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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知识学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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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前 言 为了加强关于幕墙知识和技术资料的系统性管理,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设计效率,我们特编制本技术手册。本手册主要介绍门窗幕墙的材料、结构形式、物理性能、结构计算、设计采用标准、设计流程等。通过本手册可以对技术人员在设计的过程中有指导参考作用,同时幕墙新材料和新型幕墙进行简单的介绍,为设计人员开阔视野打下一定的基础。 二、建筑幕墙的发展历史和分类 我国建筑幕墙工业从1978年开始起步,经过20多年发展,特别是二十世纪90年代的高速发展,到二十一世纪初,我国已成世界第一幕墙生产大国和世界第一幕墙使用大国。2003年我国生产(使用)了约900万m2 建筑幕墙,当年幕墙产量占全世界1400万m2的2/3左右,到2003年底止我国共安装了约6000万m2建筑幕墙,占世界总量11000万m2的一半以上。现在国内幕墙生产企业已能为各种不同建筑,提供所需的各种类型幕墙。我公司成立于1984年,是最早生产门窗幕墙产品的企业之一。我公司早在1992年研制的隐框玻璃幕墙、玻璃顶、金属板幕墙等就取得国家专利,同时我公司也是早期关于幕墙国家标准规范编制单位。 根据建筑幕墙发展五十多年的历史经验,当建筑幕墙某一项技术得到突破,对某些品种幕墙将产生重大影响,甚至是关键性影响,例如硅酮结构胶技术的突破,使隐框玻璃幕墙突飞猛进发展,从1992—1997年,我国隐框玻璃幕墙年增长率平均达35%。世界建筑幕墙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新式幕墙都是由建筑师创意,幕墙工程师最终实现的,建筑师们要站在建筑幕墙发展潮流的前列,领导这个潮流健康发展。近年来,国内建筑师创意设计了许多新型幕墙,如北京植物园温室,深圳市民中心平行弦网采光顶,上海科技馆卵形大厅,由东南大学高民权教授创意的南京新街口地下商场锥形玻璃采光顶与张拉膜雨蓬组合,巧妙的将点支式玻璃结构与张拉膜组合创造了新的结构体系,令人耳目一新。 目前是我国幕墙技术发展的最佳时期,中国现在是亚洲乃至世界经济发展的龙头,更是世界建筑大发展的重点地区,我国的奥运工程“水立方”、“ 鸟巢”为代表的中国现代新建筑已引起世人瞩目。中国现代新建筑为创造新型幕墙、发展幕墙新技术提供了最好历史机遇,中国现代新建筑呼唤新型幕墙与她配套,用新型幕墙完善和提高中国现代新建筑的技术水平。我们要善于抓住机遇,充分利用现代高新技术、新材料,发展我国幕墙新品种、新技术,使我国幕墙技术进入百花齐放的新时期。我国幕墙技术要取世界之长,补中国之短,创中国之新。我国的幕墙技术已经从“引进来”发展到“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的阶段,目前我国已经有几十个企业相继在美国、英国、俄罗斯、阿联酋等国家承建幕墙项目。 我公司的发展战略是牢固基本系列幕墙产品,跟随研制中档幕墙产品,开发高端节能环保系列产品。随着全球能源的紧张,高效率利用能源最低限度影响环境的新型窗和幕墙等节能环保产品会成为建筑装饰的主流,这也是我公司发展的方向。另外幕墙的技术领域逐渐拓展开阔,侧重多元化、个性化、动态化。 三、幕墙的分类: 建筑幕墙的定义:由支撑结构体系与面板组成的、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的位移能力、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维护结构或装饰性结构。 1、按幕墙的形式划分: 1) 明框玻璃幕墙:金属框架显露于面板外表面的框支撑建筑幕墙。 2) 隐框玻璃幕墙:金属框架完全不显露于面板外表面的框支撑建筑幕墙。 3) 半隐框玻璃幕墙:金属框架的竖向或横向构件显露于面板外表面的框支撑建筑幕墙。 4) 全玻璃幕墙:由玻璃肋和玻璃面板构成的玻璃幕墙。 5) 点支撑玻璃幕墙:由玻璃面板、点支撑装置、支撑结构构成的玻璃幕墙。 6) 金属板幕墙:板材为金属板材的建筑幕墙。 