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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筑企业申报(省、部审批)资质的内容和程序(试行),详情请点击以下链接下载: 徐州市建筑企业申报(部省批)资质的内容和程序.doc
一、填写或生成《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申请特、一级企业,从“江苏建筑业网” →“我要办理”→企业资质→表格系统链接下载《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并按电子表格要求填写。
申请二、三级(省批)企业在“江苏建筑业网”资质管理平台上传相关资料,上报相应管理部门后打印出带条形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上报申请表:特、一级为4份,二级、三级为2份。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资质的专业(跨行)外加2份。
二、制作《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有关材料》
申请省审批的一、二、三级资质,须制作《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附件材料》(纸质)一套。但涉及代表工程图纸(无法上传)问题的,须在资质初审前按要求填写《市、县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代表工程图纸审核意见表》(打印),以备审查签字并经确认盖章后上传。
申请部审批的一级资质,须制作《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附件材料》(纸质)二套。企业资料内容和格式按省《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文件执行。标准A4纸,编制目录,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
附件所需材料均为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
(一)综合类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社保凭证(本)及按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首次申报资质的企业从最低资质开始申请,跨年度的新企业要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
10、申请特级资质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
(1)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
(2)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
(3)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
(4)国家级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
(5)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复印件。
11、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养老保险凭证(名册和交费发票),社保人员名册按建设部《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表》填写。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社保凭证(名册和交费发票),社保人员名册按建设部《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表》填写。
3、新办企业要按资质标准提供建造师预注册证明,并在申请表中列出。待资质网上审批后正式注入建行师,省厅方可发证。
4、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社保人员名册按建设部《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表》填写。
5、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应办理养老保险。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与技经人员相互独立。企业人员在两家及以上企业注册或受聘的不予认可,其证书上的单位必须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
(三)工程业绩资料(第三册):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3、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注:外聘人员必须签订2-5年的聘用合同,按先工程类后经济类装订,并含有身份证、聘书)
(四)对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列入第一册综合材料):
1、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
2、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企业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注意:申请省审批资质的纸质资料装订成一册。
三、申请部批一级资质需生成《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表》
申报部批一级资质的企业在报省厅资料的同时,通过建设部网填报资质申请受理信息,程序是:建设部网→办事大厅→《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填报软件》下载→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填报,打印信息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办理程序
按照随时受理、集中审批原则办理企业资质升级。
具体流程请下载文档查看。
五、注意事项
1、新企业在江苏建筑业网(
2、未在“徐州建设局”网上公示的企业,不能参加资质初审。对钢构、商混、桩基、幕墙、门窗、矿山等专业的厂房、设备、试验室情况,以及对新办企业的办公场所要进行实地核查。
3、上报电子文档:申报部批一级资质的企业须填写上报内含《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表》(建设部网下载)的U盘或光盘。
申报二级资质的企业,不需上报电子文档。
4、申请材料中要求企业加盖印章或印鉴的,复印公章或印鉴无效;
5、材料装订必须有目录索引,字迹端正,使用中文宋体,对出现数据不全、填写不规范、盖章或印鉴不全、字迹潦草难以辨认等情况不予受理审核。
6、申报资质的企业应保管好代表工程图纸等相关资料,以备各级行业管理部门不定期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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