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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二期电房土建及外线管沟土建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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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实训项目名称: 编写图书馆二期电房土建及外线管沟土建工程的招标文件 实训项目要求: 1、 完成招标文件的相关文字内容,即招标方式及性质、招标内容、资格预审方式、踏勘时间及地点、答疑会时间及地点、评标办法、公示时间、合同要求、等重要内容。 2、 依据图纸内容完成工程量清单的编写任务。 3、 组织购买招标文件(模拟)。 实训项目成果:项目组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写任务,各个项目组之间进行评价,最后老师评价,成绩优秀的项目组成果,评为优秀的项目组招标公告予以在网络课程中演示。 实训项目参考案例: 目 录 目 录--------------------------------------------------------------------------------2 投标邀请书--------------------------------------------------------------------------3 第一章 投标须知-----------------------------------------------------------------4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4 二、投标须知-----------------------------------------------------------------------7 (一)总则--------------------------------------------------------------------------7 (二)招标流程说明--------------------------------------------------------------8 (三)资格审查文件制作-------------------------------------------------------13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15 第二章 合同条款----------------------------------------------------------------28 第三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53 第四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55 投标邀请书 致: 1.根据《关于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二期电房土建及外线管沟土建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番发改【2007】235、236、237号)批准,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现对图书馆二期电房土建及外线管沟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框架2层,建筑面积为182平方米,建筑层数为2层;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1年 月 日,工期15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11年12月20日8时30分至9时30分截止,提交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后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人: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番禺区沙湾镇清山湖(市良路1342号) 联 系 人:韦工 联系电话:020-84736765 招标代理:珠海德联工程造价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2楼 联 系 人:胥先生 联系电话:020-83643633 传真:020-83643637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2楼 电子邮箱地址:www.gzdelian@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珠海德联工程造价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东省高教建筑规划设计院 监理单位:广州中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 工程名称 图书馆二期电房土建及外线管沟土建工程 3 建设地点 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4 建设规模 框架2层,建筑面积为363平方米,建筑层数为2层 5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合同、项目措施费包干。 6 质量标准 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符合合格标准 7 招标范围 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完成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所含所有建筑安装工程以及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所含的内容 8 工期要求 2011年 月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150 日历天。 9 资金来源 学院自筹资金 10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清单计价方式 11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图纸 时间:2011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一楼大厅; 报名方式: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200元,图纸费用:1000元,投标报名 费:100元。 12 领取招标文件和图纸 时间:2011年9月28日下午14:00-17:00; 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一楼大厅; 领取方式:凭收费凭证领取。 13 现场踏勘 时间:自2011年9月24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说明:为方便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将从2011年9月24日起在现场设置详细说明及标识,请投标人踏勘时留意。 14 投标答疑 收集疑问时间:2011年9月29日至10月5日17时截止; 反映问题方式:无记名方式; 反映问题途径: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该项目专区凭密码进入并提交发布相关问题,进入专区的路径为:进入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后,点击网页下方的“招标答疑”专区进入,再点击“切换至投标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2011年9月29日至10月5日17时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投标人问题列表” ,输入密码(密码为:83643626,请投标人注意保密)进入到提问区域,并可以查看所有的问题以及无记名或匿名提出自己的问题。若已经超过答疑时间,则只可以浏览答疑纪要。 集中答疑发布时间:2011年10月8日17时前; 集中答疑发布途径: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5 投标最高报价值 本工程投标设置最高报价值。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为投标最高报价值乘以1.22%,投标价超过投标最高报价值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最高报价值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 16 投标担保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即12月14日17时前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户以现金转帐方式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银行帐号:44001583404059900006。开户行:建行天润路分理处。投标人向上述帐户缴交投标保证金后,应在12月15日至16日16时前将现金进账单提交给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确认,并开具收讫证明。对于不是以投标企业名义提交、逾期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逾期未将现金进账单提交给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确认收讫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7 资格审查文件份数 一份,装袋密封为一包。 18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与电子文档共同装袋密封为一包。 19 投标登记地点、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珠海德联工程造价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白沙路101号) 时间:2011年12月20日8时30分至9时30分截止。 投标登记要求:投标人必须按时到达番禺交易部一楼大厅缴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领取登记号码,并按登记号码顺序履行投标登记。