7) 石材幕墙:板材为建筑石板的建筑幕墙。 2、按幕墙的结构划分: 1) 构件式幕墙:在现场依次安装立柱、横梁和玻璃面板的框支撑建筑幕墙。 2) 单元式幕墙:将面板和金属框架(横梁和立柱)在工厂组装为幕墙单元,以幕墙单元形式在现场安装施工的框支撑建筑幕墙。 第四节 建筑幕墙门窗材料 幕墙是用各种不同材质、性能的材料组合而成的。了解和掌握这些材料在各种不同使用条件和应力状态下的工作性能,根据幕墙的使用要求、荷载(作用)的性质、周围环境、受力特性和应力分布、慎重选择幕墙材料,使幕墙既能安全可靠地满足使用要求,又尽量节约材料,降低造阶。正确选择幕墙材料是设计、制造幕墙一项重要内容。 幕墙所用的材料应该符合国家的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以及设计要求。尚无相应标准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幕墙应选用耐气候性的材料。金属材料和金属零配件除不锈钢及耐候钢外,钢材应进行表面热浸镀锌处理、无机富锌涂料处理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腐措施,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应采取有效的处理,幕墙用铝合金材料应进行表面阳极氧化、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或氟碳漆喷涂处理。幕墙材料宜采用不燃性材料或难燃性材料;防火密封构造应采用防火密封材料。 一、建筑铝合金型材 幕墙金属杆件以铝合金建筑型材为主(占95%以上),目前使用的主要是6061(30号锻铝)和6063、6063A(31号锻铝)高温挤压成型、快速冷却并人工时效(T5)[或经固溶热处理(T6)]状态的型材,经阳极氧化(着色)、或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氟碳化喷涂表面处理。建筑铝合金型材应该符合GB/T5237.1-.6-2004的有关规定,具体的内容和要求如下: 1、 化学成份的要求: 建筑铝合金型材的化学成份应符合国家标准《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份》GB/T3190—1996的规定。化学成份是决定材料各项性能的关键因素.为了获得良好的挤压性能、优质的表面处理性能、适宜的力学性能、满意的表面质量和外观装饰效果,必须严格控制合金化学成份。一般来说建筑铝合金型材材料成份牌号为6063。 6063主要合金元素是镁、硅合金,它的化学元素含量范围比较宽,由于各元素在合金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此必须考虑合金中各元素的含量及其互相关系的搭配,才能保证获得较为理想的各项性能及较好的经济效益。综合考虑6063合金比较理想的化学成份为:(%) Mg:0.45—0.55; Si:0.35—0.45; Mg/Si=1.3—1.4; Fe:0.15—0.20 Zn<0.10 Ti<0.10 Cu<0.10 Mn<0.10 Cr<0.10 按照这个化学成份,Mg+Si≥0.80%,且过剩的硅量小于铁含量,铁、锌、铜、钛、锰、铬的含量也较低,对氧化的质量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可以保证合金有良好的挤压性能,又可以保证型材有良好的力学性能和氧化膜质量及表面质量,同时也不会造成合金元素的浪费。 2、 物理性能 铝合金建筑型材物理性能和力学性能: 弹 弹性模量(Mpa) 线胀系数α 密度(kg/m3) 泊松比ν 弯曲强度(Mpa) 剪应力(Mpa) T5状态 T6状态 T5状态 T6状态    0.7×105 2.35×10-5 2710 0.33 85.5 140 49.6 81.2 3、 型材的角度允许偏差:型材角度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级别 允许偏差 普精级 ±20 高精级 ±10 超高精级 ±0.50 注:当允许偏差要求(+)或(-)时,其偏差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 型材尺寸允许偏差分为普精级、高精级和超高精级,分别见下表规定: 5、 普精级 mm 序 号 指定部 位尺寸 允许偏差 (± 