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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税通关程序概述
(一)保税进出口通关的含义、特性、分类
1、 保税的含义:
按照《海关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定义: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贮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这就是说保税即海关对保税货物进境时暂缓征税,待货物进境储存或加工后的去向确定,再决定征税或免予征税。如储存或加工的成品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则免税;如转为在境内销售,海关则补征税款,这就是保税的含义。
——保税的形成条件:保税货物是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保税的内在特征:保税货物即进口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进口时海关缓办纳税手续(暂准进出口货物除外);
——保税的存在基础:保税货物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期间,维持其原有的经营目标,未被投入境内使用和销售,这是其保税形态的存在基础,一旦货物改变原有的经营目的,就丧失了保税的基础;
——保税的保障措施:为了监管进境的储存、加工、装配货物实现其复出口的经营目标,海关以严密的担保和监管机制作为保障,使“暂缓纳税”得到切实保全。如复运出口海关核销后结关及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等。
2、 保税货物具有的特征:
(1)保税货物必须经海关批准:
(2)保税货物是海关监管货物
(3)保税货物应复运出境:
3、保税货物的分类
4、 保税货物与减免税货物的区别
由于保税货物进境时暂缓纳税,容易与减免税货物相混淆,从而出现违法违规等情况,所以从事报关人员应该掌握这两类货物的海关规定,并注意区分。
下面我们从四个方面一下讲这两种货物的区别:
(1)性质不同:
减免税货物是按照《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进出口税则》和国务院发布的减免税规定实施的税收优惠,货物进口时海关按照规定免征或减征进口税,货物进口后在境内使用和消费,不再复运出境。
保税货物是以在境内储存和加工成品复运出境为前提条件,不是在国内最终使用和消费。另外保税货物进境时是“暂缓纳税”,如果最终去向是复出口则免于征税;如果最终去向是销往境内则应按照一般进口货物征税。所以,保税规定是国家为了鼓励出口而实行的保税优惠政策。
(2)货物范围不同:
减免税货物是按照《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进出口税则》和国务院发布的减免税规定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即法定减免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和临时减免税货物。
保税货物是进口后保税储存或加工成品复出口的货物。
(3)海关手续不同:
减免税货物中,‘法定减免税’货物,只要符合《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和《进出口税则》规定范围内的减免税货物,不需要收发货人在货物进口前办理审批手续,由海关径直办理减免税;‘特定减免税’货物,必须在货物进口前,由享受减免税的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由主管海关签发“征免税证明”,货物进境时,凭此证明向进境地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保税货物中,保税仓库在储存保税货物前,应经海关批准并获得海关签发的《保税仓库登记证书》方可经营保税货物的经营业务;保税加工料件进口前,必须向海关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由海关签发《登记手册》方能进口。
(4)海关监管方式不同:
减免税货物中,属于‘法定减免税’货物,海关按规定办理了减免税手续,查验放行后即为结关;‘特定减免税’货物,海关按规定办理了减免税手续后,并未结关,海关仍进行后续管理,海关监管年限期满,办理解除监管手续才是结关。
保税货物中,保税仓库储存货物进口时,海关放行存入保税仓库储存后,不是结关,海关仍进行监管。货物在储存期间不可进行实质性加工,待最终去向确定,经海关核销后,才是结关;保税加工进口料件,海关按保税货物放行后,海关即进入后续管理,待加工产品复出口,经海关核销后才是结关。
(二) 保税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1、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2、保税储存货物:
保税储存货物通关程序:
(四)申请核销期限:
加工贸易、保税仓储、区域保税货物的保税期限及核销期限:
保税货物种类
保税期限
核销期限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
一般保税期限为一年,经批准可以延长一年
按照保税期限到期后30天内或最后一批成品出口后30天内
仓储保税货物
从进境入库至出库办
结海关手续为一年,
经批准可以延长一年
为每个月5日前,每月一次
区域保税货物
从进境进区起至出区出境或出区办结海关手续止
每半年一次分别为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
(三)保税货物海关管理特征
二、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一)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定义
“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是指加工贸易合同在向海关登记备案时,经营单位或企业持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合同批准文件和海关核准的手续,向指定的中国银行提出申请,按照合同备案金额设立“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保证金台帐”,加工成品在规定的加工期限内全部出口,经海关核销合同后,由银行核销保证金台帐的加工贸易管理制度。
(二)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保证金台帐运作程序
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运作流程图
(三)保证金台帐的分类运作
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的分类运作方式:
A类管理企业
B类管理企业
C类管理企业
D类管理企业
禁止类商品
不得开展
不得开展
不得开展
不得开展
海关驻厂监管联网
管理从事飞机、造
船等企业不设台帐
限制类商品
空转
发手册
实转
发手册
实转
发手册
执行中合同实转,以后
不得开展
允许类商品
空转
发手册
实转
发手册
实转
发手册
执行中合同实转,以后
不得开展
5000美元以下78种辅料
不设台帐
不发手册
不设台帐
不发手册
实转
发手册
执行中合同实转,以后不得开展
10000美元以下进口料件
不设台帐
发手册
不设台帐
发手册
台帐实转
发手册
执行中合同实转,以后不得开展
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企业不纳入银行保证金台帐和加工贸易手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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