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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镇 燃 气 设 计 规 范GB 50028-2006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6.3.3-1和表6.3.3-2的规定。
表6.3.3-1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
项 目
地下燃气管道压力(MPa)
低压<O.01
中压
次高压
B≤O.2
A≤O.4
BO.8
A1.6
建筑物
基础
0.7
1.O
1.5
外墙面(出地面处)
5
13.5
给水管
0.5
O.5
0.5
1
1.5
污水、雨水排水管
1
1.2
1.2
1.5
2.O
电力电缆(含电车电缆)
直埋
0.5
0.5
O.5
1
1.5
在导管内
1.O
1
1
1.O
1.5
通信电缆
直埋
O.5
0.5
O.5
1
1.5
在导管内
1
1
1.O
1
1.5
其他燃气管道
DN≤300m
O.4
0.4
0.4
0.4
0.4
DN>300mm
0.5
0.5
O.5
0.5
0.5
热力管
直埋
1.O
1
1
1.5
2
在管沟内(至外璧)
1
1.5
1.5
2.O
4.O
电杆(塔)的基础
≤35kV
1
1
1
1
1
>35kV
2.O
2.O
2
5
5
通信照明电杆(至电杆中心)
1
1
1
1.O
1
铁路路堤坡脚
5
5
5
5
5
有轨电车钢轨
2
2
2
2
2.O
街树(至树中心)
O.75
O.75
0.75
1.2
1.2
表6.3.3-2 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净距(m)
项 目
地下燃气管道(当有套管时,以套管计)
给水管、排水管或其他燃气管道
0.15
热力管、热力管的管沟底(或顶)
0.15
电缆
直 埋
0.5
在导管内
0.15
铁路
轨底)
1.2
有轨电车(轨底)
1
注:1 当次高压燃气管道压力与表中数不相同时,可采用直线方程内插法确定水平净距。
2 如受地形限制不能满足表6.3.3-1和表6.3.3-2时,经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后,表6.3.3-1和表6.3.3-2规定的净距。均可适当缩小.但低压管道不应影响建(构)筑物和相邻管道基础的稳固性,中压管道距建筑物基础不应小于0.5m且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1m,次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3.0m。其中当对次高压A燃气管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或当管道壁厚不小于9.5mm时。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6.5m;当管壁厚度不小于11.9mm时。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3.0m。
3 架空燃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他管线交叉时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6.3.15的规定。
表6.3.15 架空燃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他管线交叉时的垂直净距
建筑物和管线名称
最小垂直净距(m)
燃气管道下
燃气管道上
铁路轨顶
6
城市道路路面
5.5
厂区道路路面
5.O
人行道路路面
2.2
续表6.3.15
建筑物和管线名称
最小垂直净距(m)
燃气管道下
燃气管道上
架空电力线电压
3kV以下
1.5
3~10kV
3
35~66kV
4
其他管道管径
≤300mm
同管道直径,但不小于O.10
同左
>300mm
0.3
0.3
注:1 厂区内部的燃气管道,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管底至道路路面的垂直净距可取4.5m;管底至铁路轨顶的垂直净距,可取5.5m。在车辆和人行道以外的地区,可在从地面到管底高度不小于0.35m的低支柱上敷设燃气管道。
6.7 钢质燃气管道和储罐的防腐
6.7.5 地下燃气管道与交流电力线接地体的净距不应小于表6.7.5的规定。
表6.7.5地下燃气管道与交流电力线接地体的净距(m)
电压等级(kV)
10
35
110
220
铁塔或电杆接地体
1
3
5
10
电站或变电所接地体
5
10
15
30
1O.2.36 室内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表10.2.36的规定。
表10.2.36 室内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
注:1 当明装电线加绝缘套管且套管的两端各伸出燃气管道10cm时,套管与燃气管道的交叉净距可降至1cm。
2 当布置确有困难,在采取有效措施后,可适当减小净距。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94-2009
4.1.6 燃气管道穿墙套管的两端应与墙面齐平;穿楼板套管的上端宜高于最终形成的地面5cm,下端应与楼板底齐平。
表4.1.5 燃气管道的套管公称尺寸
燃气管
DN10
DM15
DN20
DN25
DN32
DN40
DN50
DN65
DN80
DN100
DN150
套管
DN25
DN32
DN40
DN50
DN65
DN65
DN80
DN100
DN125
DN150
DN200
4.3.20 室内明设或暗封形式敷设的燃气管道与装饰后墙面的净距,应满足维护、检查的需要并宜符合表4.3.20的要求;铜管、薄壁不锈钢管、不锈钢波纹软管和铝塑复合管与墙之间净距应满足安装的要求。
表4.3.20 室内燃气管道与装饰后墙面的净距
管子公称尺寸
<DN25
DN25~DN40
DN50
>DN50
与墙净距(mm)
≥30
≥50
≥70
≥90
表4.3.26 室内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设备之间的最小净距(cm)
名称
平行敷设
交叉敷设
电气设备
明装的绝缘电线或电缆
25
10
暗装或管内绝缘电线
5(从所作的槽或管子的边缘算起)
1
电插座、电源开关
15
不允许
电压小于1000V的裸露电线
100
100
配电盘、配电箱或电表
30
不允许
相邻管道
应保证燃气管道、相邻管道的安装、检查和维修
2
燃具
主立管与燃具水平净距不应小于30cm;灶前管与燃具水平净距不得小于20cm;当燃气管道在燃具上方通过时,应位于抽油烟机上方,且与燃具的垂直净距应大于100cm
注:1 当明装电线加绝缘套管且套管的两端各伸出燃气管道1Ocm时,套管与燃气管道的交叉净距可降至1cm;
2 当布置确有困难时,采取有效措施后可适当减小净距;
3 灶前管不含铝塑复合管;
3 当水平管道上设有阀门时,应在阀门的来气侧1m范围内设支架并尽量靠近阀门;
4 与不锈钢波纹软管、铝塑复合管直接相连的阀门应设有固定底座或管卡;
以下为聚乙烯燃气管道要求:cjj63-2008
4.3.2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与热力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和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4.3.2-1和表4.3.2-2的规定,并应确保燃气管道周围土壤温度不大于40℃;与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和垂直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定。当直埋蒸汽热力管道保温层外壁温度不大于60℃时,水平净距可减半。
表4.3.2.-1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与热力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
项 目
燃气管道
低压
中压
次高压
B
A
B
热力管
直埋
热水
1.0
1.0
1.0
1.5
蒸汽
2.0
2.0
2.0
3.0
在管沟内(至外壁)
1.0
1.5
1.5
2.0
表4.3.2-2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与热力管道之间的垂直净距(m)
项 目
燃气管道(当有套管时,以套管计)
热力管
燃气管在直埋(热水)管上方
0.5加套管
燃气管在直埋(热水)管下方
1.0加套管
燃气管在管沟上方
0.2加套管或0.40
燃气管在管沟下方
0.3加套管
4.3.3 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埋设的最小覆土厚度(地面至管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埋设在车行道下,不得小于0.9m;
2埋设在非车行道(含人行道)下,不得小于0.6m;
3埋设在机动车不可能到达的地方时,不得小于0.5m;
4埋设在水田下时,不得小于0.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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