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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建设回顾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农作物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载体,对于保障粮食安全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种子产业始终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1996年以来,国家组织实施种子工程建设,推动了种子产业快速发展,有力地支撑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1.1 种子产业发展现状
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以来,《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种子法》相继颁布实施,特别是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使种子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出现了新变化,产业自身也伴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步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主要表现在:
(一)种子法律框架已经建立,产业发展纳入法制化
《种子法》施行后,种子法律制度逐步健全。农业部先后出台了9个配套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依据《种子法》制定了一系列的地方性法规,为种子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200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指导种子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产业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商品种子供给能力显著提升
通过种子工程引导,国家对种业公益性、基础性设施建设进行持续投入,相继建成一批国家种质资源库(圃)、农作物改良中心和分中心、农作物区域试验站、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分中心、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库、种子加工中心、农作物(原)良种繁育基地(场)等。这些项目建设,促进了新品种的繁育和推广,完善了种子社会化服务和管理,提升了安全供种能力,有力地推动了粮食和农业生产发展。
(三)种子商业价值不断增加,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随着种子商品化程度的提高,我国种子市场的商业价值逐年增加,从2000年的250亿元增加到现在的350亿元左右,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种子市场。其中,玉米、水稻、蔬菜是种子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约占到种子市场总容量的70%。目前,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进入了快车道,“十一五”乃至今后较长时期内,专用品种、非粮作物的需求将不断增加,对种业发展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四)种子企业蓬勃发展,产业集中度有所提高
通过近几年种子市场全面开放,种子生产经营呈现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全国各类持证种子企业有8500多家,其中70%左右为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也发展到80余家。实行育繁销一体化、经营区域覆盖全国的种子企业超过100家,前10家大型种子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已接近15%。种子产业集中度逐步增加,种子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初步确立。
(五)管理模式发生转变,市场监管逐步规范
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种业发展需求,种子管理理念和方式正在发生转变,种子管理体制改革迈出新的步伐。在依法废除不利于种子市场开放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的同时,加强了种子品种质量管理,规范了市场竞争秩序。通过政企分开和国有种子企业改制,强化了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通过种质资源保护制度、品种审定制度、新品种保护制度、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种子标签管理制度、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救灾种子储备制度等,规范了市场准入条件,保障了农业安全用种。
尽管我国种子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起步晚、产业化时间短,种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完善,产业发展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是产业体系尚不健全。受非市场因素的较多影响,开放公平的竞争环境尚未完全形成,种子生产经营条件及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种子质量控制难度较大,加之产业保险制度和市场诚信体系没有建立,放大了自然和市场风险,给农业生产安全带来的隐患不可低估。二是研发投入少且效率偏低。全国有近400多家科研院所从事种子研发,国家对新品种的研发投入不足,且分散使用,难以形成合力。虽然一些种子企业开始介入具备商业化研发条件的农作物育种,但投入比例仅占2%-3%。从基础研究看,多数追求“短、平、快”,种质资源利用等公益性基础研究严重滞后。从应用研究看,研发投入少和资源分散,缺乏统一布局和整合,使许多项目低水平重复,针对性不强,育繁推相互脱节,导致科研成果转化效率低。三是企业竞争力不强。我国种子企业“多、散、小”,产业聚集度依然较低,在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积累十分有限,专业化程度不高,研发创新和抗风险能力弱,缺乏对制种基地田间建设的投入能力。同时又面临着跨国种业进入的巨大压力。2004年美国孟山都控制了全球41%的杂交玉米种子和97%的转基因玉米种子,2005年世界前10家跨国种子公司控制了全球商业种子一半以上。与这些大公司相比,我国企业竞争力还处于明显劣势。
