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二十三届全国软式网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 竞赛日期及地点
2009年4月29-5月3日在郑州市网球中心举行。
二、 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混合双打。
三、 参加单位
各省、市、自治区,院校及单位代表队
四、 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报名参赛队数不限。
(二) 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每队可报教练员1名。
(三) 团体赛每队报名人数不得少于5名队员,最多6名。单、双打比赛按同一单位报名参赛,人数队数不限。
(四) 运动员如代表其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队参赛,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赛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报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科研信息部备案。
(五) 各单位须于4月6日前填妥《全国软式网球比赛报名表》(附后),加盖公章后,分别寄送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科研信息部和承办单位。
(六) 各单位及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应于比赛前2天到承办单位报到,提前报到和超编人员经费自理。
五、 竞赛办法
(一) 团体赛:
1. 比赛办法:报名队数少于8个队(不含8个队),则采取单循环赛排出名次;报名8个队以上,比赛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分两组采取单循环赛,决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获小组前二名的队采用交叉淘汰和附加赛的方式决出1-4名,获三、四名的队采用相同办法决出5-8名。
2. 抽签办法:根据2008年全国软式网球锦标赛团体赛的成绩设二个种子队,分别进入各组。其他各队按2008年成绩分批抽入两组,没有成绩的队,先抽签排出顺序,再抽签进入各组。
3. 每个团体赛由2场双打,1场单打组成。比赛顺序为:双打、单打、双打。
A、 每名运动员只限参加每个团体赛中的1场比赛。
B、 报名参加团体赛必需为3人以上(含3人),当报名人数不足5人时,可以参加团体赛,但双方比赛场数打到1:1时,运动员人数不足方按弃权论,以1:2记分。
C、 赛前30分钟递交出场名单,出场名单一经交换不得更改。
(二) 双打比赛:
比赛将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的比赛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分四组进行单循环比赛,种子的确定按2008年全国软式网球锦标赛男、女双打比赛成绩(非原配对,取消种子资格,其位置按名次依次替补)取前四名作为种子,分别进入各组。其它运动员先抽签排出顺序再分批抽签进入。同单位选手将采用尽量避开的抽签原则。
第二阶段:获小组前四名的队分别采用淘汰和附加赛的方式决出名次,获第一名的决出1-4名;获第二名的决出5-8名,依次类推决出前16名。
(三) 单打比赛:
比赛将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的比赛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分四组或八组进行单循环比赛,种子的确定按2008年全国软式网球锦标赛男、女单打比赛成绩。根据第一阶段的分组情况决定录取前几名进入第二阶段。抽签办法同双打。
第二阶段采用小组同名次淘汰赛和附加赛的方法决出前16名。
(四) 混合双打比赛方法同双打。
(五) 双打比赛采用9局5胜制,单打比赛采用7局4胜制。
(六) 循环赛的名次按在同轮次中获胜场次多少决定。如两队获胜场次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三队或三队以上获胜场次相等,则按以下诸条顺序判断名次:
A、 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净胜场数决定名次;
B、 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净胜局数决定名次;
C、 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净胜分数决定名次;
D、 抽签。
六、 竞赛规则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软式网球竞赛规则。
七、 比赛用球,拍与服装
比赛用球为日本产“KENKO”软式网球。各队球拍自备,软网、网球拍均可。大会将举行开幕仪式,各运动队应自备统一服装。
八、 奖励办法
团体比赛前三名,双打、单打比赛前六名分别给予奖励。
九、 弃权
(一) 凡报名抽签后未经裁判长同意弃权者,该报名单位应在结束前向赛区交纳比赛经费(按竞赛经费标准),并罚款500元交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如在小组循环赛中弃权,则取消在本组中的全部比赛成绩。赛区组委会赛后将情况报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
(二) 因伤病不能比赛,需有大会医生证明,如需恢复比赛,亦需大会医生证明,并取得裁判长批准。
十、 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 正、副裁判长及仲裁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派。
(二) 裁判员由中国软式网球协会委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解决。裁判员总数不得少于20人。
(三) 裁判员必须在赛前三天到承办单位报到,参加赛前裁判学习,逾期不予接待。
十一、 大会负担各队规定名额的住宿费,其他费用各单位自理。
十二、 本规程的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三、 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
第十五届全国软式网球冠军赛竞赛规程
一、 竞赛日期及地点
2009年5月4-7日在郑州市网球中心举行。
二、 竞赛项目
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混合双打。
