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日建招综发[2008]7号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进场交易
内部工作流程》的通知
办属各科室,建设市场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在按照法定审批程序、法定时限的基础上,按照效能和便民原则,精简完善、调整顺畅《建设工程项目进场交易内部工作流程》,现予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1、要创新工作思路,改变工作作风,缩短办事周期,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服务为第一责任”,努力为工程交易各方主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2、各责任科室、单位与责任人员之间要建立健全配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方便服务对象办事。要在坚持依法审批前提下,主动配合,热情服务,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3、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服务标准、拓宽服务领域,将招投标监管服务工作建设成为“阳光招标”的政务服务品牌。
二OO八年六月七日
建设工程项目进场交易内部工作流程
一、招标备案
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必须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出5日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人)持有关材料到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科(以下简称管理科)进行招标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1、拟招标项目的立项批文或备案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清欠证明和招标人营业执照(非国有、非集体投资项目)。
2、拟招标项目概况、招标内容、招标方式等。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提供邀请招标申请和邀请对象名单;应公开招标工程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提供批准机关的批准材料;使用村居集体资金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需提供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的批准材料。
3、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需提供满足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4、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需提供招标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代理项目组人员名单和拟招标项目的代理招标委托合同。
5、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等。
上述材料经审查符合备案要求后,管理科在全部材料上加盖“日照市建设工程招标备案专用章”。
二、招标方式确认
管理科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有关法规、文件规定,对招标方式予以确认。
1、公开招标项目,直接进入第三项流程。
2、邀请招标项目,由管理科填写《建设工程项目邀请招标方式确认单》,加盖科室公章,进入第三项流程。
3、直接发包项目,由管理科填写《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直接发包备案告知单》传递至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市场交易科(以下简称市场交易科),市场交易科引领招标人按规定办理交易服务费缴纳与项目经理(总监)押证手续,同时出具《建设工程项目入场交易结果通知书》。招标人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直接发包入场交易结果通知书》到管理科办理备案手续,完成该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流程。
三、进场交易登记
公开招标项目和邀请招标项目的招标备案与招标方式确认手续完成后,招标人应及时到市场交易科办理进场交易登记。
四、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持已加盖“日照市建设工程招标备案专用章”的招标公告到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信息管理科(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科)办理发布事宜。招标公告须在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厅和日照招标信息网(www.zhaobiao.org)以及相关媒体上同时发布。
五、投标报名
1、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统一接受各潜在投标人的网上报名,或由招标人在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接受潜在投标人现场报名,填写《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报名登记表》,市场交易科进行见证。
2、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均可报名,现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六、资格预审文件备案
按规定必须进行资格预审的工程项目,由招标人编写资格预审文件,报交易中心审查。审查实行一审负责制,明确A、B角两名责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把关。资格预审文件由审查责任人审查并签字后报管理科加盖“日照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专用章”。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必须统一在交易中心内进行。
七、资格预审
1、国有投资和国有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以及技术特别复杂、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由招标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组织资格预审活动。
2、资格预审会议及评审均须在交易中心内进行,并按规定从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组建资格预审审查委员会。评审结束后,招标人提交资格预审书面审查报告报管理科备案。管理科与稽查科对审查委员会组建和审查全过程实施监督。
3、招标人应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并向管理科备案。
八、招标文件备案
1、招标人按规范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报交易中心审查。审查实行一审负责制,明确A、B角两名责任人对招标文件审查把关。招标文件由审查责任人审查并签字后报招投标管理科加盖“日照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专用章”。招标文件发售必须统一在交易中心内进行。
2、招标人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由招标人向符合要求的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并发售招标文件。
3、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本项流程第一条规定执行。
九、标底编制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
十、开评标活动安排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备案后,应及时向交易中心提出开评标活动安排计划。
2、开评标活动安排确定后,交易中心向招标人出具《开评标活动安排确认单》,以示确认。
3、开评标活动安排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变更的,招标人应及时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开评标活动日程变更安排由交易中心根据相关法规与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十一、标书投递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投递标书。标书投递必须在招标人、监督单位和市场交易科的共同监督见证下进行,并分别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文件投递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十二、评标委员会组建
1、评标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及日照市的有关规定组建。
2、开标会议前一天,招标人需填写《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项目专家评委需求表》和《招标人评委备案表》报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专家管理科(以下简称专家管理科)备案。
3、评标专家抽取前,招标人应出示《评标专家抽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留存)。抽取和通知评标专家时,专家管理科操作人员和监督人员应同时在场,并严格遵守《评标专家抽取管理制度》,按照抽取操作程序和步骤进行抽取与通知。评标专家抽取工作完成后,现场打印《专家评委抽取通知结果确认表》,参与评标专家抽取的全体人员均应签字确认。
十三、开标
招标人出示《开评标活动安排确认单》,在交易中心安排的开标室组织开标。开标活动一般按照开标签到、开标的步骤进行。
1、开标签到应在所安排开标室的签到处集中进行,招标人负责组织。
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并依法按照《开标工作程序》操作。开标期间,参加开标的人员应当遵守《开标室管理制度》。
3、管理科、稽查科会同驻场监督机构等对开标全过程实施监督。
十四、评标与定标
招标人在交易中心安排的评标室组织评标。评标活动一般按评标签到、评标的步骤进行。
1、评标签到由专家管理科负责组织。参加评标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前在《评委签到表》上签到,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区域。
2、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一律签署《日照市建设工程公正评标承诺书》。
3、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标,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从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也可以由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4、管理科、稽查科会同驻场监督机构等对评标、定标全过程实施监督。
十五、中标结果公示
1、招标人直接确定中标人的,由信息管理科即时将中标结果在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厅和日照招标信息网同步进行公示。
2、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待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报管理科确认,由管理科填写《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结果确认单》,转信息管理科即时将中标结果在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厅和日照招标信息网同步进行公示。
十六、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科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相关资料。书面报告应包括:
1、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和理由等。
2、相关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附标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代理招标委托合同。
上述资料已按规定办理备案的,不再重复提交。
十七、中标通知书鉴证
1、中标公示无异议后,市场交易科引领招标人按规定办理交易服务费缴纳与项目经理(总监)押证手续。
2、管理科接到招标人报送的完整的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和缴费单据以及项目经理(总监)押证证明等相关资料并批准后,即时办理中标通知书鉴证手续。
十八、合同备案
招标人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书面合同。签订书面合同后7日内到管理科备案。
十九、招标代理评价
管理科与市场交易科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记入《日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手册》。
附:《建设工程项目进场交易内部工作流程图》
注:以上流程中所涉相关表格请到本站下载专区下载。
二OO八年六月七日
附:
建设工程项目进场交易内部工作流程图
工作流程 受理科室
招标备案
招标方式确认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
文件备案
交易中心
投标报名
发布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进场交易登记
直接发包
管理科
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
管理科
市场交易科
市场交易科
信息管理科
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
交易中心
投标报名处
管理科
专家管理科
市场交易科
管理科
稽查科
管理科
标底编制
开评标活动安排
市场交易科
标书投递
评标委员会组建
开标
评标与定标
中标结果公示
提交招标投标
情况书面报告
中标通知书鉴证
合同备案
招标代理评价
市场交易科
专家管理科
市场交易科
专家管理科
管理科
稽查科
信息管理科
管理科
管理科
管理科
市场交易科
管理科
招标文件备案
管理科
管理科
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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