当前,我国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承受资源和环境的双重制约,面对国内和国际市场的双重挑战,中央提出的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种子产业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新一轮种子工程项目建设必须与时俱进,在把握产业发展客观规律的同时,在建设理念上利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种子产业,不断提升种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在建设思路上注重突出公益性、基础性设施建设,切实履行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服务职能;在规划设计上注重各类项目的系统布局和功能协调,充分发挥项目的整体效益;在投资方向上注重按照现代农业要求及时调整建设重点,夯实新农村建设的产业基础;在管理运行上注重提高投入效果,创新工作机制,提高项目的运行效益和回报率。
1.2 建设基本情况
1996年9月,经原国家计委批复,农业部编制的《种子工程总体规划》正式启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大力支持和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种子工程(1996~2005年)建设基本顺利,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种子工程原计划投资130亿元,由种子工程专项资金、种子产业化一期工程资金和世界银行贷款“中国种子商业化项目”投资三部分组成。投资方向涉及建设和完善粮食等作物的良种引育、生产繁育、加工、销售和种子管理等方面。截止2005年底,投资57.8726亿元。其中:种子工程专项资金实际投入42.5291亿元,包括中央投资31.5155亿元,地方配套及项目单位自筹11.0136亿元;种子产业化一期工程投资5434万元,包括贷款3264万元;世界银行贷款“中国种子商业化项目”投资14.8亿元。
通过种子工程专项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共有10类812个(包括2004-2005年种子工程投资整合到优粮工程投资的项目)。其中,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项目39个,农作物品种改良中心项目96个,国家原种场项目54个,粮食作物良种繁育基地项目97个,经济和园艺作物良种繁育基地项目171个,薯类苗木脱毒中心项目35个,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项目135个,种子质量检测体系项目139个,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库项目34个,其他项目12个(详见《种子工程[1996-2005年]建设规划总结报告》)。
1.3 主要成效和问题
种子工程(1996~2005年)建设,提升了种子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农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据专家测算,良种在我国农业增长中的贡献份额已从“八五”期末的29%上升到38%左右,有效地促进了我国农业生产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跨越。
(一)改善了种质资源保存条件,丰富了可供创新基因储备
建设种质资源库和周转库5座,保护区7个,新建和改扩建资源圃27个,使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量达到38万余份,缓解了长期以来种质资源保存设施落后的状况;种质资源的评价和创新也由以表型为主向以表型与基因型结合的方向发展,分子标记被广泛应用于种质资源鉴定研究。种质资源分发和供种能力得到加强,每年向社会提供种质资源12000多份次,为作物育种创新提供了大量可利用材料。
(二)改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优新品种选育不断加速
启动建设的22个农作物国家改良中心和69个改良分中心,在育种理论、技术和方法研究取得重大进展,超级稻、抗虫棉、矮败小麦和杂交油菜等新品种培育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我国农作物育种整体水平显著提高;创制了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育种亲本材料万余份,增强了育种后劲;选育了780个品种通过国家或省级审(认)定,其中部分品种成为主产区的主推品种。初步构建了改良中心、改良分中心、地方育种及推广单位有机结合的全国品种改良体系。
(三)区域试验审定逐步规范,优良品种推广速度加快
据统计,1995年我国安排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17组,参试品种136个,涉及作物只有稻、小麦、玉米、棉花等4种。到2005年,全国共安排各类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生试、预试共计309组,参试品种3311个,涉及稻、小麦、玉米、蔬菜等各类农作物34种。目前,已建成的135个区域试验站每年可承担近一半的试验任务,有效地整合了试验资源,改善了试验条件,确保了试验质量,为品种审定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四)质量检验装备水平提高,种子质量监督管理能力增强
建设了一个国家级种子质量检测中心,38个省部级检测中心,87个地市级检测分中心,初步形成上下相通、左右相连的全国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网络,年检能力由原来的2万份达到37.8万份。种子质量检验步入科学化、标准化轨道,初步具备对重点地区、重点作物、重点品种、重点企业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的工作能力,管理部门的质量监督能力显著增强。
种子工程的实施,使我国主要农作物良种供应能力明显增强,种子科技含量逐步提高,种子产业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与1995年相比,全国商品种子生产能力由64亿公斤提高到80亿公斤,种子加工能力由33亿公斤提高到50亿公斤,种子加工设备及技术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商品种子全部实现了精选加工,种子包衣面积从无到有,应用面积达到4.2亿亩,杂交玉米和杂交水稻种子质量合格率分别提高了40和27个百分点。救灾备荒种子国家储备能力取得零的突破,储备能力达到5000万公斤以上。农作物新品种更新周期由原来的10年左右缩短到6-7年,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已由“八五”时期的80%提高到现在的95%以上。