三、 参加单位
各省、市、自治区,院校及单位代表队
四、 参加办法
(一) 参赛资格:
1. 获2009年全国软式网球锦标赛男、女单打、双打和混合双打前12名的运动员。获得男、女团体冠军的队可以指定总人数四人以内的单打二人,双打二对的运动员;获亚军和第三的队可以指定总人数二人以内的单打一人,双打一对的运动员报名参赛。
2. 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男、女队教练各1名。
3. 双打、混双运动员可以跨单位配对。
(二) 各单位报名后如出现空缺,则按2009年全国软式网球锦标赛单项名次递补。
五、 竞赛办法
(一) 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按2009年全国软式网球锦标赛成绩,各单项比赛的前4名作为种子(双打非原配对选手,取消种子资格,种子位置按比赛成绩,依次递补)分别进入1至4组,其它选手按成绩,分批次抽签进入。第二阶段取小组前2名,采取同名次单循环比赛方式,获第一名的决出1-4名;获第二名的决出5-8名。
(二) 双打比赛采用9局5胜制,单打比赛采用7局4胜制。
(三) 循环赛的名次按在同轮次中获胜场次多少决定。如两队(人)获胜场次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三队或三队以上获胜场次相等,则按以下诸条顺序判断名次:
A、 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净胜场数决定名次;
B、 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净胜局数决定名次;
C、 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净胜分数决定名次;
D、 抽签。
六、 竞赛规则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软式网球竞赛规则。
七、 比赛用球,拍与服装
比赛用球为日本产“KENKO”软式网球。参赛运动员球拍自备。
八、 奖励办法
各项比赛前三名给予奖牌及证书,四至六名给予证书。
九、 弃权
(一) 凡报名抽签后未经裁判长同意弃权者,该报名单位应在结束前向赛区交纳比赛经费(按竞赛经费标准),并罚款500元交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在循环赛中弃权,则取消在本组中的全部比赛成绩。赛区组委会赛后交情况报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
(二) 因伤病不能比赛需有大会医生证明,如需恢复比赛亦需大会医生证明,并取得裁判长批准。
十、 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 正、副裁判长及仲裁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派。
(二) 裁判员由中国软式网球协会委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解决。裁判员总数不得少于20人。
(三) 裁判员必须在赛前三天到承办单位报到,参加赛前裁判学习,逾期不予接待。
十一、 大会负担各队规定名额的住宿费,其他费用各单位自理。
十二、 本规程的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三、 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
第十五届全国青少年软式网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 竞赛日期及地点
2009年5月8-11日在郑州市网球中心举行。
二、 竞赛项目
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混合双打。
三、 参加单位
各省、市、自治区,院校及单位代表队。
四、 参加办法
(一) 参赛资格: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二) 各单位可报男、女各1队参赛,人数不限。
(三) 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每队1名教练员)。
(四) 各单位须于4月15日前填妥《全国软式网球比赛报名表》(附后),加盖公章后,分别寄送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科研信息部和承办单位。
(五) 各单位及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应于比赛前2天到承办单位报到,提前报到和超编人员经费自理。
(六) 参赛运动员须携带能证明出生日期的证件,如:户口本、身份证,以备大会查验。年龄不符者不予参赛。
五、 竞赛办法
(一) 双打比赛:
比赛将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的比赛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分四组进行单循环比赛。比赛不设种子,按参赛单位的运动员人数,同单位选手中,实力水平前四名者,分别进入各组。其他选手分批抽签进入。
第二阶段:获小组前二名的队分别采用淘汰和附加赛的方式决出名次,获第一名的决出1-4名;获第二名的决出5-8名。
(二) 单打比赛:
根据报名参加单打比赛的运动员人数确定比赛办法。原则上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和附加赛的方式决出名次。不设种子,抽签方法与双打相同。
(三) 双打比赛采用9局5胜制,单打比赛采用7局4胜制。
(四) 循环赛决定名次方法:如两队获胜场次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三队或三队以上获胜场次相等,则按以下诸条顺序判断名次:
A、 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净胜场数决定名次;
B、 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净胜局数决定名次;
C、 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净胜分数决定名次;
D、 抽签。
六、 竞赛规则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软式网球竞赛规则。
七、 比赛用球、拍与服装
比赛用球为日本产“KENKO”软式网球,各队球拍自备。
八、 奖励办法
比赛双打及单打前三名发奖牌及证书,四至六名发证书。
九、 弃权
