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江西省公路机械工程局开展
“阳光反腐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伟大工程,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会议上的讲话,认真落实省纪委第八次全会精神,加大源头治腐力度,规范权力阳光运行,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交通运输工作大局,实现事业快速发展,干部健康成长,厅党委决定在全厅广泛开展“阳光反腐年”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通过“阳光反腐年”活动,总结梳理反腐倡廉工作的成功做法,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创新工作方法,规范阳光反腐运行机制,形成覆盖全面、内容明确、要求清楚、措施得力的阳光反腐模式,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二、目标要求
阳光反腐年活动以高速公路“十二公开”为切入点,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推动其他各项工作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增强预防腐败的成效。着力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发生腐败现象的防范力度,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流程再造、阳光操作。如选人用人、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公务管理等环节,严禁办事不公开,权力不透明,权力运行不阳光。通过活动,健全完善我局的权力阳光运行体系、权力运行监控体系。
三、活动范围
局机关各部室,局属各单位。
四、活动方法
通过公开党务、政务、事务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力促权力在阳光下正常运行,避免因信息不通畅导致受众产生疑惑,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健全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我局要按照中央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凡重大决策必须按照规定的原则、范围和程序作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确保重要人事任免拟任人选素质符合职位标准和岗位要求、选用程序合法合规;要认真落实物资集中采购、工程招投标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不搞暗箱操作;着力建立健全资金内控管理机制,不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充分发挥企业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实现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提高企业决策水平和决策质量。
要全力推进基层事务公开。以落实职工知情权为重点,将“三重一大”、规章制度、职工考勤、车辆使用及维修、招待费用、资产处置、奖金福利发放等予以公开,认真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利益。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
(一)公开环节
1、公开原则:即“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公开信息的主动性,努力做到完整及时、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2、公开内容:即选人用人、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公务管理(接待费用、公务用车消耗)、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工奖金福利发放等党务、政务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务。
3、公开范围:分社会公开和内部公开两种。
4、公开形式:可根据公开的范围选择公开的形式,如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张榜公布、网络公开、短信平台、听证会、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以及不被禁止的其他有效形式。
5、公开时限:主要为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三种,其中定期公开为主要的公开形式。可根据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确定公开时限。
6、公开主体:按照谁承办谁公开、谁公开谁保存、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公开主体。
要建立事务公开台帐,保证公开内容及时、准确,有据可查。要加强对事务公开工作的监管,使阳光反腐制度化、经常化。
(二)监督环节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监督员、职工群众、专家团队、新闻舆论等的监督作用,以监督促廉政建设,以监督促管理提升。
1、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突出程序监督,看是否有符合规定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并监督权力按照流程运行到位;监督权力运行中是否存在“越位”、“缺位”和“错位”等问题。
2、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员的积极作用,高度重视人民群众信访监督,保证来访有人接待、来信有人办理、电话有人接听、投诉有人解决,保护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
3、专家监督: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在必要的时候聘请专家团队帮助审查制定的制度、形成的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4、制度监督:各单位可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工作评估制度、联合监督制度、专项检查制度等符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制度,提高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公开工作在制度的监督下顺利展开。
在监督中要强化层级监督,建立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考评制度,强化专门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力争实现民主监督的目标。形成上有纪检监察监督、下有职工群众监督,外有社会舆论监督的立体监督格局。
五、活动要求:
1、局“阳光反腐年”活动在局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局纪委具体组织协调,不再单独成立机构。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自行安排组织机构。
2、各单位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阳光反腐活动,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全力推进阳光反腐工作。要根据单位工作职能,形成侧重点不同,方式多样的工作措施。同时积极探索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工作模式。
3、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过去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做法,用制度予以指导今后的工作。清理淘汰不能够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制度规章。同时要积极探索科技反腐手段,充分运用电子监察、网络办公等功能,进一步推行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实现政务在网上公开、资金在网上运行、监督在网上实施。
4、加强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督促,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纪检监察人员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督办整改、检查考核等方式,推动“阳光反腐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年底,局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对“阳光反腐年”活动进行全面检查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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