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做好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 为什么要进行发展党员工作培训?1.从工作性质看,发展党员工作:(1)是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2)是一项程序性非常严格的工作。2.从工作职责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组工干部的一项重要职责。提纲(讲三个问题)一、发展党员工作的一般程序(重点)二、当前党员发展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三、对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几点建议第一个问题,发展党员工作的一般程序(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依据(个基本依据)(二)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程序(重点;5个环节)(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依据个基本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
2、党员工作的意见;.北京市委组织部和怀柔区委组织部对发展党员工作的一些补充性或创新性工作。首要依据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它对发展党员工作作出了宏观性和原则性规定,集中体现在第一章党员部分。主要有以下几点规定:.申请入党的条件;.党员的基本条件(即党员标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申请入党的条件即党章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基本条件(即党员标准)即党章第二条: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
3、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即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和享有的八项权利,具体就不说了。.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包括第5、6、7条,规定了发展党员入党手续。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一)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
4、意见;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二)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上级党组织集体审批;被批准入党的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第二个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做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是对党章党员部分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是我们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依据。我们以下讲的程序都是来自发展党员细则。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 字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这是根据党所面临的任务和党员队伍的现状,以及建国
5、以来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提出来的。“坚持标准”就是要坚持把党员的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当前,看一个人是否符合党员条件,着重看他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承认和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是否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是否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作出了突出成绩。(条)“保证质量”就是要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做好教育、培养、考察、审查、公示、吸收等每项工作,严格把关,确保每位新发展的党员都符合党员条件和党员标准,确保党员质量。“改善结构”就是要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改善党员的年龄、知识和行业分布等结
6、构,保持党的力量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的均衡发展,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更加注重在生产工作第一线、专业人才和青年中发展党员,注意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地方和行业中发展党员。重视做好在妇女中发展党员工作。“慎重发展”就是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既不搞突击发展,也不停止发展。加强宏观指导,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均衡发展,防止出现大起大落。新字方针:“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今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党员队伍建设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某某区2012年计划发展党员调整方案某某党委:本年计划数:11人(其中,机关党支部3人,红
7、螺寺党总支2人,青龙峡党支部1人,生存岛党支部1个3个,启航旅行社党支部2个)比例结构:(1)35岁以下4人;(2)大专以上4人;(3)生产工作一线5人;(4)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4人;(5)工人4人。调整方案:5人以内(区委组织部调整)调控依据:(1)防止大起大落;(2)去年在“北京组工业务综合运用平台”没有备案的,今年不能发展(如,生存岛、启航的5个入党申请人是今年初才上报的,去年都没有备案)切记:各基层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要及时将入党申请人的名单报旅游委党委(具体报旅游委政办室李艳霞;红螺寺由党总支汇总上报),旅游委政办室将发北京市申请入党人员信息采集表给有关党支部填
8、写,收回后,及时录入“北京组工业务综合运用平台”。总之,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切实把保证新党员的质量放在第一位,同时要有利于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慎重发展,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和党的战斗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第三个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这是中组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于2004年6月制定的。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要求坚持不懈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工作。该意见最大的突破点:是提出了要积极稳妥地开展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
9、员工作,并对私营企业主入党基本程序做出了规定。第四个依据,市委组织部和区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北京市委组织部和怀柔区委组织部,对发展党员工作的一些补充性或创新性工作。主要有入党申请人测评制、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公示制、票决制以及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等。特别提示:建议大家把以上内容详细研读几遍,就会对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流程了然于胸。如果在发展党员工作中遇到什么疑问和问题,要从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去找答案(上网就能找原文),因为这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依据。(二)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程序(重点)发展党员的过程就是一个自然人主动在组织的教育培养下成为正式党员的过程,主要经历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
10、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等基本环节。从党外群众成为一名正式党员的身份变化过程:1.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书面申请的人;2.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提出入党申请一般3个月后,经党小组和团组织推荐,支委会研究确定,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3.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准备近期内发展,参加入党前的集中培训,填写入党志愿书;4.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履行入党手续,被批准接纳入党,但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5.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经过一年预备期的教育考察,确实具备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从这个角度看,前面提到的发展党员工作的11条基本程序,可以概括为“五个环节”
