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竣工验收资料一、竣工验收要求项目完成后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由承包商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开发商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开发商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二、竣工验收依据审批项目建议书、年度开工计划、施工图纸和说明文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文件、现行施工技术规程、施工验收范围、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同中有关竣工验收条款。注: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建筑装饰、设备安装等应与各种批准文件、施工图纸、标准保持一致。三、竣工验收工作顺序(一)单项工程竣工验收1、雨污水排水许可证、环保试生产验收、环保竣工验收2、消防检测、消防验
2、收3、民防质监验收、民防竣工备案4、卫生防疫验收5、电梯质监验收、电梯技监验收6、防雷检测、防雷验收7、规划结构到顶验收8、档案预验收(二)综合验收开发商组织设计单位、承包商、客户、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初验,然后邀请有关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参加综合验收,如:建委、发改委、建设银行、人防、环保、消防、开发办公室、规划局等。(三)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提出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 字。 、对于委托监
3、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 量评估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 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审核签字。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建设行政主观部门及其委托
4、的工程间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工程竣工验收前应递交材料 1、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 2、单位工程监理报告。 3、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 4、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和管理资料(不包括已备案部分)。 5、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报告。 以上资料出第4条外,均为一式二份。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1、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内向我站备案并提交以下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四份) 四、竣工结算开发商收到承包商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通常在一个月内予以核实,给予确认或者修改意见,开发商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应及时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商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承包商收到工程结算价款后通常在半个月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开发商。五、编制竣工档案1、技术资料的内容(1)前期工作资料(2)土建资料(3)安装方面资料2、绘制竣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