金属实体不小于 75%的部位尺寸 空间大于25%,即金属实体小于 75%的所有部位尺寸 3栏以外的所有尺寸 空心型材包围面积不小于70mm2时的壁厚 测量点与基准边的距离 >6 ~ 15 >15 ~ 30 >30 ~ 60 >60 ~100 >100 ~ 150 >150 ~ 200 1栏 2栏 3栏 4栏 5栏 6栏 7栏 8栏 9栏 1 ≤1 0.13 0.18 0.18 一 一 一 一 一 2 >1~2 0.15 0.23 0.22 0.26 一 一 一 一 3 >2~3 0.18 0.28 0.26 0.30 一 一 一 一 4 >3~4 0.20 0.38 0.30 0.35 0.42 一 一 一 5 >4~6 0.23 0.53 0.35 0.40 0.47 一 一 一 6 >6~12 0.25 0.75 0.41 0.46 0.52 0.56 一 一 7 >12~19 0.29 一 0.47 0.52 0.58 0.62 一 一 8 >19~25 0.32 一 0.53 0.58 0.63 0.71 0.83 一 9 >25~38 0.38 一 0.61 0.66 0.75 0.84 0.95 一 10 >38~50 0.45 一 0,70 0.75 0.89 1.01 1.14 1.34 11 >50~100 0.77 一 0.98 1,09 1.36 1.58 1.87 2.17 12 >100~150 1.08. 一 1.31 1.44 1.82 2.19 2.60 3.00 13 >150~200 1.41 一 1.59 1.89 2.34 2.76 3.33 3.83 14 >200~250 1.74 一 1.87 2.14 2.87 3.38 3.99 4.61 注:1)除另有说明外,本标准中提到的空心型材,包括通孔末完全封闭且空心部分的面积大于开口宽度平方数两倍的型材 高精级 mm 序 号 指定部 位尺寸 允许偏差 (± 金属实体不小于 75%的部位尺寸 空间大于25%,即金属实体小于 75%的所有部位尺寸 3栏以外的所有尺寸 空心型材包围面积不小于70mm2时的壁厚 测量点与基准边的距离 >6 ~ 15 >15~ 30 >30 ~ 60 >60 ~100 >100 ~ 150 >150 ~ 200 1栏 2栏 3栏 4栏 5栏 6栏 7栏 8栏 9栏 1 <1 0.10 0.15 0.16 一 一 一 一 一 2 >1~2 0.12 0.20 0.18 0.21 一 一 一 一 3 >2~3 0.14 0.25 0.21 0.25 一 一 一 一 4 >3~4 0.16 0.35 0.25 0.30 0.38 一 一 一 5 >4~6 0.18 0.45 0.30 0.35 0.42 一 一 一 6 >6~12 0.20 0.60 0.35 0.40 0.46 0.50 一 一 7 >12~19 0.23 一 0.41 0.45 0.51 0.56 一 一 8 >19~25 0.25 一 0.46 0.51 0.56 0.64 0.76 一 9 >25~38 0.30 一 0.53 0.58 0.66 0.76 0.89 一 10 >38~50 0.36 一 0.61 0.66 0.79 0.91 1.07 1.27 11 >50~100  0.61 — 0.86 0.97 1.22 1.45 1.73 2.03 12 >100~150 0.86 — 1.12 1.27 1.63 1.98 2.39 2.79 13 >150~200 1.12 — 1.37 1.57 2.08 2.51 3.05 3.56 14 >200~250 1.37 — 1.63 1.88 2.54 3.05 3.68 4.32 注:1)除另有说明外,本标准中提到的空心型材,包括通孔末完全封闭且空心部分的面积大于开口宽度平方数两倍的型材 超高精级 mm 序 号 指定部 位尺寸 允许偏差 (± 金属实体不小于 75%的部位尺寸 空间大于25%,即金属实体小于 75%的所有部位尺寸 3栏以外的 所有尺寸 空心型材包围面积不小于70mm2时的壁厚 测量点与基准边的距离 >6 ~ 15 >15 ~ 30  >30 ~ 60  >60 ~ 100 >100 ~ 150 >150 ~ 200 1栏 2栏 3栏 4栏 5栏 6栏 7栏 8栏 9栏 1 <1 0.08 0.10 0.14 一 一 一 一 一 2 >1~2 0.09 0.12 0.16 0.18 一 一 一 一 3 >2~3 0.10 0.15 0.18 0.20 一 一 一 一 4 >3~4 0.11 0.20 0.20 0.22 0.23 一 一 一 