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承揽合约书
厦门东方日升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厦门新港龙壁球馆工程承包合同
专案编号
J07-1060212-00
合约编号
D09-1060212-00D
承揽厂商
广州市金力美康体设施有限公司
签约日期
2009-2-12
关于新港龙休闲会所壁球馆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厦门东方日升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乙方:广州市金力美康体设施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 工程的施工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新港龙休闲会所的壁球馆工程安装及施工
二、 建设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金湖路
三、 工程内容:壁球馆地面、玻璃墙和墙面安装
四、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保险,包交通,包食宿、包文明施工以及工程完工场地清理费等所有包干费用。
五、 包干施工合同金额:
项 目
总价(RMB)元
工程包干总价
57600.00 元
(大写)伍万柒仟陆佰元整
六、 付款方式
a. 合同签订后,乙方所有材料及人员进场施工、甲方即付合同金额的60%给乙方。
b. 施工方(乙方)完成墙面施工、地面和玻璃墙安装后,甲方即付合同金额的20%给乙方。
c.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验收款 15%。
d. 保固款 5% 将在保固期壹年满后六天内支付给乙方。
七、 工程期限: 30个日历。
a、开工日期:2009-02-15,其余细部工期依甲方确认之具体时间为准。竣工日期:2009-03-15
b、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1. 因甲方拖欠工程款。
2. 因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和提出整改意见。
3. 因水电和其他造成无法施工因素出现。
4. 凡遇不能工作之日,经甲方所派监工人员同意,得免计工作日数,倘因工作数量临时增加,或天灾人祸, 确为人力所不能挽回致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得函请甲核定延期日数。
5. 按以上期限,因乙方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则每超过一天依合约金额佰分之三扣罚乙方工程款。
八、 验收
1. 乙方完工自检合格后书面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甲方须在三日内组织验收。如超过六日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则视工程自助验收合格。
九、 甲方责任与权利
1. 帮助乙方协调与有关部门关系,免费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电并接到工地附近。
2. 向乙方提供工具及材料存放场所。
3. 有权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进行全面的监督,发现质量、安全、进度等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整改,甚至停工整顿。
4. 在乙方完工自检合格三日内组织验收,及时核算乙方完成工程量,按时划拨结算工程款。
十、乙方责任与权利
1 .应具备相应资质,并对有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对了解到的工程信息(特别是工程金额、工程规模
等)负有保密义务,若向第三方泄密,应承担¥20,000元赔偿责任,情节严重应退场,不得有异议.
2、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及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3、.严格按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内容。
4、向甲方提供验收报备资料。
5、乙方负责办理验收报备及验收等相关手续,并须确保:所施工的壁球馆的墙面、地板及玻璃工程均保
证一次性通过《壁球场验收标准》及业主的验收。
6、乙方须提供本工程施工所需官方认可和相应资质等级,不得隐瞒和转包,否则,甲方得将合约进行终
止或解除,乙方绝无异议;
7、工程竣工后,凡属乙方施工建筑垃圾及临时设备等,应由乙方负责清除整理,否则每推迟清运一天按1000元/天扣款。
十一、保修
1. 乙方对此工程,提供一年免费维修。但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问题或因使用不当及人为损坏造成的修理,乙方应收一定维修费和车旅费。
十二、其它
1 . 本合同未涉及到的有关工程方面的问题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签名具同等效力。
承 揽 合 约
甲方:厦门东方日升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市金力美康体设施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双方同意订立本合约如下:
第一条:工 程 名 称:厦门新港龙会所的壁球馆工程
业主合约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金湖路
第三条:工程范围:1.乙方须根据甲方之认可施工图面总价包干施工;即图纸有标单无或标单有图纸无工程项目均需由乙方负责施工。
2.工程项目、单价及数量如附件,标前说明属合约附件,乙方责任施工。乙方须确保工程完全达到甲方&业主方要求之品质及性能,并做好各项工程防护措施,确保施作人员安全以及不会污染到其他位置等,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保险,交通,食宿由乙方负责自理。
