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全国水利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主要事迹
连云港市水利局主要事迹
“五五”普法以来,连云港市水利局认真按照省、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创新普法手段,突出普法重点,坚持两个面向,做到三个结合,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水利系统自觉学法用法氛围不断浓厚,人民群众的水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为水利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水法治环境。多次被省、市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市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多人被省厅评为全省执法办案能手。
一、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把创建良好水法治环境作为普法基础
一是紧扣水利重点建设开展普法。近年来,一大批如新沂河、新沭河整治、通榆河北延送水等重点水利工程陆续建设。针对工程征迁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进度要求高的实际情况,将普法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目标统筹安排,把懂水法律知识、政策把握能力强、具有丰富处理经验的人员派驻工程建设一线。把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等宣传到工程沿线乡村每一个普通群众,既当工程建设组织员、又当政策法规宣传员,把国家的法规政策讲透,把群众的思想工作做透。采取编印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册,巡回展出法制宣传图板,深入群众进行法规政策释疑等方式,让群众在征地补偿过程中掌握国家政策,在拆迁过程中了解水法律法规相关知识,使工程建设矛盾少了、工程进度快了、群众也满意了。
二是紧扣饮用水源保护开展普法。在每年3·22世界水日及全国节水宣传周期间,大力宣传贯彻《水法》、《防洪法》、等水法律法规,将蔷薇河等饮用水源保护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先后在《连云港日报》全文刊载宣传省人大《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以答记者问宣传介绍全市水利建设、水资源保护的成果和形势。在国家实施江苏沿海开发的形势下,与《连云港港日报》、《苍梧晚报》开展“节水在港城”活动,得到了全市广泛关注。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视察,与水源地沿线镇村座谈,高校社团普法宣传,水源地达标联建共创等多种方式,开展水源地保护普法宣传。加强固定宣传征地的建设,在重要河段、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水利工程枢纽设立各种警示标志牌800余块。
三是紧扣防洪保安开展普法。坚持执法、普法密切结合,以普法促执法、执法强普法。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坚持宣传教育在先,依法执法查处,及时消除危害后果,确保防洪安全。五年来,组织百人以上执法人员的大规模集中执法活动20余次,有效震慑了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扩大了社会影响。查处制止各类水事违法行为1500余起,有效保证了正常水事秩序和防洪安全。
二、面向社会、面向行业,把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作为普法目标。
一是面向社会普法,增强社会各界水法制意识。以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12.4法制宣传日”等为平台,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短信、标语、横幅、咨询台等为载体,通过“法律六进”、举办广场咨询回答群众疑问、散发宣传册、播放水法律规规知识、发送手机宣传短信、户外LED显示屏播放宣传视频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开展普法。每年通过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连云港广播电台、连云港传媒网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做到集中普法与日常普法的有机结合。在日常执法巡查中,通过以案说法、辩理析法、“说理式”文书等方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使巡查执法成为法制宣传的有效途径。在港城逐渐形成了人人关心水资源、支持水利建设、保护水利工程的良好氛围。
二是面向行业普法,增强水利系统依法办事能力。按照市水利“五五”普法规划,每年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普法工作各项要求。领导带头组织学法用法。把法律法规学习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讨论等多种方法,通过专家讲座、辅导学习、观看法制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每年中心组学法均在15天以上,中层干部在20天以上。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做法和成效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相关经验做法被《新华日报》在全省推广。狠抓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以建设学习型水行政执法队伍,创建五星大中队为抓手,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参加省部业务培训及自行举办水法规培训班。五年来,先后参加国家、省培训班20余期,市县自行举办各类业务培训100余期,累计培训人数达2000余人次。通过实施水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资格动态考核制及开展水法规知识竞赛、优秀卷宗评查、“十佳执法办案能手”技能竞赛等活动,触动和调动水行政执法人员学法主动性,水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显著提高。加强水利职工的普法教育。创设“法制讲坛”,定期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以与职工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先后组织以合同法、物权法、许可法、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等专题讲座10余期。开发《市水利普法学习系统》,为水利系统职工学习普法提供了在线平台。通过与省、市委党校联合办班,强化对水利职工的普法教育。通过廉政讲座、监狱参观等方式,加强水利职工的廉政法律知识教育。
三、创新形式,把握方法,把“三个结合”作为普法主要措施
一是日常普法与集中普法相结合。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水法规和节水科普知识。举办“水利之声”广播栏目,与市人民广播电台“面对面”栏目联办水利知识广播直播节目40余期,沟通百姓、诠释政策、传播知识、护法维权。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大纪念日,重点宣传水利政策法规、水资源节约与水环境保护、水行政执法、水工程保护、涉水项目占用审批等,向群众传授水利政策法规、河道占用审批、水环境保护与节约用水等知识。“五五”普法以来,全市共出动宣传车、汽艇1000余台次,悬挂过街横幅、氢气球、大型拱门800余处,刷写标语10万余条,散发宣传材料近50万份,制作宣传展板360余块,设置固定宣传牌800余块,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综合报道近900余次,发送手机短信60万条,文艺演出近100场,解答群众咨询近30000人次。