5 >4~6 0.12 0.25 0.23 0.24 0.26 一 一 一 6 >6~12 0.13 0.40 0.26 0.27 0.29 0.30 一 一 7 >12~19 0.15 一 0.29 0.31 0.32 0.33 一 一 8 >19~25 0.17 一 0.33 0.34 0.35 0.38 0.42 一 9 >25~38 0.20 一 0.38 0.39 0.41 0.45 0.49 一 10 >38~50 0.24 一 0,44 0.45 0.49 1.54 0.59 0.71 11 >50~100 0.41 一 1.61 0.65 0.76 1.85 0.96 1.13 12 >100~150 0.57.. 一 0.80 0.85 1.02 1.16 1.33 1.55 13 >150~200 0.75 一 0.98 1.05 1.20 1.46 1.69 1.98 14 >200~250 0.91 一 1.16 1.25 1.58 1.79 2.04 2.40 注:1)除另有说明外,本标准中提到的空心型材,包括通孔末完全封闭且空心部分的面积大于开口宽度平方数两倍的型材 6、 型材平面间隙允许偏差要求: 具体测量方法是把直尺横放在型材平面上,如下图4-1所示,型材平面与直尺之间的间隙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型材平面间隙 mm 型材宽度 B 平面间隙 普精级 高精级 超高精级 ≤2.5 ≤0.20 ≤0.15 ≤0.10 ≥2.5 ≤0.8%×B ≤0.6%×B ≤0.4%×B 任意25mm宽度上 ≤0.20 ≤0.15 ≤0.10 注:1)B为所测面的宽度 2)对于包括开口部分的型材平面不适用。如果要求将开口两边合起来作为一个完整的平面,应在图样中说明。 7、 型材的曲面间隙允许要求: 将标准样板紧贴在型材的曲面上,如图4-2所示.型材曲面与标准样板之间的间隙为每25mm的弦长上允许的最大值不超过0.13mm,不足25mm的部分按25mm计算。当横截面园弧形部分的园心角大于900时,则应按900园心角的弦长加上其余数园心角的弦长来确定。要求检查曲面间隙的型材,要在图纸或合同中注明。检查曲面间隙的标准样板由需方提供。    图4—1                    图4—2 8、 型材的弯曲度允许偏差要求: 型材的弯曲度是将型材放在平台上,借自重使弯曲达到稳定时,沿型材长度方向测量得到的型材底面与平台最大间隙(ht),或用300mm长直尺沿型材长度方向靠的型材表面上测得的间隙最大值(hs),如图4-3所示.图中L为定尺长度.。型材的弯曲度应符合表2-43的规定。弯曲度的精度等级要在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6063T5、6063AT5型材按高精级执行,其余按普精级执行。型材的弯曲度按下表规定要求执行: 外 接 园 直 径 最 小 壁 厚 弯曲度 普精级 高精级 超高精级 任意300mm长度上hs 全长L米 ht 意300mm 度上hs 全长L米ht 任意300mm长度上hs 全长L米ht <38 <2.4 1.5 4×L 1.3 3×L 1.0 2×L >2.4 0.5 2×L 0.3 1×L 0.3 0.×7L >38 - 0.5 1.5×L 0.3 0.8×L 0.3 0.5×L 型材的弯曲度 9、 型材的扭拧度 : 扭拧度的测量方法是将型材放在平台上,借自重使之达到稳定时,沿型材的长度方向,测量型材与平台底面之间的最大距离N,如图4-4所示。从N值中扣除该处弯曲值即为扭拧度。 扭拧度按型材外接园直径分档,以型材每毫米宽度上允许扭拧的毫米数表示,公称长度小于等于6m的型材应符合表2-44的规定。大于6m时,双方协商。扭拧度精度等级要在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6063T5、6063T5、6063AT5型材按高精级执行,其余按普精级执行。 外接园直径mm 扭拧度,mm/毫米宽 普精度 高精度 超高精度 每米长度上 总长度上 每米长度上 总长度上 每米长度上 总长度上 不大于 >12.5~40 0.025 0.156 0.035 0.105 0.026 0.078 >40~80 0.035 0.105 0.026 0.078 0.017 0.052 型材的扭拧度 10、 园角半径允许偏差: 型材园角如图4-5所示。需方要求有偏差时,在图样中注明,允许偏差按下表规定。 