4.总价含材料检测、工程保险和工程报建、验收等费用。
5.乙方负责办理验收报备及验收等相关手续,并须确保:所施工的壁球馆的墙面、地板及玻璃工程均保证一次性通过《壁球场标准》及业主的验收。
第四条:本工程合约总价为人民币57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柒仟伍佰元整),含税收及管理费等费用。属依图面范围和要求总价包干,标单项目和数量作为合约计价附件。
第五条:1. 本项工程所需施工机具及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自备,并须经甲方工程监工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其不合格者,须立即迁出场外并更换为经甲方/业主检定之合格品。材料、设备、规格、厂牌、颜色依图面和《壁球场标准》规定;
2. 乙方须在施工现场动火时(提前申请)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依工程安全规定办理;
3. 乙方需于2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计划,经甲方确认做为合约附件;
4. 乙方须提供本工程施工所需官方认可和相应资质等级,不得隐瞒和转包,否则,甲方得将合约进行终止或解除,乙方绝无异议;
5.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和项目部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
6. 工程残工事,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整改,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其它班组入场整改,其费用由乙方验收或保固款中扣除,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六条:工程期限:
1. 开工日期:2009-02-15,其余细部工期依甲方确认之具体时间为准。
竣工日期:2009-03-15
(墙面工程部分2009-2-30;地板等工程部分2007-3-12)。
2.凡遇不能工作之日,经甲方所派监工人员同意,得免计工作日数,倘因工作数量临时增加,或天灾人祸,确为人力所不能挽回致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得函请甲核定延期日数。
第七条:甲方所派主持工程之工程师或监工人员,有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倘所做工程草率,材料粗劣,不合壁球场标准、业主及甲方规定的施工验收标准时,得将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损失概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本工程经建筑师或甲方监工人员,查有与图表及说明书不符之处,得责令乙方立即拆除,并依照规定或工料重建,至乙方按设计图表及说明书为止,所有时间及金钱之损失,概归乙方负责。
第九条:乙方责任人须亲自或派有工程经验之负责代表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常驻工地、督率施工,所有工人之管理及给养等,均由其负责,并应约束工人,严守纪律,如有不轨行动及触犯地方治安条例所引起之事故,概由乙方负其全责,如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情事,系由乙方因素造成的,其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自行处理,与本公司无涉且不能影响工程工期。
第十条:所有材料须按材料进场进度表期限入场,并及时提供质保书或出厂证明。入场前须经甲方验收人员按验收规范验收,合格者方得入场使用,其不合格者,须立即迁出场外并马上更换合格品。对因乙方使用假冒伪劣材料造成返工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本工程进行期间,如为配合进度或因施工需要甲方认为需增加工人,或加开夜班时,乙方应即照办,不得推诿和据此向公司要求支付任何费用,夜间施工时,乙方应特别注意施工安全,并架设临时照明及配置保证夜间施工的其它设备机具。
第十三条:凡与本合约工程有关之其他工程及临时布置,经甲方交由其他承办人办理时,乙方应与其他承办人有相互协助合作之义务。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而致发生错误、延期或意外等情,其一切损失,乙方愿接受甲方之裁定,其责任属乙方而造成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之。
第十四条:工程图说:
本工程所有图件、说明书等,仅限于施工人员阅读,未经甲方监造单位书面核准,不可供给外人参考或阅读。签约前乙方对图面等资料已理解完整准确,乙方表示无异议。
第十五条:工程变更:
本工程在施工期间,如有变更或修改时,甲方将以工程变更图说明或修正图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如未照变更后的图说或施工说明施工,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在收到变更或修改通知时,即对要变更或修改部分进行施工,乙方应会同甲方或监工工程师检定,并作记录向甲方备案,按实际工程量办理追加结算。
第十六条:按第六条规定之期限,因乙方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则每超过一天依合约金额佰分之三扣罚乙方工程款。
第十七条:乙方须维持工地清洁,工程垃圾需及时清运场外,倒弃在合法场地,若因此发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工程竣工后,凡属乙方施工建筑垃圾及临时设备等,应由乙方负责清除整理,否则每推迟清运一天按1000元/天扣款。
第十八条: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乙方所有材料及人员进场施工、甲方即付合同金额的60%给乙方。
