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印部辅料领用管理规定为更好的配合生产,并使辅料的进出做到有据可查,特做出以下规定:1、 非生产性物料在本规定中统称为辅料,包括生产辅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维修工具、消防器材、等;2、 本部门可领用辅料人员名单包括技术员,物料员,抛光人员,组长及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特殊情况以上人员可委任他人代领,但需电话或口头形式通知辅料管理人员。3、 领用辅料需严格按物料编号名称填写,并且能以旧换新的辅料必须以旧换新。4、 喷印部外的其它部门如特殊情况领用需开领料单,领料单要有部门主管及主管级以上人员签名。5、 所有领用辅料人员不可在辅料仓库逗留、玩耍,领完即走。6、 因辅料仓库存放的辅料中有部分属于易燃物品,故领用辅料人员不得将火机等火种带进辅料仓库,更不得在仓库内抽烟。7、 任何人领用辅料都必须先登记或先开领料单,否则私自拿走辅料算偷盗处理。8、 特殊紧急情况领料不登记或不开单的需由经理级领导同意方可发料,并在一个工作日内补单。9、 领料时间请尽量安排在上午,以方便仓库管理人员其它工作的跟进。以上请喷印部所有人员知悉及配合! 辅料负责人:尹帮文 电话:13528888465 短号:61465制定:尹帮文 核准:日期201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