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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放映员九二年转正遗漏原因和在职依据
定边县委、县政府、文广局:
我叫胡汉东,学庄乡人,七十年代原公社放映员,是在(国务院[1974]12号文件)。下发以后,在各级政府支持下由公社精选,县电影公司培训,省、市发给电影放映证资格证,和数字电影资格证,上岗证,三十多年来一直工作在放映事业上从未间断,现还继续在放映数字电影。
九二年县电影公司报人劳局转正人员时,将本人在电影队兼职管理卫星接收站工作误为放大站和全县27人,其中不在册的7人中,漏报于册外(可查定影司发【1992】第5号文件第二页第十二行)“全县27名放映员除放大站兼职2名,和不在册5名外其余20名转为合同工。”原因可能是九十年代电视的普及,当时下达片租任务太重,平时电影活动减少,在公司取片次数减少,(有定边县电影公司90-92年片租单后附)。有时在外县对调和租片,(曾在吴起县长城乡和盐池电影公司取片,有片单和证明)。加之我放映队九一年兼顾管理卫星接收站工作。九四年有(榆林市卫星接收许可证和乡长签字)。当时电影处于下滑,活动量比较少,各放映队普遍每年在公司取片也就几次,所以公司在出文时误将本人兼管卫星转播站工作属于放大站人员或是册外7名之内,没有报人劳局转正文内的原因。
由于我那里处于偏远山区,当时的通信和交通不便。当我得知出文后自己不在人劳局转正册内时,已经是好几个月的时间了。得知消息后,我跑了电影公司、人劳局,和县政府等有关部门,当时领导的回答是:现在人劳局在册已出文的人员也得不到落实兑现,你跑也是没有用的。所以从此以后,这事我也问过了好多次,都是同样的回答,当时出文是白纸一张,在不会兑现。
时搁十几个年头,近来有党的好政策,将遗留问题得以澄清,我这事情是一个标准遗留漏编问题,如果要解决九二年遗留问题。首先应该从最根源解决漏编的遗留,我从未间断,而且在电影不景气时,我还在电影队兼顾文化广电系统的卫星接收站工作,现在还继续放映数字电影。
敬请领导务必审查明确,也可调查当时的老领导,并落实我转正遗漏一事。万不可一笔之漏,毁我一生前程。我相信领导会将我们曾经奋斗在农村第一线的电影开拓者的遗留漏编得以公平公正的一个圆满的结局。让我们这些放了一辈子电影的放映员真正享受到党的阳光温暖和领导的关爱。只有安置解决好这一事情,才能让我们毫无忧虑,继续搞好数字电影放映工作,把有生精力献给党和人民。
电影放映员:胡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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