2. 施工方(乙方)完成墙面施工、地面和玻璃墙安装后,甲方即付合同金额的20%给乙方。
3.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验收款 15%。
4. 保固款 5% 将在保固期壹年满后支付。
第十九条:罚则:
1. 甲方支付款项,乙方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 乙方因资金、规划等因素,造成工程材料设备交期延误、工程延期,甲方有权将相关材料安排自购,并由工程款中扣回材料采购款,并视情形罚处乙方 3万元,乙方不得有异议。
3. 乙方因人(能)力、技术、管理等因素,造成工程无法执行,甲方有权解除合约,乙方 1 天内无条件退场,并罚处乙方工程款 1-3万元。
第二十条:验收:
按业主验收为准。
有关此项工程之官方检测、评定资料:
1. 质量保证资料。
2. 技术管理资料。
由乙方填写资料内容送甲方审核并用印,由乙方送官方相关单位审核。若资料内容欠缺,亦由乙方负责修订后再送审核。验收需伍份内业资料须完全准确,并须于工程完工后20天提供。否则按每延迟一天提交,则按合约金额千分之一计罚。每月请款时须提供相应的内业资料,否则,甲方可不予办理进度请款。
第二十一条:保固期:壹年
在保固期内,尚发现本工程有一部份或全部裂损,倾斜渗漏或其他损坏时,经建筑师及甲方查明系工作不良或用料不合所致者,应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不得推诿。
第二十二条:本合约所加入各项附属文件:如标前说明、切结书、施工组织计
划书(含人力、机具、材料进场时间表)等,均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约存执:
本合约书经甲、乙双方签订用印后生效,正本三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第二十四条:合约时效:
本合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全部合约及保固期满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志品(福州)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厦门市泉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路180号 地 址:厦门市吕岭路262号3层
负责人: 负责人:庄斌文
电 话:0591-83970231 电 话:13806002804
合同附件(一)
CEFC外包工程安全规定
一、规定
1、外来施工人员来厂施工时,必须从指定大门进入,不得跨越隔离区,进入厂区。
2、外来施工单位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社会治安、防火、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规定、安全工作方针和政策。
3、施工队须严格遵守CEFC关于安全的有关规定和各项制度、办法、规定。
4、确保工程施工安全,轻伤事故负伤频率低于2‰,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
5、施工人在进驻CEFC工地之前须与监工单位签订“CEFC外包工程安全承包合同”,并填定施工申请表,承担相应的义务、责任和权利,并对施工引起的火灾、爆炸、工伤事故负全责,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6、监工申请单位应配合现场单位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各单位均有权制止施工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7、公安部门规定,施工队应按月按人数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外地民工的暂住证。
8、外来施工人员在工事内施工,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严禁穿背心、穿拖鞋、打胳膊、穿过于暴露的衣物施工,违者拒绝入厂。
9、施工人须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消防法》和专案的防火安全制度,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10、施工队应自带灭火器、防火布等,并由专人负责安全事项,如需要明火作业(电焊、气焊、烘烤、焚烧),须事先向专案提出明火作业申请办理动火手续,经许可后方可动火作业。
11、施工单位必须从现场的安全管理,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整改须及时完成,不得借故拖延。由于事故隐患整改不为,造成事故,由施工人负责赔偿。
12、施工结束后,施工所产生的工程废料及垃圾由施工队处理出厂,不准放置于工地或厂区。
二、罚则:
1、施工队须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盗窃、火灾、工伤死亡事故的发生,并负责由于施工引起的火灾、工伤死亡事故、重大盗窃事故的责任和后果,CEFC将追究施工队的有关责任并全额扣除安全风险押金。
2、外来施工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须持证),必须符合国家特种作业有关规
合同附件(二)
定,采取防护措施施工,违章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厂区主干道严禁堆放各种物资,未经专案许可在主干道上堆放物资,阻碍交通, 造成事故,施工队必须承担责任,如被查记者罚款100元。
4、厂区各种电源开关、电气设备的动用,搭拉电源线必须事先与专案取得联系,且施工队应自备带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
5、施工车辆、人员若挟带公司的材料、零组件、副料、下角料、设备等出厂,警卫应扣押车辆及夹带物品,呈报处理。
6、施工人员在工地施工期间盗窃和挟带公司的物资、工具、材料等均送公安机关处理,且全额没收风险抵押金。
7、施工人员在工地内施工,须礼貌待人,不得欧打谩骂他人,情节恶劣者,逐出厂并扣罚风险押金100元。