二是普法与执法相结合。为确保正常水事秩序,专门将水利工程管理、涉水工程占用审批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水法规相关知识制成宣传彩页,制作便民联系卡,在日常巡查时发放,通过彩页让群众在涉水事项上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要做项目需要知晓的条件。通过便民联系卡让水事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和查处在石梁河库区综合整治、临洪河口湿地管控中,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完善日常执法巡查制度,将巡查记录簿进一步进行完善补充,增加现场定位、照片、当事人签名等内容,主动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强化执法与普法的互动。
三是普法与“文化下乡”相结合。与市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司法局联合开展“生态水生命泉”主题文艺巡演,创造了我市水利普法宣传的多个“第一”:部、省、市、县、乡五级第一次联动普法;水利部职工深入我市基层一线普法;中国节水大使“第一”次送节水文化知识下乡;市四套班子领导“第一”次同时参加水利普法。演出活动受到了基层群众的广泛欢迎,上万人观看了演出,形成人人关心水、节约水、保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拓宽渠道,讲求实效,把“法制六进”作为普法主要途径
“法制六进”是我市多年来开展普法,探索出的行之有效活动形式。送“意识”进机关,让节约用水成为机关自觉行动。增强与各涉水机关单位的交流与协作,组织专门宣传小组送法进部门,大力宣传倡导机关科学用水,和谐用水理念,得到了市各部门的肯定。送“方法”进社区,让群众从得实惠中自觉节约用水。结合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通过社区放电影,发放节水宣传册,细算节水经济帐。全市已创建8个省级节水型社区。送“安全”进乡村,让群众从饮水小事中感受水利重要性。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为切入点,利用水法宣传车,巡回播放水法律法规、发放资料宣传保护水环境和安全用水常识,受到了基层乡村的欢迎和支持。送法规上船只,让船民自觉维护水环境遵守水法规。每年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时间,开展“送法上船”活动,召开船民座谈会,散发水法宣传单,宣传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和保护水资源的社会责任,征求服务对象对管理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给予现场解答。送“知识”进校园,从小培养学生节约用水习惯。近年来,联合苍梧晚报组织开展小记者水利行、小记者有奖征文活动,邀请淮海工学院社团到各小学举办“珍惜资源、节约用水”专题讲座,利用知识问答、现场兑奖的互动讲课方式,加深小学生对珍惜水、保护水,实现人水和谐的认识。送技改进企业,让企业通过节水技改提升效益。通过召开用水户座谈会、向企业赠送水法规宣传画、宣传光碟和水法规知识宣传册,给予节水技改项目指导帮助,对用水户宣传水法,促进企业用水观念转变,激励企业主动节约用水。
五、强化组织、落实保障,把加快水利发展作为普法成效检验标准
“五五”普法以来,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目标考核、保障专门经费等一系列措施,保证了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水利依法行政、依法治水进程得到大力推进,取得显著成果。
一是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水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意识和水平明显提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的理念得到深入;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水利行业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有效实现了从行政手段管理向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二是依法管理力度不断加大。组织制定了《连云港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等10多部规范性文件,水法规配套体系逐步健全。在防汛工作中,坚持依法防洪,连续多年取得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重点水利工程投资额度连创新高,招投标率达100%,工程合格率100%。在水利管理中,通过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不断加强依法管理力度。对水事违法案件坚持一查到底,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复议败诉案件。
三是依法治水进程不断加快。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先后组织开展“百湖执法检查”、水资源专项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三河一库”、石梁河库区综合整治、临洪河口湿地管控等专项执法活动,确保了水资源开发利用有序、水利工程安全。社会各界自觉遵守水法律法规明显增多,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依法解决,水事秩序明显好转。
四是水利行业地位明显提升。随着“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资源水利、民生水利、人水和谐等逐渐深入人心,水利各项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受到各界群众的高度关注。我市水利工作也进入历史上的最快发展时期,水利投资额度逐年超历史,水利相关规划成为全市沿海开发上位规划,连云港市水利局也连续多年获得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一等奖。
常熟市水利局主要事迹
常熟市水利局作为省厅“五五”普法联系点,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推进,全力抓好“五五”水利普法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普法工作形成新合力。成立普法机构,完善普法制度,健全普法网络,五年普法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安排有步骤、保障有措施。二是注重学习,法律素质实现新提高。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公务员自觉学法,执法人员强化学法,共举办11期法制培训班,参训人员1200余人次,熟悉更新了水法律法规知识。三是创新思路,水法宣传呈现新亮点。五年投入普法经费120多万元,共拍摄普法短剧3集、组织学生征文、演讲比赛4次、播放普法短片60多次、组织文艺演出13场;新闻媒体专题报道15次 ;举办街头咨询、网络宣传、普法巡展20场;制作专版64块;悬挂横幅490条;发放资料63480份;《说说常熟桥》荣获水利部第一届水利法制宣传优秀文艺节目综合类三等奖;连续多年荣获常熟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四是规范运行,依法行政跃上新台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行政处罚网上运行、行政许可“两集中、两到位”,深入推进“阳光行政、文明执法”活动。组织执法巡查3452次,执法人员8644人次,查处水事案件249件,结案率达100%;打击长江非法采砂44次,捣毁采砂设备18台套;开展防汛清障5次,清除阻水障碍物335处,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效维护了水事秩序,提高了社会满意度,增强了水利支撑力。2006-2010年多次荣获全省水利系统政策法规、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
