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12年“中国体育彩票杯”
山东省青少年手球冠军杯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山东省威海体育训练基地 烟台市体育局 威海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烟台龙口市竞技体育学校 威海市体育运动学校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10月15日——19日 男子甲、乙组 烟台(龙口)
10月22日——26日 女子甲、乙组 威海
五、参赛单位
获得2012年山东省青少年手球锦标赛前八名的运动队。
男子甲组:潍坊、烟台、淄博、威海、泰安、青岛、济南、济宁;
男子乙组:烟台、威海、淄博、潍坊、滨州、泰安、济南、青岛;
女子甲组:淄博、烟台、威海、青岛、潍坊、滨州、济南、泰安;
女子乙组:烟台、淄博、潍坊、威海、泰安、济宁、滨州、青岛;
六、竞赛项目
男子手球比赛(甲组、乙组)
女子手球比赛(甲组、乙组)
七、参赛资格
(一)参加山东省青少年手球冠军杯赛的运动员必须是通过山东省第二十三届运动会资格审查的运动员;未参加山东省第二十三届运动会资格审查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二)年龄(骨龄)规定:男、女甲组运动员骨龄为17岁以下(含17岁),男、女乙组运动员骨龄为15岁以下(含15岁)。参加2012年山东省第二十三届省运会运动员资格审查,骨龄16岁运动员,可参加乙组的比赛。骨龄标准的确认,以山东省第二十三届运动会骨龄审查公布结果为准。
注:如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该队的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参赛运动员须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健康证明方能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保险的运动员不得参赛,赴赛区须携带并提交保险单复印件。
(五)交流到解放军队的运动员、省外引进运动员,按山东省体育局相关文件执行,必须参加山东省第二十三届运动会资格审查,符合骨龄标准。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际手联最新颁布的《手球竞赛规则》。
(二)参赛队伍为8支,竞赛采用以下办法:
1、预赛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办法进行比赛,决出A、B两组的全部名次。
2、决赛阶段:预赛中获得A、B两组第1-2名的队进行交叉赛决出1-4名,获得A、B两组第3-4名的队进行交叉赛决出5-8名。
注:所有单循环的比赛结束时,若双方打成平局,不再进行决胜期的比赛,其它比赛必须决出胜负。
(三)竞赛日程编排原则
分组单循环比赛时,是以2012年山东省青少年手球锦标赛名次为序,采取蛇形排列办法分组。
(四)决定名次办法
1、胜一场得2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列前,弃权队按0-10计算,如弃权时,净负球多于10个,按实际比分计算。弃权队不得因弃权获得任何利益,并由仲裁决定是否需要执行其他处理措施。
2、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办法计算名次:
(1)有关队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有关队相互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有关队相互间比赛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3、如果积分仍然相等,积分相同的队按下列方法计算名次:
(1)全部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2)全部比赛的总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4、如仍相等,则采用抽签的方法决定,由仲裁委员会代表在有关队代表参加的情况下进行抽签决定。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男、女、甲、乙组,各取前八名予以奖励,颁发成绩证书;获得前三名的代表队,颁发金、银、铜牌和成绩证书。
(二)男、女、甲、乙组,获得冠军的代表队,颁发奖杯。
(三)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运动队、运动员和裁判员颁发奖励证书。
十、报名、报到
(一)报名
1、报名人数:每队男、女各组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医生1名,运动员16名。
参赛单位须填写山东省手球运动协会统一格式的报名表(附报名表样式)。于9月25日前将报名表加盖所属市体育局公章后(一式两份)寄山东省威海体育训练基地青少年体育科(威海市文化西路10号,邮编:264209)。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及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队医2寸彩色照片(需统一着装,名称为运动员号码和姓名的jpg格式,如6号张三)电子版发至威海基地邮箱(15153962051@),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报到、离会
1、技术官员于赛前一个月到赛区检查验收比赛场地、器材、接待等。
2、男子甲、乙组的比赛,技术代表、裁判长、仲裁、裁判员于10月13日到赛区报到,各参赛队于10月14日报到,15日—19日比赛,20日早饭后离会。
3、女子甲、乙组的比赛,技术代表、裁判长、仲裁以及裁判员10月20日报到,各参赛队于10月21日报到,22日—26日比赛,27日早饭后离会。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进民 电话(传真):0631—5676320 18763167077
十一、器材和经费
(一)比赛服装
1、各队应准备三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应当和场上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的区别),上衣前后应有清晰的实心号码(胸前的号码至少10厘米高,背后的号码至少20厘米高),并在报名单上注明服装颜色。
2、进入替补席的随队官员须统一着装,穿软底鞋或运动鞋。官员服装颜色须与对方场上队员服装颜色有所区别。
(二)比赛用球
1、使用山东省手球运动协会指定的“star”牌手球为比赛用球;
2、男、女甲组,男子乙组均用2号球,女子乙组用1号球比赛。
(三)比赛场地
比赛须在标准的室内运动地板上进行,球场上空内悬挂物不得低于8米,地面的照明度每平方米不得低于1000勒克斯(LUX)。
(四)球门和球网
1、球门必须符合手球规则要求,缚挂内挂网。
2、球场两端球门线后面2-3米处,应悬挂至少长20米,高5米的深色挡网。
(五)经费:按山东省体育局有关财经规定执行。
十二、技术官员、裁判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裁判员及技术统计人员由山东省威海体育训练基地选派,记录台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推荐。
(二)仲裁委员会成员由山东省威海体育训练基地选派,仲裁委员会按《仲裁委员会条例》开展工作。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的代表队,需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书面申诉材料,由申诉方领队交仲裁委员会,同时交纳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如申诉被驳回,申诉费上交组委会;如胜诉,申诉费退还申诉方,比赛结果不得更改,处理意见将书面通知申诉方。
(三)在比赛中出现裁判员的红牌报告后,由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运动队和运动员给予停赛1—4场的追加处罚。
(四)在比赛中,发生斗殴等严重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经核实,将按违反《中国手球协会竞赛纪律条例》及山东省体育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山东省威海体育训练基地。
2012年“中国体育彩票杯”山东省青少年手球冠军杯赛
报名表
队名: 比赛服颜色:1 2
组别: (例如:男子甲组)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骨龄
身份
球衣号码
1
领队
2
教练
3
教练
4
队医
5
运动员
6
运动员
7
运动员
8
运动员
9
运动员
10
运动员
11
运动员
12
运动员
13
运动员
14
运动员
15
运动员
16
运动员
17
运动员
18
运动员
19
运动员
20
运动员
说明:1、必须逐栏认真填写(打印);
2、运动员必须身体检查由医务部门盖章;
3、由各市体育局核签盖章,否则不予承认。
医务部门(盖章) : 体育局(盖章) :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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