情况时,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情况时,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停
37、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41.第四章第四章 合同签订(固贷)合同签订(固贷)第十八条 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对借款人相关账户实施监控,必要时可约定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和还款准备金账户。p办法通过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相关账户实施监控,来实现对贷款资金的实时监控,以加强贷款支付管理,进而强化贷款用途管理。p办法规定的“必要时可约定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和还款准备金账户”,贷款合同可通过贷款发放账户来增强贷款人在贷款发放后对贷款资金的控制,并通过还款准备金账户来缓冲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进一步加强贷款风险防控,降低违约事件项下的贷款损失。42.第四章第四章 合同签订(固贷)合同签订(固贷)第十九条 贷款人
38、应要求借款人在合同中对与贷款相关的重要内容作出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贷款项目及其借款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贷款人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材料;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相关检查;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及时通知贷款人;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等重大事项前征得贷款人同意等。p办法要求借款人对合同中的重要内容作出承诺,这里的重要内容是指对贷款的安全性可能产生风险的因素,如法律风险、申请资料的真实性风险、借款人因对外投资等情形可能增加其债务负担或影响其还款能力的风险等。43.第四章第四章 合同签订(固贷)合同签订(固贷)第二十条 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借款
39、人出现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未遵守承诺事项、申贷文件信息失真、突破约定的财务指标约束等情形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p办法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借款人的违约责任。对比银监会以往的贷款管理规定,办法增加了贷款支用环节的违约情形,这也体现了办法对贷款支付管理的关注和强调。44.第五章第五章 发放与支付(固贷)发放与支付(固贷)第二十二条 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实施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p本条是对贷款发放和支付环节的总体性原则要求。本办法对贷款发放和支付管理的目的是监督贷款资
40、金按约定用途使用,防止因贷款挪用带来的信用风险,这是贷款人在设计发放和支付流程、确定审核工作要求时的基本出发点。一般情况下,贷款人应设置两类条件:一是贷款发放条件;二是贷款支付条件。无论是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在贷款人同意发放贷款之前,必须对发放条件进行审核。审核满足发放条件的,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至二十七条的要求控制贷款支付环节,以保证贷款支付条件的满足。45.第五章第五章 发放与支付(固贷)发放与支付(固贷)n 解释口径:解释口径:二、关于贷款发放的规定n办法第十五条要求贷款人应与相关当事人签订相关合同,详细规定各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第十七条要求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提
41、款条件,提款条件应包括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等。第二十九条规定借款人出现项目进度落后于资金使用进度的,贷款人应依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为此,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合理约定提款条件,综合考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以及项目进度、原材料采购、资金结算等因素,合理判断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科学约定提款进度安排,并要求借款人在提款时提交书面的提款申请以及证明提款申请符合提款条件的材料。n贷款人应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实际发放贷款之前,通过实地检查等方式,有效监控项目建设情况,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对于投资额大、技术复杂,按照项目进度分期付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人一般应
42、要求借款人提供有监理、评估、质检等第三方机构参与签署的确认项目进度和质量的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承包商以及第三方机构共同签署的单据等。46.第五章第五章 发放与支付(固贷)发放与支付(固贷)第二十三条 合同约定专门贷款发放账户的,贷款发放和支付应通过该账户办理。n解释口径-六、关于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n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是指为监督控制贷款资金而开立的办理贷款资金发放与支付的账户。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并非特指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的“专用账户”,可以是可以是“一般结算账户一般结算账户”。p办法要求必要时约定“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其主要目的是便于对借款人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的行为进行有效
43、控制,也是本条的精神实质,本办法不强制要求通过“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办理固定资产贷款的发放和支付,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历史守约情况作为是否“必要”约定该种账户。47.第五章第五章 发放与支付(固贷)发放与支付(固贷)第二十四条 贷款人应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n解释口径解释口径:三、关于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
44、人交易对手n借贷双方应在贷款合同中约定合法、合理、明确、详细的贷款用途,即用于支付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关的商品、服务、资金等交易的款项。借款人在上述商品、服务、资金等交易中的对手方即为办法第二十四条中所称的“借款人交易对手”。48.第五章第五章 发放与支付(固贷)发放与支付(固贷)第二十五条 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n银监办发53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规定“对于固定资产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单笔支付金额小于50 万元人民币的,可采取借款人自主
45、支付方式。”n解释口径解释口径规定办法第二十五条所称“单笔金额”是指支付给借款人某一交易对手单笔款项的金额。49.第五章第五章 发放与支付(固贷)发放与支付(固贷)第二十六条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贷款人审核同意后,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并应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n解释口径规定:解释口径规定:办法第二十六条要求贷款人应在发放贷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为此,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合同中对借款人需提交的交易资料做出约定,具体规定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的商品、服务、资金等各类交易分别需要
46、提供的交易文件或凭证,以及对于交易文件或凭证的详细要求(如交易文件或凭证记载的交易主体、签名、印章、填写规范)等内容。贷款人原则上应在贷款发放当天,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贷款人原则上应在贷款发放当天,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确因客观原因在贷款发放当天不能将贷款资金支付给借款人交易交易对手。确因客观原因在贷款发放当天不能将贷款资金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的,贷款人应在下一工作日完成受托支付。对手的,贷款人应在下一工作日完成受托支付。50.第五章第五章 发放与支付(固贷)发放与支付(固贷)第二十七条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
47、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n解释口径:解释口径: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在提出提款申请时应同时提供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在贷后管理过程中,贷款人应按照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定期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借款人有不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和金额标准支付贷款资金,或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等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贷款人应按该条规定及时采取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停止贷款资金发放和支付等有效措施。51.第五章第五章 发放与支付(固贷)发放与支付(固贷)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贷款人应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
48、,并与贷款配套使用。p本条是对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资本金的要求。项目资本金制度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发挥着重要的风险约束作用,在项目发起人投入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的情况下,有利于促使投资方审慎做出项目投资决策,促使其投入各种资源确保项目成功。因此,要求一定的资本金比例、监督资本金按期按比例到位、确保资本金不被抽逃而真正用到项目中去始终是固定资产贷款管理的重要内容。52.案例案例 A房地产公司,通过其下游关联企业B建材公司,于2008年6月14日至23日,先后将500多万元出资款循环转账,具体流程是同一笔资金从A公司的大股东C投资控股公司D账户转至A房地产公司E账户,紧接着从E账户以购买原材料名义转
49、至B建材公司F账户,再从F账户转回D账户。在九日内循环转账七圈,最后形成约3600万元的虚假出资,从而在项目资本金严重不实的情况下骗取了某国有商业银行近8000万元的房地产开发贷款。53.第五章第五章 发放与支付(固贷)发放与支付(固贷)第二十九条 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一)信用状况下降;(二)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贷款资金;(三)项目进度落后于资金使用进度;(四)违反合同约定,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p本条对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提高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工作质量。本
50、条提出的理念是:贷款人在整个贷款的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应动态关注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守约情况和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工作对借款人具有实际的监督意义。54.第五章第五章 发放与支付(固贷)发放与支付(固贷)n解释口径:七、关于固定资产银团贷款n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固定资产银团贷款也应执行办法。银团贷款资金的支付管理与控制由代理行负责。银团贷款合同应对代理行实施支付管理与控制进行明确授权并做出具体要求。代理行应根据办法的要求和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做好贷款资金的支付管理与控制。55.第六章第六章 贷后管理(固贷)贷后管理(固贷)第三十条 贷款人应定期对借款人和项目发起人的履约情况及信用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