8、施工人员凡在工地司内,有违法行为,违者除送公安机关处理外,每欠扣罚风险抵押金1000元。
9、施工场所及周围的工具、材料、零组料、治具、副料及灭火器等公司物资,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准动用,私自动用者,按盗窃处理。
10、若未提出动火申请或私自动火,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全额没收风险抵押金。造成火灾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对造成的损失负完全的赔偿责任。
11、施工人员在厂区吸烟,除每发现一次罚200元外,安全管理办公室立即通知监工单位请施工队立即将该人退出本公司施工现场。
12、施工人员在施工中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戴安全帽或登高不系安全带,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经劝导后仍不改正者,逐出厂不得再进入厂区。
13、在施工中或施工后,施工队应及时将产生的垃圾、废料清理,对损毁的绿化草地、树木须重植,若施工队未按规定期限内清理和重植,每延误一日罚100元,若监督部门请工清理时,费用由施工队按实际费用的2倍支付,请CEFC财务组从工程款中扣除。
14、本罚则未尽事项,监工、监督部门应依据施工违章程度给予100元以上罚款处罚。
15、以上违规事实经CEFC监工单位或监工单位检举、拍照等构成违规事实者,安全管理办公开具罚单交财务组从工程款中扣除。
合同附件(三)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设施(用品)配置统计表
序号
项目(设施/用品)
规格/说明
单
位
数量
需求量
备注
1
安全帽
按国家标准/各班组统一颜色
顶
按最高峰人数
√
2
安全带
按国家标准或行标
条
按高空作业人数
√
3
安全平网
按国家标准或行标
M2
每≤10M设1道
√
4
竖向立网
按国家标准或行标
M2
按建筑物外墙面积
√
5
工作鞋
按国家标准或行标
双
按高峰期人数
√
6
钢管双层防护棚
四口防护/按国家标准或行标
个
按建筑物四口防护布置
√
7
钢管防护栏杆
临边防护/按国家标准或行标
米
按建筑物特点布置
√
8
井架卸料口钢筋防护门
按国家标准或行标
扇
按建筑物特点布置
√
9
警示标识牌
按国家标准或行标
式
按建筑物特点布置
√
10
五牌二图
按国家标准或行标
套
每个项目1套
√
11
岗位责任制
按国家标准或行标
套
每个项目1套
√
12
特种作业操作说明
按国家标准或行标
套
每个项目1套
√
13
井架操作人员工作棚
按国家标准或行标
间
按每座直升降机设1个
√
14
加工棚
按国家标准或行标
间
按施工特点布置
√
15
级配道路
永久性或临时性
M2
按施工特点布置
√
16
吸烟区
浪板屋面铁丝网防护
间
视工程规模设置
√
17
浪板围篱
角铁骨架,三米设一道支撑
M2
视工程规模/场地设置
√
18
施工机具
使用许可证/合格证
部
视工程施工需求
√
19
消防灭火器
干粉或泡沫灭火器
个
视工程规模配置
√
20
耳塞、口罩
合格品
部
视施工人数配置
√
21
焊工工作服/工人识别服
按行标/公司统一标准
套
视施工人数布置
√
22
电焊工防护面罩、防护镜
按行标
套
视施工人数布置
√
23
焊工绝缘手套,绝缘鞋
按行标
套
视施工人数布置
√
24
临时电木杆,横担、瓷瓶
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根
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
25
户外电线(三相五线制)
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M
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
26
合格铁配电箱及接地
按国家标准或行标
箱
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
27
升降平台/登高作业平台
平台应满铺及防护栏杆,移动平台基座应设槽钢扩大脚并有止滑刹车装置
M2
按施工特点布置
√
28
井架及垂直运输设备
使用许可证/合格证/验收合格证
顶
按最高峰人数
√
29
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
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国家标准或行标
式
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
说明:需求量栏视工程规模、工程特点及重要性进行配置,填写数量、金额或打“√”、“X”。
合同附件(四)
环保施工设施及用品配置统计表
序号
项目(设施/用品)
说明
单
位
数量
需求量
备注
1
砌砖卫生间(化粪池)
水泥砂粉刷,外墙涂水泥漆
间
视施工人数布置
√
2
污水管网
永久性或临时性
M
视施工现场布置
√
3
垃圾池/回收池
分区砖砌,水泥砂粉刷
间
视工程规模设置
√
4
危险品处理池
砖砌隔离封闭
个
视工程规模设置
√
5
加工隔音设施(间)
永久性或临时性
式
视工程规模设置
√
6
餐厅卫生设施
按国家标准或行标
式
视工程规模及需求设置
√
7
隔油池
砖砌水泥砂粉刷
个
视工程规模及需求设置
√
8
沉淀池
砖砌水泥砂粉刷
个
按施工特点布置
√
9
大门洗车池、高压水喷枪
砼或砖砌加栅栏
套
视工程规模及特点设置
√
10
级配道路
永久性或临时性
M2
视工程规模设置
√
11
吸烟区
浪板屋面铁丝网防护
间
视施工人数布置
√
12
仓库/工具间
牢固、安全,砌砖或浪板搭设
间
视工程规模设置
√
13
危险品储藏间
牢固、安全,砌砖或浪板搭设
间
视工程规模及特点设置
√
14
施工机具
使用许可证/合格证
部
视工程施工需求
√
15
饮水机
合格品
部
视施工人数布置
√
16
三相电表、水表
按国家标准或行标
套
每个厂商各1套
√
17
散装材料间或防尘布
按国家标准或行标
式
视工程规模及特点设置
√
说明:需求量栏视工程规模、工程特点及重要性进行配置,填写数量、金额或打“√”、“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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