11、:1.确定入党申请人;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3.确定发展对象;4.接收预备党员;5.预备党员转正。基本程序:第一个环节,确定入党申请人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书面申请的人。确定入党申请人要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只要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任何阶层的人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如个体户、私营企业主都可以提出入党申请。28周岁以下的入党申请人原则应是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优,履行推优手续,填写好推优表。二是要自愿提出书面入党申请,可以打印,但要手写签名,包括以后的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等。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自愿向所生活和工作的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入党申请书有四个内容: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
12、度等;本人的工作、思想和学习情况;今后如何努力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本人自然情况,履历、政治历史和奖励、处分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等。三是党组织接到申请后,要尽快(一般在15天内)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进行正面教育和鼓励。主要是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入党动机,予以鼓励,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党组织不能让群众的意愿石沉大海,有的群众反映,向组织递交申请书后,几年过去了党组织都没有反应,这是不应该的。需要注意的几点:第一,申请入党,关键要看其对入党的认识、动机、政治表现、思想觉悟和工作实绩,不能用申请的次数衡量迫切程度;第二,本人未自愿申请的,一律不能列入积极分子;第三,申请人撤回申请书的,一律不
13、得作为积极分子培养;第四,未年满18周岁的青年申请入党,要满腔热忱地接受其入党申请,并教育和鼓励他们全面发展,积极上进,为入党创造条件,等年满18周岁以后再考虑其入党问题;第五,下派到基层锻炼的干部在基层申请入党的,临时工作单位的党组织不得发展其入党,但应向原单位介绍其表现情况,由原单位党组织讨论其入党。需要强调的几点:共产党员是唯物论者和无神论者只能信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得信仰宗教。对信仰宗教或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不能发展入党。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后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影响其以后入党。曾经被党组织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经过党组织的教育,确实改正了缺点、错误,要求入党的,可以提出入党申请,
14、经党组织考察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吸收其入党。因触犯刑律或犯错误被开除党籍的人,以及退党、劝退或因不起党员作用等原因被除名的人要求重新入党,党组织应持十分慎重的态度。对这些人经过长期考察,如果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他们重新入党。但在基层党委审批前,必须报经上一级党委审查同意。申请入党的如果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较长或有较重大问题需要说明,可以重新写申请书或写补充说明材料;如时间不长,并且没有重大问题需补充说明,也可不再写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的人调离后,原单位党组织要及时把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及其他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以便调入单位党组织了解情况,对其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15、有的党组织趁申请入党的人调离之机,不坚持原则,违反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入党手续,这是对党不负责任的表现,是党的纪律所不能允许的。基本程序:第二个环节,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以前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从2007年4月开始,为规范发展党员源头工作,我区实行了入党申请人测评制。即:在对入党申请人进行测评、公示的基础上,再由支委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程序。入党申请人测评制基本程序1.根据入党申请人数和入党申请人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进行初步研究;2.适
16、时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群众代表不超过所在党支部应到会党员数、一般不少于应到会党员数的三分之一。3.党员群众过半数同意,党支部可以确定为积极分子,不过半数绝对不能确定为积极分子。需要强调的是,在进行测评之前,对申请人的政治历史一定要清楚,要考察他们本人的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关键看本人有没有参加邪教组织,如法轮功、门徒会,并征求计生、综治部门的意见。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需要做好以下4项工作:一是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历史和现实表现情况)。上级党委
17、接到党支部上报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后,如无不同意见,应及时向党支部下发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由党支部按考察表的项目负责填写和保管。二是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可以自己约请,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负责经常的培养考察工作,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登记表。也就是说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就要及时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登记表,进行跟踪培养和按季度填写,不能等决定要发展了再与入党志愿书一起补填。三是要做好考察工作。考察期为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时间要在一年以上。党支部每半年要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
18、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需要强调的是,入党积极分子不是一劳永逸的,对入党积极分子要实行动态管理。基层党委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全面分析,做好调整充实,做到有进有出,有增有减。表现突出、具备党员条件的列为重点发展对象。进步明显,但尚不成熟的及时调整培养教育措施,强化培养教育效果。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要及时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定期(至少半年一次)考察,填写考察表。一是考察政治立场;二是考察思想觉悟;三是考察工作表现;四是考察组织纪律观念;五是考察他们本人的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联系密切
19、的主要社会关系。考察内容主要是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觉悟、工作表现、组织纪律观念、群众观念、团结协作精神等。四是要加强教育。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考察:进行经常性教育。第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第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第三,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教育;第四,共产主义理想和革命人生观教育;第五,怎样争取做一个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动。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提高。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动比如,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列席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参加新党员入党