图4-4 图4-5 型材园角半径允许偏差 园角半径 允许偏差 过度园角半径 +0.4 R ≤4.7 ±0.4 >4.7 +0.18 注:当允许偏差只要求(+)或(-)时,偏差双方协商确定. 11、 型材长度允许偏差 型材要求定尺时,应在合同中注明,公称长度小于等于6m,允许偏差为+15mm;长度大于6m时,允许偏差双方协商确定。以倍尺交货的型材,其总长度允许偏差为+20mm,需要加锯余量时,应在合同中注明。不定尺型材的交货长度为1~6m。 12、 外观质量要求: 型材表面应整洁,不允许有裂纹、起皮、腐蚀和气泡等缺陷存在。型材表面上允许有轻微的压坑、碰伤、擦伤存在,其允许深度见下表规定,模具压痕见下表规定。饰面要在图纸中注明,未注明时按非装饰面执行。型材端头允许有因锯切产生的局部变形,其纵向长度不应超过20mm。 状态 缺陷允许深度,mm 不大于 装饰面 非装饰面 T5 0.03 0.07 T4、T6 0.06 0.10 铝合金牌号 模具挤压痕深度、mm 不大于 6061 0.06 6063、6063A 0.03 13、 铝合金建筑型材表面处理的技术要求: 在GB/T5237.1-.6-2004中对型材的表面处理分为五种: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一部分:基材 GB/T5237.1-2004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二部分:阳极氧化、着色型材 GB/T5237.2-2004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三部分:电泳涂漆型材 GB/T5237.3-2004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四部分:粉沫喷涂型材 GB/T5237.4-2004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五部分:氟碳喷涂型材 GB/T5237.5-2004 12.1在标准GB/T5237.2—2004阳极氧化、着色型材对阳极氧化膜的质量规定如下: a) 基材质量、产品的化学成份、力学性能应符合GB/T5237.1的规定;产品的尺寸允许偏差(包括氧化膜在内)应符合GB/T5237.1的规定;阳极氧化膜的厚度级别应符合下表规定。 阳极氧化膜的厚度级别 氧化膜厚度等级 单根平均膜厚不小于 μm 单根局部膜厚不小于 μm AA10 10 8 AA15 15 12 AA20 20 16 AA25 25 20 b) 阳极氧化膜的厚度级别应根据使用环境选择,可参考下表规定执行。 厚度等级 适用环境 应用举例 AA10 室外大气清洁、远离工业污染、远离海洋,室内一般情况下均可使用 车辆内外装饰件、屋内、屋外 门窗等 AA15 AA20 存在有工业大气污染;酸或碱的气氛,潮湿或受雨淋,但都不十分严重;海洋性气候下工作。 船舶、屋外建筑材料、幕墙等 AA20 AA25 用于环境非常恶劣的地方;长期受大气污染,受潮或雨淋、磨擦;特别是表面可能发生凝霜的地方。 船舶、幕墙、门窗、机械零件 阳极氧化膜的厚度级别使用环境选择表 c) 氧化膜的封孔质量采用磷铬酸侵蚀质量损失法试验,失重不大于30 mg/dm2。 d) 外观质量:产品表面不允许有电灼伤、氧化膜脱落等影响使用的缺陷。距型材端头80mm以内允许局部无膜或电灼伤。 12.2 在标准GB/T5237.3—2004电泳涂漆型材中对电泳涂漆复合膜的质量规定如下: a) 基材质量应符合GB/T5237.1-2004的规定。 b) 电泳涂漆型材去除膜层后的化学成份、室温力学性能应符合GB/T5237.1-2004的规定。 c) 电泳涂漆型材尺寸允许偏差(包括复合膜在内)应符合GB/T5237.1-2004的规定。 d) 厚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电泳涂漆型材膜厚 μm 级 别 阳极氧化膜 漆 膜 复合膜 平均膜厚 局部膜厚 局部膜厚 局部膜厚 A B  ≥10   ≥10  ≥8  ≥8  ≥12     ≥7 ≥21 ≥16 注:在苛刻、恶劣环境条件下的室外用建筑构件应采用A级的型材,在一般环境条件下的室外用建筑构件车辆用构件,可采用B级的型材 。 e) 涂漆前型材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T5237.2-2004的有关规定。涂漆后的涂膜应均匀、整洁、不允许有皱纹、裂纹、气泡、流痕、夹什物,发粘和漆膜脱落等影响使用的缺陷。