(一) 凡报名抽签后未经裁判长同意弃权者,该报名单位应在结束前向赛区交纳比赛经费(按竞赛经费标准),并罚款500元交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如在小组循环赛中弃权,则取消在本组中的全部比赛成绩。赛区组委会赛后交情况报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
(二) 因伤病不能比赛需有大会医生证明,如需恢复比赛亦需有大会医生证明,并取得裁判长批准。
十、 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 正、副裁判长及仲裁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派。
(二) 裁判员由中国软式网球协会委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解决。裁判员总数不得少于20人。
(三) 裁判员必须在赛前三天到承办单位报到,参加赛前裁判学习,逾期不予接待。
十一、 大会负担各队规定名额的住宿费,其他费用各单位自理。
十二、 本规程的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三、 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
第八届中国杯国际软式网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 比赛名称
第八届中国杯国际软式网球大赛
二、 主办单位
中国软式网球协会
三、 批准单位
国际软式网球联合会
四、 承办单位
浙江台州体育中心
五、 比赛时间
2009年6月14-21日
六、 比赛地点
浙江台州体育中心
电话:86-576-88669600
传真:86-576-88669602
七、 住宿
浙江台州香溢大酒店
电话:86-576-88599999
传真:86-576-88599333
八、 比赛项目
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和混合双打
九、 比赛日程
2009年6月14日 报到
2009年6月15日 练习
2009年6月16日 男、女团体
2009年6月17日 男、女单打
2009年6月18日 男、女双打
2009年6月19日 混合双打
2009年6月20日 观光
2009年6月21日 离会
十、 报名
请各参赛队于2009年5月15日前填妥报名表(附后),传真或E-mail至中国软式网球协会。
电话: 86 10 67180175 传真:86-10-67114096
E-mail: wgh@
地址:中国北京崇文区体育管路九号中国软式网球协会
邮编:100763
十一、 比赛规则
(一) 比赛按国际软式网球联合会的比赛规则进行。
(二) 比赛公用语言为英语,但中文同用。
十二、 比赛方法
(一) 团体赛:
1. 比赛办法:比赛采取单循环赛方式,获得前二名的队进行冠亚军决赛。
2. 每个团体赛由2场双打,1场单打组成。比赛顺序为:双打、单打、双打。
A、 每名运动员只限参加每个团体赛中的1场比赛。
B、 报名参加团体赛必需为3人以上(含3人),当报名人数不足5人时,可以参加团体赛,但双方比赛场数打到1 :1时,运动员人数不足方按弃权论,以1:2记分。
C、 赛前30分钟递交出场名单,出场名单一经交换不得更改。
(二) 双打比赛:
比赛将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的比赛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分四组进行单循环比赛,种子的确定按以往双打比赛成绩,取前四名作为种子,分别进入各组,其它运动员分批抽签进入。
第二阶段:获小组前二名的队分别采用淘汰和附加赛的方式决出名次,获第一名的决出1-4名;获第二名的决出5-8名。
(三) 单打比赛:
比赛将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的比赛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分四组或八组进行单循环比赛,种子的确定按以往的单打比赛成绩。根据第一阶段的分组情况决定录取前几名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采用小组同名次淘汰赛和附加赛的方法决出前8名。
(四) 混合双打比赛方法同双打。
(五) 双打比赛采用9局5胜制,单打比赛采用7局4胜制。
(六) 循环赛的名次按在同轮次中获胜场次多少决定。如两队获胜场次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三队或三队以上获胜场次相等,则按以下诸条顺序判断名次:
A、 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净胜场数决定名次;
B、 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净胜局数决定名次;
C、 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净胜分数决定名次;
D、 抽签。
十三、 参加要求
各国(地区)选手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 遵循IOC宪章和国际软式网球联盟的有关规定,遵守体育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 参加人员在大会期间(入境开始至离境)须遵守举办国和协会的相关法律和规定。
(三) 比赛服装按各自协会规定着装。
(四) 使用球拍及相关器材符合国际软式网球比赛规则。
(五) 服装上的广告等需得到举办协会及参加协会的认可。但举办单位指定号码布(含广告内容)优先使用,比赛服、鞋、球拍等自带的厂家牌子不视为广告。
十四、 裁判长和裁判员
裁判长和裁判员由中国软式网球协会指派。
十五、 比赛用球
大会用球为日本产“KENKO”软式网球。
十六、 表彰
每名参赛运动员均颁发参赛证书,获得各项目前三名的队和选手颁发奖杯。
十七、 参加费用
中国软式网球协会将为参赛各队免费提供2名男运动、2名女运动员和1名教练员在比赛期间的食宿等费用。其它参赛人员需向大会缴纳参赛费用每人每天60美元,此费用将用于比赛期间的食宿、交通及旅游观光的经费开支。
不在大会指定饭店食宿的参赛人员,每人每天需向大会缴纳交通、场地、赛事组织等费用20美元。
19
全 国 软 式 网 球 比 赛 报 名 表
比赛名称: 地点: 时间:
报名单位: (盖章) 领队: 教练:
序
号
男 子 组
女 子 组
姓 名
出 生
年月日
参 赛 项 目
姓 名
出 生
年月日
参 赛 项 目
单打
双打
混合
团体
单打
双打
混合
团体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注:1、运动员报名参赛的项目,用“√”填写参赛项目栏内。
2、每一队双打运动员(包括混合双打),用相同的一个英文字母,填写在每个运动员参赛项目栏内。
3、报多个团体的单位,用相同的字母填写在各队所对应的团体栏内。
报名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