20、宣誓仪式以及参加党内的其他有关活动。让他们更直接地了解和熟悉党内生活,培养他们的组织观念,亲身体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他们的政治责任和光荣感。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主要应包括:a.入党申请书;b自传、思想汇报;C.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d.妇女组织推优材料;e.本人向党组织交待及说明问题的材料等项内容。(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由党支部妥善保管,材料袋封面上要有姓名、年月日和材料目录等。)需要注意的问题: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包括调动、参军、上学等,原单位党组织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情况和党组织的意见等有关材料,及时转给接收单位党组织。接收单位党组织收到有关材料后,要及时进行研究,责成专人
21、同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了解其思想和各方面的情况,列入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指定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在原单位已经接受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接收单位党组织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已经具备党员条件时,可列为发展对象。党组织如未收到其原单位党组织或上级有关部门转来的有关材料,应及时催要。已经升学、参军、调动、移居离开原单位(居住地)的,一律不得列为积极分子。已经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因升学、毕业、参军、回乡、工作调动或下岗重新就业等,造成工作岗位(居住地)发生变动时,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将所有材料和真实情况,负责地转移介绍给现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这样,培养教育时间就可以连续计算。
22、没有转移材料,党组织之间没有用文字材料介绍情况,凭空介绍的不能连续计算。基本程序:第三个环节,确定发展对象把握好以下4点:一是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成熟的可确定为发展对象,不成熟的仍作为积极分子培养,再填写一本考察表(基本情况就不用填了)。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时间不到一年,一般不宜过早确定为发展对象。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目前身在一线的抗震救灾人员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入党申请人,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火线入党。二是要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认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可列为发展对象。三是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
23、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登记表等。报上级党委审查(设总支的应先报总支审查)上级党委(总支)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四是确定聘任、借调人员和劳务工(临时工、轮换工)为发展对象,必须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要征求原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在确定发展对象后党支部需要做6项工作一是要确定入党介绍人。在确定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及时为发展对象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由党组织指定的,要经
24、发展对象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确定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要注意几个问题:一般来说,由本支部的正式党员担任,包括支部书记,不宜由其他支部的党员担任。一般情况下,一名正式党员只担任一名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不宜担任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担任入党介绍人。根据党章规定,只要是正式党员就可以当入党介绍人。除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者外,受其他处分的党员仍享有正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只要他对被介绍者情况了解,确能负起介绍人的责任,而申请入党者又信任他,就可以做入党介绍人。但党支部在确定受党内处分的党员当介绍人时,要认真考虑他是否能负起介绍人的责任。入党
25、介绍人调离本工作单位或离开了本地区,无法继续履行入党介绍人的责任时,党组织应当重新确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担任介绍人时,应另换他人。预备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二是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是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政治态度、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和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以及对本人的影响,政审要形成综合性政审报告关于同志的政审报告(主要内容:本人的自然概况、直系亲属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本人政治历史及现实表现情况的结论性意见)。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讨论其入党问题。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经过党组织同发展对象谈话、查阅档案和其他有关资料
26、,找本单位的有关人员了解后,仍有某些重要情况弄不清楚的,可以向外单位或外地的有关人员进行函调或派人外调。函调或外调的问题必须是与发展对象能否入党密切有关的问题,没有多大联系的问题和一些不必要搞清楚的细枝末节,不必进行调查。同时要注意,凡能函调解决的,就不要派人外出调查。审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并不要求调查上述范围内的每一个人,主要是了解那些在政治、经济上与发展对象交往密切的人。情况清楚的,可以不再调查。政审采取的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发展对象曾在外地工作过,或者亲属、社会关系在外地工作(居住)的,可以函调甚至派专人外调了解。三是组织短期培训。短期培
27、训是对基层党委的要求。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集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培训结束时,要求发展对象联系实际,做好个人总结。同时,要组织必要的考试或考核,检查培训对象的学习效果。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培训的发展对象,党组织可安排他们利用一定的时间学习好指定的文件,并搞好学习辅导,加强督促检查。没有经过培训的发展对象,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没有经过短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对准备近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与积极分子平时的经常性培训教育是有
28、区别的,短期集中培训有规定时间、内容,进行测试,个人小结等。四是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通常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进行公示。即在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前,把经支委会研究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计划发展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工作单位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支委会意见等有关情况,通过张榜公告形式,在发展对象的单位、工作场所和居住地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公示期限为7天。在公示期间,党组织要安排专人接待来电来访的党内外群众。公示制同样适用于预备期满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只是公示内容上有所不同。经过以上方式收集到的群众反映意见,党组织要认真分析研究和调查核实,并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
29、应的处理意见。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群众反映的问题,如查无实据或与事实不符的,应不影响发展对象入党。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或有一定问题,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应暂缓发展。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且情况属实,应不予以发展。五是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所列项目出现无内容可填的情况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