章柳勤同志主要事迹
章柳勤,女,汉族,中共党员,1973年12月生,199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南京市水利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该同志主要事迹为:
1、协助领导主动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普法工作是一项历时长、事情杂、任务重、困难多的工作,在“五五”普法之初,局里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同时大量、具体的工作都由政策法规处完成,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章柳勤同志没有退缩,积极主动地协助领导做好全市的普法宣传发动工作,起草了南京市水利局“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制定了普法的相关制度,参与组织了普法宣传各项活动,汇编整理了普法档案材料,为全市“五五”普法顺利通过省、市验收起到了积极作用。
2、努力做好联络员工作。作为全市“五五”普法联络人,章柳勤同志充分发挥了联络员“上传、下达、沟通、桥梁”的作用。她一方面对省厅及市普法办下发的普法文件积极主动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并及时传达到下属单位。对省、市下达的各项任务均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工作建议,如建议将普法贯彻到水行政执法全过程,使执法巡查成为普法宣传的过程,使案件查处成为普法教育的过程,既开展了普法又促进了水行政执法工作。另一方面她主动与省厅及市普法办保持沟通联系,既学习借鉴了先进单位的普法工作经验,又将本局每个阶段的普法情况以信息简报的形式进行反馈,使他们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局的普法情况,充分发挥了信息互通的纽带作用。
3、发挥专业特长,当好普法宣讲员角色。章柳勤同志1997年从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进入我局工作,既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又有十几年的实际工作经验。她在普法工作中坚持学以致用,经常在市局组织的各种涉法培训班上授课,深入浅出地讲解水法规的内涵及水行政执法程序,受到了培训班学员的好评。同时她对基层及本局同事向其咨询的法律专业问题也都是有问必答,对一时解答不了的问题,她会主动查找相关法律资料,一直找到答案为止。当她直面管理相对人时,也本着以理服人、以法教人的态度来对待。
4、加强学习,提高为水利中心工作服务的本领。章柳勤同志进入我局工作后,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认识和政治水平,通过自身努力和党组织的培养,2004年正式成为一名中共党员。为了提高自己为水利事业服务的本领,她还努力钻研党和国家出台的各项水利方针政策,熟练掌握水法律法规,并理论联系实际,合理运用有关政策,有效解决了水行政执法工作碰到的实际问题。
孙瑞林同志主要事迹
孙瑞林,男,汉族,中共党员,1956年7月生,1981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镇江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处处长,高级工程师,该同志主要事迹为:
1、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改革措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水利方针政策以及治水新思路。
2、法治观念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具有较高的法制观念和较强的法律运用水平,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
3、工作作风实,热爱普法事业,长期从事水利系统普法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有较强的开拓精神。积极主动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好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有创新意识。潜心钻研业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五五”普法期间在水利政策研究、水行政措施制定、水法制宣传培训、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4、普法业绩好。积极主动开展普法工作,完成好各项法制宣传教育任务,围绕“发展水利,改善民生”的主题出谋划策,创新活动形式,丰富了宣传内容,扩大了宣传影响,熟悉业务,
5、工作能力强,注重调查研究,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
6、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秉公办事,团结协作精神强。
魏强林同志主要事迹
魏强林,男,汉族,中共党员,1961年12月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副主任,该同志主要事迹为:
1、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工作思路。一是组织领导到位,魏强林同志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及时研究部署普法工作,专题听取普法工作汇报,解决普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针对各基层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了联系点,定期不定期的开展检查与指导;二是规划落实到位,明确了“五五”普法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教育对象、工作要求、方法和实施步骤;三是制度建设到位。
2、突出普法重点。一是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第一对象,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将干部学法考核情况列入个人考核手册,作为提拔任用依据之一。建立了各级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政务公开制度、法律顾问等制度,形成“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狠抓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三是抓好全处职工学法用法,以处职教培训中心为基地,采取统一购买教材、统一学法内容、统一分期分片轮训、统一组织考试的“四统一”方法,增强全处职工的法制意识。
3、创新工作方法。魏强林同志注重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普法效果。一是借助文艺舞台开展宣传。“五五”普法期间,组织和参与地方演出活动近10场,观摩群众达数千人。二是组建义务法制宣传队开展宣传。同时继续坚持办好普法培训班、法制讲座和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不断丰富普法宣传的内容和形式,提高了法制宣传的效果。三是以网络、橱窗、报刊等媒体开展宣传。四是抓好典型示范,推动普法向纵深发展。在全处确定两个基层单位作为基层依法治理示范单位。
4、坚持三个到位。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制;二是强化普法工作督查;三是把普法教育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考评体系,年终统一考核,奖惩兑现,调动基层单位的普法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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