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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业主代表岗位职责(3).doc

上传人:pc****0 文档编号:7200408 上传时间:2024-12-27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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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现场代表岗位职责 根据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为加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工作,确保工程依时、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工程管理处实行业主现场代表制度,其工作岗位职责如下: 一、开工前准备工作 第1条,熟悉所辖标段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协助办理质量监督申请和委托检测手续。 第2条,参与中标单位见面会,督促承包人提交开工前准备工作计划。 第3条,督促承包人进场后迅速开展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报建、报监、开工报告等开工资料的申报工作。 第4条,组织所辖标段总体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初步审查所辖标段控制工程的施工方案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上报并跟踪管理处相关部门审查和批复情况。 第5条,核对设计图纸,参与施工图会审、设计交底会议和现场交桩工作。 第6条,组织审查承包人复测资料与特大桥开工定线测量。 第7条,及时反映征地拆迁存在问题,协助解决征地拆迁工作。 第8条,积极正确地协调和处理承包人、总监办、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等各方面的关系。 二、工程质量、进度以及现场管理 第9条,负责所辖标段工程的质量控制,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规范施工,协助上级质量检查,检查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的检查签证,及时反映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参加上级组织的质量检查和工程检验评定会议以及质量事故处理。 第10条,及时反映施工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参与相关会议解决施工中技术疑难问题。 第11条,参加所辖标段工地例会,在职权范围内解决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 第12条,熟悉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定期组织合同履约检查,对工程分包、工程变更、工程延期或费用索赔工作做好前期调查、取证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13条,督促承包人按照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有关计划,初步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工程实施计划并报管理处相关部门审查。 第14条,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时督促承包人调整工程计划并报管理处相关部门审查。 第15条,负责对承包人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第16条,按时向上级部门上报各类报表,填绘管理处的工程形象进度图表,反映工程进展情况。 三、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第17条,负责所辖标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18条,协助管理处安全办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 四、工程计量及变更管理 第19条,准确掌握计量规定、标准和要求,熟悉施工图设计文件。 第20条,初步审核工程计量报表,审查计量报表批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纠正违规的计量内容。 第21条,对计量的真实性做出判断,并定期协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抽查。 第22条,参与工程变更设计工作,会同施工、监理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初步方案;参加工程变更设计会议,记录及整理会议纪要。 第23条,初步审查工程变更设计,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管理处相关部门审批。 第24条,参加单价谈判;跟踪变更设计的审批过程和服务;在分管部门经理的授权下负责核实工程变更中的实际发生数量,对于大于(含)20万元的工程变更由分管部门经理组织审核实际发生数量,并上报管理处审批。 第25条,协助管理处相关部门对工程变更文件的分类、归档。 五、工程档案管理 第26条,编制每周简报,如实反映工程进度及工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第27条,协助工程档案室按技术挡案和文书档案要求将各种资料分类归档并妥善保管,及时移交。 第28条,认真做好所辖标段工程管理工作日记,并督促监理与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图片(或)录像的收集和保存。 第29条,做好管理处文件通知等的上报下达工作,管理处文件材料必须次日前传达到工地,重要文件精神必须组织监理、施工单位集中传达和学习,并向管理处汇报贯切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紧急需要解决问题必须及时书面向上反映。 第30条,督促落实监理、施工单位档案管理工作。 六、其它 第31条,负责做好所辖标段监理、施工单位和自身的现场考勤工作,督促有关人员完善请假手续;监理、施工单位主要人员请假,需提前请假并写好请假条,业主代表签署意见上报管理处审批;业主现场代表请假需提前三天并写好请假条上报管理处审批。 第32条,负责抓好所辖标段监理、施工单位廉政建设,职业道德教育,加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地方法规、法令以及业主制定的规章制度,严禁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不得为所辖标段指定或介绍分包单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不索贿受贿损公肥私,不准收受红包;不得泄露所辖标段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33条,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政策、技术和管理工作水平,熟悉合同文件和有关规程,尽量避免差错和失误,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损失者,要追究责任。 第34条,定期向部门经理及主管领导汇报工程进展等各方面的情况。 第35条,经常、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现场管理情况,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第36条,业主代表不得越权批签有关文件,越权批签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业主代表签署的计量、变更、工程联系单、会议纪要等文件必须得到确认方可生效。 第37条,完成管理处领导或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38条,本办法自 年 月 日颁布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结束时终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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