种子工程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集中表现在:现有商品化供种能力尚不适应农业的快速发展,已安排项目的数量和覆盖面不足;科研育种布局仍不完善,品种选育还不能满足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区域试验站现有建设规模普遍偏小,辐射能力不强,试验、统计、分析、评价手段相对落后,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还难以全方位地开展;种子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和水平还停留在常规项目检测上,对种子纯度和健康等关键质量指标不能快速测定,普遍缺乏转基因种子的检测能力等;种业信息缺乏共享服务体系,没有充分反映种子市场产需动态、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状况和种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形势。
种子工程建设虽然为促进我国种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步入良性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构成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支撑,但与我国农业发展的需求,以及在国际竞争中应具备的实力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建设任务还相当艰巨。
第2章 继续实施种子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十一五”期间,农业发展面临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稳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三大课题,客观要求新时期的种子工程必须与时俱进,大力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良种引育创新、品种审定展示、繁育基地建设和种子质量监督等公益性设施建设,创新运行机制,夯实发展基础,实现持续发展。
2.1 有利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
立足国内基本保障粮食供给是我国粮食发展的基本方针。近年来,在政策、价格、气候、投入等多种有利因素综合作用下,我国粮食累计增产1000多亿斤、单产连创历史新高,出现了恢复性发展的良好势头。但粮食生产科技支撑能力不强,抗灾减灾能力薄弱,“靠天吃饭”的状况仍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持续增产的空间十分有限。加上耕地逐年减少、农业可用水量逐年下降等农业资源约束,实现“十一五”规划期末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0000亿斤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在这种形势下,必须以主攻单产为核心,同时注重质量的提高,加快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种植业整体效益不断提升。从前10年的实践看,良种在我国农业增长中的贡献份额已经提高到38%左右,因此,进一步强化种子工程建设,着力提高种子繁育基地的供种能力,提升种子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和质量检测能力,有利于不断提升粮食等农作物的生产能力,增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后劲,为我国粮食基本自给,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目标的实现提供强力支撑。
2.2 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种子是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前提。近几年,我国农业结构调整取得了初步成效,许多经济作物和园艺作物产品的生产发展已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但由于广大农户普遍缺乏技术和资金储备,良种苗木仍然是至关重要的“瓶颈”环节,品种适宜度和品种优良率偏低的问题仍很突出。针对优质专用农产品的生产集中度不高,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格局尚不稳固等问题,我部制定了《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引导各地积极推进优势产业带建设,以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和经济区位的优势,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这就而要求种子工程建设进一步增强优质品种的筛选、繁育、展示和推广能力,为各地引导农民调整和优化品种结构,扩大优质、加工专用品种的种植,实现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供重要的基础保障。
2.3 有利于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
随着入世“后过渡期”的结束,我国种子产业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目前在我国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已有80余家,位居世界前10名的种子公司都在我国设有办事机构。这些公司大多选择蔬菜、花卉、棉花等经济价值较高作物种子进行研发,并针对我国生态环境选育出一批产量和品质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品种。一些外国种子公司已在搜集我国的种质资源,研究我国种子市场的走势,寻找突破口和切入点,择机进入我国种子市场。跨国种子企业利用科技、资金、人才等优势,在种质资源的创新和利用、新品种选育、优良品种推广种植等方面,已对我国种子产业发展形成强大的冲击,使我国种子产业的生存和发展面临巨大压力。如何加速提高我国种业竞争力,牢牢掌控农业发展主动权,成为我国种业发展面临的严峻课题。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要求,通过种子工程的项目建设,着力提高我国农作物种质资源发掘、保存和创新与新品种定向培育的能力,不断提升我国种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应对挑战的关键措施。
2.4 有利于推动我国种业的产业化进程