履行投标登记时,应出示按要求填写盖章的投标报名申请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限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收费凭证、报名费发票及交易部开具的缴交投标保证金凭证等资料原件,并提交按要求填写盖章的《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 20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1年9月21日9时30分; 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21 开标评标办法 平均值评标法,不要求编制技术标的 22 评标参考价候选下浮点数 详见附表九“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点数确定程序” 23 评标委员会人数 标书的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该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 24 投标报价平均值确定办法 履行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在5-10人的,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11-30人的,去掉2个最高值和2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31-50人的,去掉5个最高值和5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51-100人的,去掉10个最高值和10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100人以上的,去掉20个最高值和20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 25 履约担保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在施工合同签署后3天内办理完毕。 26 项目负责人补充说明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视投标人自愿放弃参加本项目投标。 27 中标通知书 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亲自领取。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定义 1.1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二)招标流程说明 1、踏勘现场 1.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投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 为方便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已在现场设置详细标记及说明,请投标人在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时详细阅读。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自行踏勘,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自行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2、招标答疑 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该项目专区凭密码进入并提交发布相关问题,进入专区的路径为:进入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后,点击网页下方的“招标答疑”专区进入,再点击“切换至投标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2011年9月28日至10月5日17时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投标人问题列表” ,输入密码(密码为:83643626 ,请投标人注意保密)进入到提问区域,并可以查看所有的问题以及无记名或匿名提出自己的问题。若已经超过答疑时间,则只可以浏览答疑纪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指定的时间前对疑问进行答复。 2.2招标答疑纪要将在2011年10月8日17时前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该项目专区集中发布。答疑纪要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视为签订合同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2.3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2.4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4.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4.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专区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4.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专区上发布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投标人自行留意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 2.4.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专区上将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专区上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3、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即10月14日17时前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户以现金转帐方式提交7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银行帐号:44001583404059900006。开户行:建行天润路分理处。 3.2投标人向上述帐户缴交投标保证金后,应在10月15日至16日16时前将现金进账单提交给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在确认缴交投标保证金有效后,将开具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3,3对于不是以投标企业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能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逾期未将现金进账单提交给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确认收讫的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资格。 4.投标登记 4.1 在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0日9时30分前必须到达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一楼大厅缴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领取登记号码,并按登记号码顺序履行投标登记。履行投标登记时,应出示按要求填写和盖章的投标报名申请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限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收费凭证、报名费发票及交易部开具的缴交投标保证金凭证等资料原件,并提交《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 4.2《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是投标申请人根据招标设置的资格审查条件自行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自审表》内容经核实有虚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报行政管理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4.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登记: 4.3.1 逾期到达或未按4.1规定履行投标登记、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的; 4.3.2报名申请表上填写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上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不符的; 4.3.3投标人法定代表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上被委托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4.3.4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的; 4.3.5《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中,投标人自审不合格的。 5、开标程序 5.1招标人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履行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参加。 5.2首先摇珠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点数χ,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代表当众从0-8号球中随机摇出三个号码球(号码球摇出后不再放入),取三个号码球的平均数四舍五入作为下浮百分点数x。平均数低于3%的,按3%计。(详见附表九“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点数确定程序” ),见证人、招标人、投标人代表对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点数进行签字确认。 5.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当众予以拆封履行投标登记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5.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宣读: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 5.4确定平均值。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以下规则确定投标报价平均值:履行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在5-10人的,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11-30人的,去掉2个最高值和2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31-50人的,去掉5个最高值和5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51-100人的,去掉10个最高值和10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100人以上的,去掉20个最高值和20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 5.5得出的投标报价平均值乘以(1-下浮点数x%)后得出评标参考值,按照每下浮1%减1分,每上浮1%减3分的原则,对所有投标人进行排名。