30、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等。入党志愿书中由党组织、入党介绍人填写的项目,在按规定填写后,应签名盖章并注明日期。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几个具体问题:1.“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一栏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后(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填写。要求:必须写明被接收对象是否具备了党员条件和预备期的起止年月(党员的预备期自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计算)。写明通过决议时应到会党员、实到会党员以及同意、不同意或弃权人数。写明通过决议的时间。2.“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的意见”一栏
31、由党委在收到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入党材料后,先指派专人(一般是副书记和组建干部)对材料进行审查,然后走访群众,多方面了解意见,并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地填写在此栏上,并结合公示情况向党委汇报。3.“党委审批意见”一栏由党委在通过了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党委书记填写。要求写清召开会议时间和讨论意见、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以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为准,不以党委审批之日为准)。4.“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一栏是指预备党员预备满后,经支部委员会审查、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支部书记填写。主要定清召开会议的时间、表决情况。如预备党
32、员在预备期内存在问题,决定延长其预备期的,也在此栏写清楚,并上报党委审批。5.“党委审批意见”是指党委对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进行集体讨论通过后,由党委书记填写。主要是写清召开会议的时间、讨论情况和入党人的党龄自何时算起(正常情况下,党员的党龄自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算起,即第一次支部大会讨论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日算起)。六是进行支委会审查。支委会对申请人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提示: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之间的区别(1)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通常是书面申请)的人,称为“申请入党人”;经过党小组(共青
33、团员经团组织)推荐,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经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一般应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列出具体的培养教育计划,培养联系人按要求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提示: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之间的区别(2)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组织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同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入党的称为“发展对象”。基本程序:第四个环节,接收预备党员需要做好6项工作:一是组织召开支部大会;二是上级党组织谈话;三是党委要及时审批;四是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五
34、是举行入党宣誓;六是对预备党员进行培养考察。一是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做好支部党员大会的准备。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进行严格审查把关。二是准备好政治审查报告(可在考察表的政审综合情况的基础上修改),这是党委审批的主要依据之一。三是草拟支部大会决议。其内容:对申请人的基本评价;支部大会表决情况(留有空格,根据党员大会实际情况再填写)。四是确定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开会程序、时间、地点,列席会议入员,同时通知党员作好参加会议准备。五是找发展对象谈话,向他说明支委会准备召开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的决定和如何参加支部大会。六是将召开党员大会时间报告上级党委。)支部党员大会
35、按以下程序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大会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的一半,会议方为有效。预备党员应参加支部大会,但无表决权(在党的生活中,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的不同在于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则没有。除此之外,在行使党员的其他权利方面和在履行党员义务方面,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都是一样的)。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支部大会,以便接受教育。支部大会的一般程序是:会议主持人也就是支部书记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会议议题和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同时向支部大会
36、表明自己对讨论情况的态度。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申请人不必回避。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含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赞成意见,支部大会表决之后才提出书面意见不能算在有效票内),即可作出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党支部书记作总结。会后,支委会将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支部大会决议通过后,要将支部大会对申请入党的人的基本评价
37、,表决情况(包括支部应到会党员数、实到会党员数等。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是赞成、反对和弃权的人数及表决结果),支部名称、通过表决的日期等写进入党志愿书中有关栏目,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后,党支部要把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审查报告、教育考察材料、调查证明材料、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材料、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材料等,连同大会决议上报上级党委(工委或授权审批党员的党总支部)审批。召开支部大会应该注意以下一些事项: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不超过支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或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经上级
38、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以下五种人员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l)患有精神病或因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年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如发展对象不能参加会议或两名入党介绍人均不能参加会议时,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如一名介绍人不能出席会议,但会前已经将被介绍人的情况向支部作了负责的报告,可以召开支部大会。在讨论表决时,如果有少数同志提出相反意见,又
39、属于正常的情况,这并不影响讨论通过,不要强求统一认识。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一讨论,讨论一个表决一个。支部大会表决时,申请人不必退席。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实行票决的方式。在表决时,党员弃权,在原则上是允许的。但这不是积极态度,不宜提倡。积极的态度是在会上提出自己的意见,把不了解的情况弄清楚。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了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强调一下,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
40、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员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如果讨论中持两种意见的人数相当,则不要匆忙表决,可暂时休会,待进一步酝酿后,提请下一次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比如,一个单位有党员9名,其中预备党员1名。有6人参加接收某人为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其中包含1名预备党员。其中有4人同意接收,没有“双过半”。二是上级党组织谈话。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上级党委(工委)或授权审批党员的党总支审批接收新党员前,上级党委(工委)或授权审批党员的党总支要指派名以上党委(总支)组织委员、组织员或其他党委(总支)成员同申请人谈话
