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通关镇乒乓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 通关镇乒乓球协会
第二条 协会性质: 社会体育类
第三条 协会宗旨: 传承国球文化,弘扬顽强拼搏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全民健身纲要》和“每天锻炼一小时,快乐工作四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健康理念,深入推进我镇的全民健身发展,以球会友,增进友谊,从而丰富群众的业余生活。
第二章 细则
第四条 入会程序、范围
(一)长期居住、工作在本镇范围内的镇民;
(二)道德品质良好,积极向上,对自己和他人能认真负责;
(三)由协会不定时、不定点的招收新会员,会员自愿加入协会;
(四)入会者需要填写乒乓球协会个人信息表一份;
(五)每位新会员需上交100元入会费,作为今后的场地训练、活动等经费。
第五条 会员退会
(一)协会秉承“入会自由,退会自愿”的原则,在协会第一次列会召开后的15日内,会员均可申请退会,申请批准后,由协会回收会费票据,退还会员所交的会费;
(二)在协会第一次列会召开的15日以后要求退还者,不予退还所交会费;
(三)凡参加列会的次数不足总数的一半时(不足一次仍以一次计算)将予以除名,不退还所交会费;
(四)凡违反协会规定,严重损害乒乓球协会形象或与协会宗旨相违背,将以除名,不退还所交会费。
第六条 会员证的发放
(一)会员证由本协会统办理一发放;
(二)参加相关活动会议,要求佩戴会员证时,必须佩戴会员证;
(三)会员证不能与其他证件混淆使用。
第七条 会员权利
(一)会员对本协会有关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的权利,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会员有享受协会每周提供的免费使用活动场地的权利;
(三)会员有参加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可以参加协会、县文化体育局和广播电视局举办的各项推优评比活动;
(五)会员可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本协会章程,严格执行本协会做出的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协会的组织管理;
(三)保护本协会的权益不受侵害;
(四)把自己的竞技水平、学习经验、开拓进取的新思想提供给本协会;
(五)履行本协会规定的其他义务,按时交纳会费。
第九条 机构设置
协会设名誉主席一名,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下设裁判组,对内对外联络组。
(一)会长职责:领导本协会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计划,主持如开乒协会员会议,管理、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负责本协会大型活动的开展与其他重要事务的处理;
(二)副会长职责:协助会长做好上述工作,副会长实行分工负责制,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工作;
(三)秘书长:执行协会制定的工作计划,组织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协会的内部管理,及时收集会员对协会的建议和开展活动的要求。掌管文书,向协会提交各项事宜书面申请和协助会长处理工作事物,以用档案管理来管理财务。
(四)各部门职责
1、裁判组:组织会员练习裁判的技术,在协会组织相关乒乓球活动时,由裁判组负责比赛的裁判工作;
2、对内对外联络组:负责协会的形象宣传,以及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宣传;负责策划和组织协会内外的符合本协会宗旨的各项活动。如:协会内部乒乓球技术交流赛或与外交的友谊赛;外联组:行使对外职能,负责对外联系各项活动,以及联系活动的赞助。
第十条 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
1、会员入会时,每人收取100 元的入会费;
2、社会赞助;
3、向其他部门申请经费;
4、其他合法经费;
(二)有一名副会长兼职会计,出纳由某会员担任。
第十一条 活动原则
(一)培养良好的体育道德意识,增强竞技水平,享受运动、健康、和快乐的生活;
(二)坚持公开、公平的实效原则;
(三)活动中应积极改变活动形式,不断提升团队精神。
第十二条 对积极参加协会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者,协会予以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违反章程者可给以批评、劝退、除名等处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三条 章程的修改与补充需经乒协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讨论通过。
第十四条 协会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协会章程。
第十五条 本协会五年为一届,换届时,所有档案移交下一届。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乒乓球协会所有。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