投标人出现得分相同情况的,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的,采取摇珠方式随机确定排名次序。 5.4投标报价排名在前的9名投标人应当场提供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一览表》中要求提供的证件原件进行核验,不能当场提供原件核验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投标报价排名在前的9名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5.6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5.7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评标程序 6.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投标文件的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该评标委员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2评审对象和内容:按照投标报价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9名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6.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章附件2《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4为确保投标人报价清单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将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复核,对明显错误或不合理的报价由双方协商进行修改。但上述算术校核不影响中标价的金额。 6.5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资格审查以及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照原投标报价排序,依次推荐前3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 6.6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7评标工作结束后,如发现参与本次投标的个别投标人有违法违规或其它不良行为,只要中标候选人无过错,中标结果不予更改。 6.8中标公示后,若第一中标候选人主动放弃,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因违法违规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第二中标候选人出现上述情况的,由第三中标候选人递补。出现上述情况时,中标价根据“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即递补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的,递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递补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的,则中标价按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执行。若出现递补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情形的,在核发中标通知书前,递补中标候选人应出具修改投标报价确认书。不同意修改投标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7、投标费用 7.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7.2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7.3投标申请人无记名缴纳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费用:共计1200元。其中招标文件购买费:200元人民币(此费用不予退还);图纸购买费:1000元人民币(此费用不予退还)。 8、其他说明 8. 1投标人对资格审查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或申诉。 8. 2经审查,中标候选人全部被取消候选人资格的,本次招标失败。 8.3经审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予以报招标管理部门严肃处理。 (三) 资格审查文件制作 1、资格审查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资格审查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资格审查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2.1封面(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投标人联系电话); 2.2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一览表(按附表一格式填写); 2.3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按附表二格式填写,一份附在资格审查文件内,一份在投标登记时单独递交) 2.4投标申请公函(按附表三格式填写); 2.5报名时的收费凭证(包括投标文件及图纸购买费收据及报名费发票)(复印件); 2.6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 2.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按附表四格式填写); 2.8报名代表人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按附表五格式填写); 2.9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年检页(年审页空白也要提供)的复印件; 2.10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1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12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2.13拟委派相关专业项目负责人具备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的证明(若因未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按要求应书面承诺如不能完成建造师执业注册将承担全部责任的承诺书的,承诺书样式应按附表六格式提供); 2.13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2.14没有违反本项目招标公告第十.6、7、8、9、10、11点要求的承诺书(按附表七格式填写); 2.15已签署的诚信声明(按附表八格式填写)。 注:资格审查文件须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文件每页必须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资格审查文件中要求签署的文件必须按要求签署,否则资格审查文件无效。 3、资格审查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1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交份数为一份。 3.2资格审查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资格审查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否则资格审查文件无效。如资格审查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3资格审查文件应当按照《资格审查文件一览表》的排列顺序,依次装订成册。其规格为: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投标人联系电话,使用书式装订。 4、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4.1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5、资格审查文件的递交及核验 5.1投标人应在履行投标登记的同时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未按要求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将导致投标行为被拒绝。 5.2投标报价得分排名前9名的投标人,应即时提交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一览表》要求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核验。若未能当场提交原件核对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四) 投标文件组成 正式投标人应在充分理解全部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资料、施工图纸及现场条件的基础上编写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若正式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视作无效。招标人不对正式投标人错误理解招标文件内容承担责任。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的组成(不要求编制技术标书) 2.1投标文件只包含经济标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2.2.1目录; 2.2.2建设工程投标书(按附表十格式填写); 2.2.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按附表四格式填写)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按附表五格式填写); 2.2.4投标总结表(按附表十一格式填写); 2.2.5技术承诺函(按附表十二格式填写); 2.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按附表十三格式填写); 2.2.7具编制人和审核人签名及盖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 2.2.8电子文件,包括用Microsoft Excel软件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预算书,用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文件光盘要求一套)。 