41、,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如有不清楚的问题,应深入其所在单位,向有关人员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调阅本人档案和其他相关材料。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三是党委要及时审批。接收预备党员一般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批。临时党支部、临时党委无权接收、审批预备党员。临时党支部(党委)具有临时性特征,组建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难以做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但是,临时党支部(党委)可以接收党外群众提交的入党申请
42、书并对申请人进行培养教育;有责任及时将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及有关材料,认真负责地向有关单位党组织介绍和转递,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支部大会通过发展党员的决议超过三个月的党委尚未审批的,考虑到情况有所变化应予退回,经过支部大会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其入党时间从支部大会复议通过之日算起。支部大会通过发展党员的决议超过六个月的,党委尚未审批的,支部决议不再生效,所填的入党志愿书作废。经支部大会讨论,需要发展的,要重新履行入党手续。党委(工委)、授权审批党员的党总支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的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
43、备党员的决议超过3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对申请入党的人进行复议,然后再报党委审批;超过6个月末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申请入党的人重新办理入党手续,即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经支委会审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等。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如果在同一次会议上讨论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预备党员时,应逐个讨论和表决。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党委会集体审批后,向支部发出批准入党通知书,写清被批准接纳为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何时起至何时止。注意的问题: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
44、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去世,党委不再办理审批手续。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调离,党委应在其没有办理调动手续前,抓紧审批。如一时审批确有困难,调动后3个月内必须审批。审批结果要及时通知原报批党支部,并同时将审批结果及有关材料及时转给该预备党员接收单位的党组织。对积极要求入党的私营企业主,党组织必须慎重对待,如经考察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要将其本人材料上报至区委组织部审查。审查合格后,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基层党委批准。四是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及时将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
45、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分配做群众工作等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五是举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总支或党支部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词;新党员宣誓;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党员代表讲话;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六是对预备党员进行培养考察。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实行预备期,目的在于对新党员进行严格
46、的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使他们端正入党动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修养,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实行预备期,有利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有利于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有利于增强党的战斗力。党支部要每季度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每季度向党组织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基本程序:第五个环节,预备党员转正1.通过一年的培养、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同意后,可以按期转正。2.考察不合格的,延长预备期。3.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通过一年的培养、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经支部
47、大会讨论表决同意后,可以按期转正。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入党时具备党员条件,在预备期间各方面表现好的。(2)入党时条件差些或尚不具备条件,在预备期中有显著提高,已经达到党员条件的。(3)思想品质好,偶尔犯了一些错误,性质不太严重,或在工作中存在一些缺点,但能够接受党的教育并虚心检查,提高认识,迅速改正的。(4)在某些问题上遇到过困难,本人无力克服,一度影响了工作积极性,经教育后又积极起来的。(5)因能力差,工作成绩不大,但服从领导,在完成党交给的任务中确实努力,有进步表现的。(6)其他能够足以说明已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均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手续规定(之一)(1)本人在预备期
48、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对预备党员未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党的组织一方面要及时提醒他们,说明道理,提出要求。另一方面,要弄清原因,根据不情况,进行教育和处理。对于信念动摇、不愿继续当党员,或经党组织提醒仍不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正手续规定(之二)(2)党小组提出意见。(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4)支委会审查。(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6)报上级党委审批。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特别提醒: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要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之日或者稍迟几天(最多不超过3个月)召开党员大会,绝对不允许提前开会。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
49、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时,本人必须参加。本人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的,可延期讨论其转正问题。若预备党员因病长期离开工作岗位治疗或休养,党组织可根据其病情,选择适当时机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入党介绍人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本人意见。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入党介绍人应该到会。因为在预备党员的预备期间,入党介绍人有对其继续教育和帮助的责任;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上,入党介绍人有介绍情况和表态的责任。但是入党介绍人因特殊情况不到会的,或已调离
50、本单位,支部大会可以进行讨论、表决,因为入党介绍人发表意见,不是转正工作中必须履行的一项手续。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决议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议人数,表决结果等。支部大会表决预备党员转正时,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做出同意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如果赞成人数正好为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一般可按下述情况处理:(1)如果因党员对预备党员转正的某些问题不清楚而出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