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
GB482-1995
代替GB482-79
煤层煤样采取方法
1995-08-07发布 1996-04-01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
9
1 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层煤样的采取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煤层煤样的采取。
2 引用标准
GB474煤样的制备方法
GB217煤的真相对密度测定方法
GB212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3 总则
3.1 煤层煤样包括分层煤样和可采煤样。分层煤样和可采煤样必须同时采取。
3.2 分层煤样
3.2.1 采取分层煤样的目的在于鉴定各煤分层和夹石层的性质及核对可采煤样的代表性。
3.2.2 分层煤样从煤和夹石的每一自然分层分别采取。当夹石层厚度大于0.03m时,作为自然分层采取。
3.3 可采煤样
3.3.1 采取采取可采煤样的目的在于确定应开采的全部煤分层及夹石层的平均性质。
3.3.2 可采煤样采取范围包括应开采的全部煤分层和厚度小于0.30m的夹石层;对于分层开采的厚煤层,则按分层开采厚度采取。
3.3.3 对露天矿,开采台阶高度在3.0m以下的煤层按本标准执行,台阶高度超过3.0m用本标准规定的方法确有困难时,可用回转式钻机取出煤芯,作为可采煤样。
3.4 煤层煤样在矿井掘进巷道中回采工作面上采取。对主要巷道的掘进工作面,每前进100m至少采取一个煤层煤样;对回采工作面每季至少采取一次煤层煤样,采取数目按回采工作面长度确定。小于100m的采一个,100~200m的采两个,200m以上的采三个。如煤层结构复杂、煤质变化很大时,应适当增采煤层煤样。
3.5 煤层煤样应在地质构造正常的地点采取,但如地质构造对煤层破坏范围很大而又必须采样时,也应进行采样。
3.6 在采样前,必须剥去煤层表面氧化层。
3.7 煤层煤样由煤质管理部门负责采取,具体采样地点须按本标准规定,如遇特殊情况可和地质部门共同确定。
3.8 采样工作应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确保人身安全。
4 器具
4.1 带有扁头和尖的手稿或适用的采样机械。
4.2 锤子。
4.3 铲子。
4.4 风镜。
4.5 钢卷尺:不短于2m;直尺、皮尺:不短于15m。
4.6 致密、牢固、防水的铺布,面积2.5m2以上。
4.7 致密、牢固、防水的装煤样口袋。
4.8 记录本和所需文具。
4.9 工具包。
4.10 标签
标签按下列形式印制:
a.煤层煤样报告表编号: ;
b.采样地点: ;
c.工作面编号: ;
d. 煤样编号: ;
e.采样人: ;
f.采样时间: 年 月 日。
标签填妥后装入标签塑料袋。
5 采样步骤
5.1 准备工作
首先剥去煤层表面氧化层,并仔细平整煤层表面,平整后的表面必须垂直顶、底板;然后在平整过的煤层表面上,由顶至底划四条垂直顶、底板的直线,直线之间的距离,当煤层厚度大于或等于1.30m时,为0.10m,当煤层厚度小于1.30m时,为0.15m,若煤层松软,第二、三条线之间的距离可适当放宽;在第一、二条线之间采取分层煤样,在第三、四条之间采取可采煤样,刻槽深度均为0.05m。
5.2 分层煤样的采取
在第一、二条线间标出煤和夹石的各个自然分层,量出各个自然分层的厚度和总厚度,并加以核实。详细记录各个自然分层的岩性、厚度及其他与煤层有关事项。
在采样点的底板上放好一块铺布,使采下来的煤样都能落在铺布上,按自然分层分别采取。每采下一个自然分层即全部装入煤样袋内,并将袋口扎紧,铺布清理干净,接着再采取另一个自然分层,直到采完为止。
每个煤样袋均须附有按规定填好的标签。
分层煤样编号:×-分-X。
例:2-分-4表示第二号煤层的第四个分层样。
5.3 可采煤样的采取
采取可采煤样时,在采样点的底板上放好一块铺布,使采下的煤样都能落在铺布上,将开采时应采的煤分层及夹石层一起采取,所采煤样全部装入煤样袋内,每个煤样袋均须附有按规定填好的标签。
可采煤样编号为:X-可-1、2、3、………。
例:2-可-1、2、3……表示第二号煤层的可采煤样,包括1、2、3……分层。
6 结果整理
6.1 采完煤层煤样以后应及时送到制样室按GB474制成空气干燥煤样。不得在井下处理煤样。
6.2 按GB217和GB212测定每一分层煤样的真相对密度和灰分。根据测定结果,分别计算全部分层样、应开采部分分层样和煤分层样的加权平均灰分,计算公式如下:
Ad=
式中:Ad—煤样的加权平均灰分(干燥基),%;
