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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原理讲义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
第二章 审美活动的发生
第一节 审美发生理论辨析
历代理论家关于审美活动与艺术活动的发生问题提出了许多假说。其中比较重要和具有代表性的大约有五种。
1摹仿说
2生物本能说
3游戏说
4巫术说
5劳动说
第二节 史前艺术的启示
1、史前艺术遗迹
史前艺术已经有了按现代分类所说的造型艺术、舞蹈、工艺品、装饰品等。
2、史前艺术与人类活动
原始人类的审美活动却大不同于现代意义上的审美活动。早期的审美活动与人的生命活动、实践是结合在一起的,没有形成独立的形态,自身的特征也表现得不十分清晰。
史前艺术证明,原始人类的活动中已经内含着审美活动,虽然他们的审美活动绝大部分与劳动生产、巫术活动、生命活动以及游戏等等不能截然分开,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独立的审美活动。这也正证明审美活动有一个发生的过程。
第三节 审美需要的产生
1、人的需要
人的活动,包括审美活动,都是一种现象,而人之所以有这样的活动没有那样的活动,还有更深层的原因,即是由人的内在需要、人的本质的规定性决定的。人有什么样的需要,相应地就有什么样的活动。人的需要具有多样性。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曾指出,人的需要是人的内在的、本质的规定性,“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 ( 马克思和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1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在生命体的矛盾运动中,人的需要不断地产生,并且由于人是通过劳动来满足自己需要的,因而使人的需要呈现出多样性。恩格斯指出:“把动物社会的生活规律直接搬到人类社会中来是不行的。生产很快就造成这样的局面:所谓生存斗争不再单纯围绕着生存资料进行,而是围绕着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进行。在这里──在社会地生产发展资料的情况下──来自动物界的范畴完全不中用了。” ( 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7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需要的层次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人的需要作了总体上的层次划分,把它们分为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三个层次。
生存需要,是作为生物的人存在的必要前提。
享受的需要,是在劳动使基本的生存需要得到满足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需要。分为物质享受与精神享受。
发展需要,是人的一种精神追求,即表现自己的生命力,发展自己、实现自我的需要。马克思说过:“富有的人同时就是需要有完整的人的生命表现的人,在这样的人的身上,他自己的实现表现为内在的必然性、表现为需要。”(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马斯洛提出人有五个层次的需要。
第一是生理需要。
第二是安全需要,即对于秩序、安定、经济和职业保证的需要。
第三是归属和爱的需要。
第四是尊重的需要。马斯洛认为,尊重可分为两类:自尊与来自他人的尊重。
第五是“超越性需要”,这就是自我实现的需要。这是“一种想要变得越来越像人的本来样子,实现人的全部潜力的欲望”,它包括个人责任、意志自由、探求真理和审美需要。 ( [美]弗兰克·戈布尔:《第三思潮:马斯洛心理学》,第41~47页,中译本,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3.审美需要的产生
人的审美需要不是一个独立的需要层次,而是在人类的三种基本需要的基础上派生的一种特殊的需要。有一个历史的发生过程。在这个历史的发生过程中,劳动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劳动与人的需要的发展
劳动是人的生命活动的主要样式。正如恩格斯所说:“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简单地通过自身的存在在自然界中引起变化;而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8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一方面,劳动作为主体改造客体的实践活动,是满足人的生存需要或谋生的手段。
另一方面,劳动本身就是一种生命活动,是人的需要和目的,因此对人又具有乐生的意义。马克思曾精辟地指出:“我的劳动是自由的生命表现,因此是生活的乐趣。”(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3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首先,人在劳动中形成了人所特有的生物属性。
其二,劳动使人获得了人所特有的社会属性。
其三,劳动使人获得了人所特有的精神属性。马克思和恩格斯说过:“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马克思和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在欲望的满足中获得的生命的自由感是动物性的,或者说是动物也能获得的。只有当人把能使自己获得这种生命自由感的外界物对象化之后,能通过追求对象的形式使自己获得生命的自由感或快感时,这种追求才是审美需要。因为这种需要已经是一种纯心理的需要,摆脱了对对象的实质性需求。
审美需要就是一种精神享受的需要。不过人的精神享受可以是在发展需要的满足时获得,也可以是观念性的满足,如知识的获得、道德的赞扬、宗教的慰籍等等,但审美需要必定是与形式、形象密切相联的,表现为对形式及其蕴含的追求。
“那些为原始民族用来作装饰品的东西,最初被认为是有用的,或者是一种表明这些装饰品的所有者拥有一些对于部落有益的品质的标记,而只是后来才开始显得是美丽的。使用价值是先于审美价值的。但是,一定的东西在原始人的眼中一旦获得了某种审美价值之后,他就力求仅仅为了这一价值去获得这些东西,而忘掉这些东西的价值的来源,甚至连想都不想一下。”( [俄]普列汉诺夫:《普列汉诺夫美学论文集》I,第427页,中译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审美需要本质上是人特有的一种精神享受的需要,它表现为人对感官、情感、心理、精神的愉快的追求。
所谓价值关系,就是人们对待满足自己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马克思说过:“‘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0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4、审美需要的层次
审美需要具有层次性。它有与人的生存需要相应的层次,也有与人的享受需要、发展需要相应的层次。在这各个层次上凡属于人对生命的自由活动的追求、对快乐的追求,都是人具有审美需要的表现。
由于人的本质更多地表现在人的社会性和精神性上,所以,从发展的角度看,审美需要与精神享受的需要和发展的需要这两个层面联系更加紧密。
审美需要必然具有超越性,它超越动物性和凡俗性,体现出人所特有的文化、文明,体现出人的社会性与精神性本质。精神性的享受是在人们受到社会的认同、赞赏和尊重时才能获得的,是心理、情感上的满足和愉快。而当人表现了自己的生命,实现了自我价值时,更会带有精神上的极大满足和愉快,也是一种精神性的享受。
因此,审美需要本质上是人特有的一种精神享受的需要,它表现为人对感官、情感、心理、精神的愉快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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