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北京xx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公司总字〔2010〕20号 签发人:
关于严格打卡、请假、加班制度的再次说明
为确保公司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规范公司员工工作和休息时间,现对公司打卡、请假、加班考勤制度条款做如下明确说明:
1. 公司实行打卡考勤登记出勤制度,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正常工作时间为8:30-17:30午餐及午休时间:12:00-13:00
2. 打卡:员工每天早上上班、中午午休、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均需打卡,共计4次。
3. 打卡要本人亲自执行,不得他人代打,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不论是否迟到,均按旷工计算,当事人每人罚款200元/次 ,并记过一次扣发当月所有的绩效奖金。
4. 迟到处理: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后三十分钟内打卡视为迟到;于规定下班时间前15分钟内打卡者为早退,迟到/早退一分钟扣1元,并适度扣发当月绩效奖金。
5. 超出上述时间未打卡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为旷工。当月迟到和早退累计4次按旷工一天处理,连续旷工3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日以上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应予以辞退。
6. 市场一线人员(大区经理、培训督导)回总部工作期间,按以上考勤制度执行。打卡方式——前台签到记录。如出现代签或不如实签到,按以上第3条执行处罚。
7. 病假员工看病就诊应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单”,因病休息须提供二级以上正规医院出具的疾病和休假证明,经部门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备案。方可生效。
8. 事假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单”请假时间在3天以内的,要提前1天向主管领导申请;请假时间在3天以上的,要提前1周向主管领导申请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9.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事前请假的,应在事发时用电话口头请假,并于事后24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如未请假和补办手续或未被批准事假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10. 员工休假必须先使用年假。
11.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养成员工今日事今日毕的习惯,各级主管应严格控制加班申请。确实因经营、生产需要被部门领导指派继续工作,可申请加班。加班必须事先申请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总经理助理批准,行政部备案后方可记为加班,若未经领导批准不予记录加班。
12. 本公司员工加班必须打卡,以便人力资源部核查。未打卡者不予记录加班。
13. 加班一般由部门领导在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情况下及时安排等时轮休,或由员工根据个人情况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申请倒休;
14. 员工参加培训或集体会议的时间不记为加班,无故不参加公司培训或集体会议则视为旷工。
15. 请假/调休最小基数按半天为一个单位,不足半天的按半天处理
16. 未打卡说明必须当天填写相关单据否则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
17. 以上制度要求自2010年11月12日执行。
特此说明!
二O一零年十一月十二日
抄报:董事长
抄送:
印发份数:3份 存档份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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