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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假期有哪些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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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计划生育假期有哪些规定 篇一: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假期及相关假期一览表 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假期及相关假期一览表 2020年2月 以上假期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为准。 篇二:计划生育休假规定 计划生育休假规定 (参照计生委规定及我院休假制度) 1.婚假: 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休假3天,年满23岁3个月的女性及男方为初婚者可享受婚假共计23天(要参照身份证、结婚证及男方单位的婚育证明)。 2.女职工产假: 正常产假为98天(可在产前休15天),难产增 加15天(手术助产);多胞胎增加14天;晚育 假增加15天;领“独子证”后增加30天。产后 结扎输卵管的另增加21天假。 女职工怀孕满7个月~产后小孩未满1周岁,暂 停上夜班,每4小时内给哺乳时间40分钟。 3.宫内放节育环: 自手术之日起休假3天,7日内不得安排重体力活。 4.取节育环:休息1天 5.计划生育人流及引产: 妊娠 篇三:计划生育休假相关规定 计划生育休假相关规定 1、法定婚龄婚假为3天,晚婚者,增加婚假15天。 2、正常平产产假90天,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 15天;晚育者,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申领了《独生子女证》的产妇增加产假30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3、流产:怀孕不满7个月流产时,根据医师意见,给予30天以内的假期。 4、男职工结扎输精管,给假20天;女职工结扎输卵管,给假30天;上避孕 环,给假7天;取避孕环,给假3天;第一次人工流产,给假15天,从第二次起,人工流产按病假处理;带环怀孕人工流产,给假15天。 5、根据《湖北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两年以内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人 工流产的女职工,根据科室情况,可奖励计生假7天;男职工的妻子生育第一胎,可享受15天陪产假。 第二胎生育政策(与我们有关的) 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1、经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的; 2、无子女,依法收养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3、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4、双方均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5、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6、再生育子女的间隔和年龄条件:生育妇女必须在25周岁以上,生育间隔 必须在4年以上。但晚育的,生育间隔可以为2年,生育妇女超过28周岁的,不受生育间隔的限制;男方再婚只一个子女,女方无子女的,女方必须达到25周岁以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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