注:投标文件正本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副本可为原件或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每页必须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中要求签署的文件必须按要求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投标文件格式 3.1 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的组成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投标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4.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方式。 4.2投标报价的计费可参考的依据: 计价依据: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及广东省有关工程计价办法等设置清单法的形式计价。 4.3投标人一旦中标,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总价包干设计图纸内容,合同价款在合同条款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4.4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部分工程,并相应增加或减少工程费用,投标人不得拒绝。该工程施工期间由建设单位原因发生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所涉及的增减工程量或项目,先经监理单位和实施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确认,再由建设单位盖章批准后,才能视为有效的增减工程量或项目,并按以下方式进行结算: 4.4.1. 投标清单报价中已有的相同项目:变更项目结算价=变更工程量×中标项目单价×下浮费率;   4.4.2. 与投标清单报价项目施工工艺相同或相近的,只是主要材料不同的,则只调整主要材料价差;   4.4.3. 投标清单报价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单价,套取本招标文件的计费依据计算后下浮10%确定单价; 4.4.4工程计费程序表执行穗建筑(2006)199号文件中的定额计价程序表,其中利润按27.5%计取; 4.4.5工程计费定额执行:土建工程套用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及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装饰工程套用2006年《广东省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及2006年《广东省装饰工程计价办法》、室内给排水、电气、消防报警工程套用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及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室外给排水工程套用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及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 4.4.6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价格执行:穗建造价[2011]1号文等有关文件; 4.4.7 材料价格执行:《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2007年第4季度)》等有关价格文件; 4.4.8预算包干费按1%考虑; 4.4.9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其他补充说明)中有关规费、暂定金额、预留金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4.4.10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条款”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4.4.11本招标工程项目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施工招标图纸及答疑纪要所含所有内容,投标人必须认真复核、计算图纸中包含的所有工程量,中标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以清单不准确为理由或借口做增加工程签证,招标人对清单的正确和准确不负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责任,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中标后,招标人不再支付由此带来的任何费用。本工程所发图纸已经经过投标人验收登记,为完整和清晰的,开标后,中标人不得以图纸是否完整或清晰提出变更工程量和结算价; 4.4.12承包人按番建设〔2006〕22号文件规定购买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由各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4.4.13本工程按番建发〔2006〕13号“关于实行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统一管理的通知”执行,所需费用由各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5、暂定金额 5.1暂定金额指招标范围内的少量项目因设计深度不足等原因,暂无法确定具体工作范围、工程量或技术标准以供有效竞价,因而采用暂估固定价报价的金额,该项金额尚未经过投标竞争。 5.2在工程实施中,暂定金额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5.3在工程实施中,暂定金额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5.4在工程实施中,暂定金额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 5.5在工程实施中,暂定金额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5.6 在工程实施中,暂定金额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其报价中。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5.7投标人可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5.8承包人按番建设〔2006〕22号文件规定购买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由各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5.9本工程按番建发〔2006〕13号“关于实行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统一管理的通知”执行,所需费用由各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6、投标货币 6.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7、投标担保 7.1正式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述金额和时间,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 7.2正式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投标文件。 7.3未中标人,于发出中标通知书10个工作日后,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办法:退保人应在“保证金收款收据”第四联的空白处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至番禺交易部,待番禺交易部到广州开出支票后,电话通知其联系人凭“保证金收款收据”第四联来番禺交易部领取支票; 办理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白沙路101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开户名: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银行帐号:44001583404059900006;开户行:建行天润路分理处 联系人:陈先生、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22871923、020-22871922;传真电话:020-22871923 附注:1、退保证金的支票抬头对应投标人全称,如需不对应投标人全称的,应由退保人交来授权书后才能办理; 2、每周二、四办理退保。 7.4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保证金,招标人确认到帐后才能办理退保手续,中标人的退保办法在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后与未中标人的退保办法相同。 7.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7.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7.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7.5.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或放弃中标的; 7.5.4投标人存在与《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承诺事项不符情形的; 7.5.5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8.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需打印或复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8.2 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书封面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4投标文件每页必须盖有单位公章,如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8.5投标文件的规格: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投标人联系电话,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 8.6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内容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光盘一套。 9、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记 9.1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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