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制度为了保证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院内为急、危重病患者建立的快速、高效的服务系统,即绿色通道,包括急诊预检、抢救室、手术室、ICU、药房、输血、检验和影像检查等在内的一个快速、有效的急救医疗体系及制度。一、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的服务人群所有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或预见可能出现危及生命的各类危急重病人。具体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服务范围如下: 1、心跳呼吸骤停患者; 2、昏迷患者; 3、休克患者; 4、严重心律失常患者; 5、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患者; 6、各种急性中毒患者; 7、急危重孕产妇; 8、其它急症而有生命危险的患者。 二、危
2、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的服务原则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与医疗相关的手续后补办的原则。三、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的工作制度1、实行首诊负责制,实施抢救科室及检验、输血、放射、药剂、手术等相关辅助科室的医护人员必须全力抢救,无条件为患者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延误患者的最佳诊疗时机。2、急诊科护士接诊时,或救护车送达我院的患者发现有上述情况时,须立即报告医生,进入“绿色通道”救治。急诊科医生根据初步的病情判断,尽快下达建立静脉通道、监测生命体征、进行各种救治措施、进行各种相关检查的口头或书面医嘱。急诊科护士尽快准确执行。3、科室实行医生和护士24小时值班制度,抢救设
3、备和备用抢救药品齐备,做好随时做好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的准备。4、在抢救过程中,如需相关科室会诊,抢救科室呼叫院内抢救会诊原则上相关科室医生在10分钟内到达。5、为保证抢救的及时,对绿色通道抢救病人的各类有创操作,值班医师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先留取血样,随后进行梅毒、艾滋和乙丙肝的监测。6、对绿色通道抢救的病人,值班医师必须尊重家属的知情权,及时告之病情及变化,进行医患沟通,根据病情发给病人及家属病重或病危通知。7、实行上报制度,在进行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的同时,必须向医务科报告患者病情及抢救情况,正常工作日报告医务科,夜间或休息日报告院总值班,由医务科或院总值班协调相关科室协助抢救,并在必要时组织抢救会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