但在电泳型材端头80mm范围内允许局部无漆膜。 12.3在标准GB/T5237.4—2004 粉末喷涂型材对粉末喷涂质量作了规定: a) 喷粉型材的牌号和状态规格应符合GB/T5237.1-2004的规定。涂层种类为热固性饱和聚酯粉末涂层。 b) 基材质量: 喷粉型材用基材应符合GB/T5237.1-2004的规定。 c) 尺寸允许偏差:喷粉型材去掉涂层后,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GB/T5237.1-2004的规定。产品因涂层引起的尺寸变化应不影响装配和使用。 d) 喷粉型材的化学成份、力学性能: 喷粉型材去掉涂层后,其化学成份,室温力学性能应符合GB/T5237.1-2004的规定.。 e) 预处理:基材喷涂前,其表面应进行预处理,以提高基体与涂层的附着力。化学转化膜应有一定的厚度,当采用铬化处理时,铬化转化膜的厚度应控制在200~1300毫克/平方米范围内(用重量法测定)。 f) 外观质量:喷粉型材装饰面上涂层应平滑、均匀、不允许有皱纹、流痕、鼓泡、裂纹、发粘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允许有轻微的桔皮现象,其允许程度应由供需双方商定的实物标样表明。 g) 涂层性能 (1)光泽:涂层的600光泽值应与合同规定值一致。光泽值≥80个光泽单位的高光产品,其允许偏差为±10个光泽单位,其它产品允许偏差为±7个光泽单位。 (2)颜色和色差:涂层颜色应与合同规定的色板基本一致。使用仪器测定时,单色粉末的涂层与标准色板间的色差ΔE*ab≤1.5,同一批产品之间的色差Δ*ab≤1.5 。 (3)涂层厚度: 装饰面上涂层最大局部厚度≤120μm ,最小局部厚度≥40μm 注:由于挤压型材横截面形状的复杂性,致使型材某些表面(如内角、横沟等)的涂层厚度低于规定值是允许的,但不允许出现露底现象。 (4)压痕硬度: 涂层经压痕试验,其抗压痕性≥80 。 (5)附着力:涂层经划格试验其附着力达到0级。 (6)耐冲击性:涂层经正面冲击试验后无开裂或脱落现象,但在凹面的周边处允许有细小皱纹。 (7)杯突试验:涂层经压陷深度为6mm的杯突试验后,无开裂或脱落现象。 (8)抗弯曲性:涂层经曲率半径为3mm ,弯曲1800的试验后,无开裂或脱落现象。 h) 耐化学稳定性 (1)耐灰浆性:涂层经灰浆试验后,其表面不应有脱落和其它有明显变化。 (2)耐盐酸性:涂层经盐酸试验后,目视检查表面不应有气泡或其它明显变化。 (3)耐溶剂性:经二甲苯试验后,应无软化和其它明显变化。. i) 耐盐雾腐蚀性:在带有交叉划痕的试板上,经1000h乙酸盐雾试验(ASS试验)后,先对 交叉划线两侧各2.0mm以外部分的涂层进行目测检查,其涂层不应有腐蚀现象。再按GB/T9286—1998中的7.2.6条进行试验,在离划线2.0mm以外部分,不应有涂层脱落现象.。也可采用120h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CASS试验),其保护等级≥9.5级。仲裁时,采用乙酸盐雾试验(ASS试验)。 j) 耐湿热性: 涂层经1000h试验后,变化≤1级。 k) 人工加速耐候性:涂层经250h氙灯照射人工加速老化试验后,不应产生粉化现象(0级),失光率和变色色差至少达到一级。经供需双方商定,可采用其它人工加速老化试验,其具体要求应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荧光紫外线辐射法加速性能好,特别适用于生产检验,采用时应注意与氙灯照射法的对比关系。 l) 耐沸水性:涂层经耐沸水试验后,不应有气泡、皱纹、水斑或脱落等缺陷,允许色泽稍有变化。 12.4 在标准GB/T5237.5—2004氟碳漆喷涂型材对氟碳漆喷涂质量作了规定。 a) 喷漆型材的合金牌号、状态、规格应符合GB/T5237.1的规定,涂层种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涂层种类 二涂层 三涂层 四涂层 底漆加面漆 底漆、面漆加清漆 底漆、过渡漆面、面漆加清漆 b) 基材质量:喷粉型材所用的基材应符合GB/T5237.1-2004的规定。 c) 喷漆型材去掉涂层后,其化学成份、室温力学性能应符合GB/T5237.1-2004的规定。 d) 预处理:型材喷涂前,其表面应有进行铬化处理,以提高基体与涂层的附着力。化学转化膜应有一定的厚度,当采用铬化处理时,铬化转化膜的厚度应控制在200—1300mg/m2范围内(用重量法测定)。 