Adl、Ad2…Adn—第1、2…n个煤分层或夹石层的灰分(干燥基),%;
t1、t2…tn—第1、2…n个煤分层或夹石层的厚度,m;
TRD1、TRD2…TRDn—第1、2…n个煤分层或夹石层的真相对密度。
6.3 根据应开采部分各分层样算出的加权平均灰分与可采煤样灰分之间的相对差值Δ不得超过10%,如超过限度时,则所采的煤样作废,应重新采取。
相对差值Δ按下式计算:
Δ(%)=100
式中:Ad,开——应开采部分各分层样的加权平均灰分(干燥基),%;
Ad,可——可采煤样灰分(干燥基),%。
6.4 测定全水分用的煤样,从可采煤样中按GB474缩制。
6.5 可采煤样应在矿化验室测定全水分、全硫和发热量,并进行工业分析。
6.6 每个煤层每年至少选两个代表性的煤层煤样送矿务局中心化验室根据需要按GB 474规定做原煤和浮煤的有关项目的分析。
6.7 厚度的测量及灰分、真相对密度的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三位,再按数字修约规则修约到小数点后第二位。
6.8 按附录1的格式填写煤层煤样报告表并且绘制柱状图(包括伪顶、伪底的厚度)。柱状图按附录C中的图例规定绘制。
附录A
煤层煤样报告表
(参考件)
第 号 采样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1. 矿务局 矿 井 层
2.采样地点:
3.工作面情况(顶板、底板和出水情况):
4.煤层厚度(按3.3.2条)与灰分:
(1)(全部)分层厚度 m,灰分Ad, %
(2)应开采部分厚度 m,灰分Ad, %
(3)煤分层厚度 m,灰分Ad, %
5.可采煤样的编号: 可
6.可采煤样的分析试验结果:
表A1
项目
Mt
%
Mad
%
Ad
%
Vdaf
%
焦渣特征
1-8
FCd
%
St,d
%
Qgr,d
MJ/kg
……
原煤
……
浮煤
……
表A2煤层煤样柱状图及分层煤样试验结果
顺序
柱状图
比例:
分层名称
与特征
分层厚度
(t),m
真相对密度
(TRDd)
灰分
(Ad),%
4栏×
5栏
6栏×
7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顶板
1
2
……
n-1
n
底板
煤层
应开采
净煤层
附录B
计算示例
(参考件)
有一个煤层总厚度为1.62m见表B1,由三个煤分层和二个夹石层组成,该煤层的各个煤分层和夹石层的厚度、灰分和真相对密度如表所示,可采煤样灰分(干基)为19.37%。其全部分层样、应开采部分分层样和煤分层样的加权平均灰分及应开采部分分层样的加权平均灰分与可采煤样灰分之间的相对差值Δ按下式计算。
表B1
煤层结构
厚度
m
灰分(Ad)
%
真相对密度
TRDd
第一分层(煤)
0.30
10.00
1.31
第二分层(单独采除的夹石)
0.30
80.00
2.15
第三分层(煤)
0.40
8.00
1.30
第四分层(夹石)
0.12
85.00
2.20
第五分层(煤)
0.50
12.00
1.32
a. 全部分层样的加权平均灰分(%):
[(10.00×0.30×1.31)+(80.00×0.30×2.15)+(8.00×0.40×1.30)+(85.00×0.12×2.20)+(12.00×0.50×1.32)]÷[(0.30×1.31)+(0.30×2.15)+(0.40×1.30)+(0.12×2.20)+(0.50×1.32)]=36.28
b.应开采部分分层样的加权平均灰分(%):
[(10.00×0.30×1.31)+(8.00×0.40×1.30)+(85.00×0.12×2.20)+(12.00×0.50×1.32)]÷[(0.30×1.31)+(0.40×1.30)+(0.12×2.20)+(0.50×1.32)]=20.93
c.煤分层样的加权平均灰分(%):
[(10.00×0.30×1.31)+(8.00×0.40×1.30)+ (12.00×0.50×1.32)]÷[(0.30×1.31)+(0.40×1.30)+(0.50×1.32)]=10.18
d. 应开采部分分层样的加权平均灰分与可采煤样灰分之间的相对差值Δ
Δ(%)=×100=7.74
此Δ值小于10%,所采煤样符合要求。
附 录 C
柱 状 图 例
(补充件)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学研究所、鸡西矿务局、鹤壁矿务局和淮北矿务局共同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宽鸿、李英华、宫兴禄、田欣华、潘民光。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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