e) 尺寸允许偏差:喷漆型材去掉漆膜后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GB/T5237.1的规定。产品因涂层引起的尺寸变化应不影响装配和使用。 f) 涂层性能: (1)光泽:涂层的600光泽值应与合同规定一致,其允许偏差为±5个光泽单位。 (2)颜色和色差:涂层颜色应与合同规定的标准色板基本一致。使用仪器测定时,单色涂层与标准色板间的色差ΔE*ab≤1.5 ,同一产品之间的色差ΔE*ab≤1.5。 (3)涂层厚度 (3.1)喷漆型材装饰面上的漆膜厚度应符合表2—55的规定 漆膜厚度 单位:μm 涂层种类 平均厚度 最小局部厚度 二涂 ≥30 ≥25 三涂 ≥40 ≥30 四涂 ≥65 ≥55 注:由于挤压型材横截面形状的复杂性,在型材某些表面(如内角、横沟等)的漆膜厚度允许低于表2的规定值,但不允许出现露底现象。 (3.2)非装饰面如需要喷漆应在合同中注明。 (4)硬度涂层经铅笔划痕试验,硬度≥1H.。 (5)附着力:涂层的干式、湿式和沸水附着力均达到0级。 (6)耐冲击性:涂层正面经冲击试验后应无开裂或脱落现象,在凹面的周边处允许有细小皱纹。 (7)耐磨性:涂层经落砂试验后,其磨耗率应≥1.6L/μm。 (8)耐化学稳定性: (8.1)耐盐酸性:涂层经盐酸试验后,目视检查表面不应有气泡或其它明显变化。 (8.2)耐硝酸性:涂层经硝酸试验后,颜色变化ΔE*ab≤6。 (8.3)耐溶剂性:经丁酮试验后,漆膜应无软化及其它明显变化。 (8.4)耐洗涤剂:涂层经洗涤剂试验后,其表面不应有气泡、脱落或其它明显变化. (8.5)耐灰浆性:涂层经灰浆试验后,其表面不应有脱落或其它明显变化. (9) 耐盐雾性:在带有交叉划痕的试板上,经1500h中性盐雾试验(NSS试验)后,先对交叉划线两侧各2.0mm以外部份进行目视检查,其涂层不应有腐蚀现象。在按GB/T9286—1988中的 7.2.6条规定进行试验,在离划线2.0mm以外部份,不应有涂层脱落现象。也可采用120h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CASS试验)的方法,其保护等级R≥9.5级。仲裁时,采用中性盐雾试验(NSS试验)。 (10)耐湿热性:涂层经3000h湿热试验后,其变化不大于1级。 (11)人工加速耐候性:涂层经500h氙灯照射人工加速老化试验后,不应产生粉化现象(0)级,失光率和变色色差至少达到1级。 经供需双方商定,也可采用其它人工加速老化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其具体要求应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荧光紫外线辐射法加速性能好,特别适用于生产检验,采用时应注意与氙灯照射法的对比关系。 g) 外观质量:喷漆型材装饰面上的涂层应平滑、均匀、不允许有流痕、皱纹、气泡、脱落及其它影响使用的缺陷。 14、 隔热铝合金型材 GB/T5237.6-2004规定了隔热铝合金建筑型材的要求,适用于穿条式或浇注式复合的隔热铝合金建筑型材。 13.1产品分类:产品按力学性能特性分为A、B、两类,如下表所示。 表1 类别 力学性能特性 复合方式 A 剪切失效后不影响横向抗拉性能 穿条式、浇注式 B 剪切失效后将引起横向抗拉失效 浇注式 13.2所用铝合金型材材料 隔热型材用的铝合金型材,应符合GB/T5237.2~5237.5—2004和(或)YS/T459—2003的相对应规定。 13.3隔热材料:隔热型材用的隔热材料,应符合下表规定。 试验项目 试验结果 室温横向拉伸试验 横向抗拉特征值 水中浸泡试验、湿热试验 横向抗拉特征值。与此前的室温横向拉伸试验结果相比,横向抗拉特征值 脆性试验 应力开裂试验 13.4产品外观质量 13.4.1穿条式隔热型材复合部位允许涂层有轻微裂纹,但不允许铝基材有裂纹。 13.4.2浇注式隔热型材去除金属临时连接桥时,切口应规则、平整。 15、 幕墙门窗对建筑铝合金型材的具体要求 14.1幕墙对建筑铝合金型材的具体要求: 14.1.1横梁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4.1.2截面自由挑出部位下图a所视,双侧加劲部位下图b所视,宽厚比b0/t应符合下表要求。 横梁截面宽厚比b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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