市场机制给我国的种子产业带来了新的活力,促进了种子研发、繁育、推广的繁荣。经过近十余年的发展,我国种子产业体系已初步形成,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种子产业的整体水平还不高,产业化程度还很低,总体上处于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向市场经济管理模式转型的过渡期,需要通过国家投资政策的扶持,加快实现种子产业的升级转型进程。为此,优先解决种质资源保护、良种研发、种子鉴定检测等基础性、公益性设施薄弱,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社会监管和公共服务手段不足等问题,为产业主体的发展壮大创造有利条件,是今后种子工程建设必须优先解决的重点环节。
2.5 有利于加强政府对种子的监管
随着《种子法》的实施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种子管理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明确,品种管理、质量管理、市场监管、信息服务等已经成为政府种子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但目前,我国种子管理体系的设施装备水平依然较低,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种子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譬如覆盖全国的品种区域试验、新品种展示示范、种子种苗质量检验和认证的网络体系不健全,种子行业信息服务体系尚未形成,种子种苗储备和应急保障制度还不健全,急需进一步落实相关扶持政策,通过继续实施种子工程建设,不断增强政府对种子的监管能力,保障种业的健康发展。
第3章 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3.1 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提出的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持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工作主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总体要求,坚持与《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紧密结合,通过政府支持公益性、战略性、高技术性基础设施的建设,突出强化基础条件,不断完善监管手段,努力创新运行机制,全面改善服务能力,促进种子产业向市场化发展的平稳转型,稳定提高良种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贡献水平,逐步提升种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3.2 建设思路
新时期种子工程建设重点围绕确保粮食安全、促进结构调整、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目标,立足“资源保护与开发、良种创新与应用、市场监管与引导”的工作任务,重点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新品种改良、品种区域试验展示、良种繁育、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五大环节,着力提升三大能力:
――提升种业发展的科技创新能力。围绕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新品种改良体系建设,补充完善种质资源保护的国家三级体系,优先完善已有工作基础和建设条件的农作物改良中心(分中心)技术装备条件,不断提升种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提升新品种供给与推广应用能力。突出良种繁育和品种区域试验展示,依托优势农产品布局和粮食生产能力布局,着力改造完善一批重点产区的良种繁育基地的基础设施,补充完善主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和田间对比展示网点设施装备条件。
――提升种子质量监督检测能力。以服务于粮食生产布局为重点,适当兼顾其他优势农产品生产布局,在继续补充完善国家、省两级种子质量监督检测技术装备的同时,在制种优势区和主要用种区,依托种子管理机构,选建一批种子质量监督检测分中心,初步构建覆盖主要农作物生产区的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体系,提高种子监管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水平。
3.3 建设目标
以优先选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提高农作物育种创新能力、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构建覆盖全国的品种区域试验和质量检测体系五个方面为建设突破口,带动种子产业综合竞争能力的整体提升。主要建设目标分述如下:
——在现有基础上,建成比较完善的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与利用体系,对现有220多种作物的38万份种质资源进行有效保护,为种子产业技术创新奠定资源基础。
——新建26个农作物改良中心、分中心,扩建完善32个改良中心、分中心,使我国农作物改良中心、分中心总量达到117个,继续建设航天育种中心,持续增强我国农作物育种创新能力。
——新建70个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使国家级区域试验站总数达到205个,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比较完备的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网络,为新品种审定提供科学的依据,把好品种市场准入关。同时,拓展区域试验站的展示示范服务功能,引导农民择优选用新品种,探索市场机制下新品种推广应用的有效实现途径。
——新建251个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重点改善制种基地和苗木场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效地增加农作物良种综合生产和供应能力,显著提高农作物商品供种率和良种覆盖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国家级种子检测中心,拓展26个省部级种子检测中心的功能,新建47个地市级种子检测分中心,构建覆盖主要农作物制种及用种区的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网络体系,使种子检验能力由37.8万份/年提高到80万份/年,初步形成覆盖80亿公斤商品种子的质量监测能力,确保农业生产用种质量安全。
3.4 建设原则
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种子产业发展相协调,“十一五”期间,种子工程建设重点把握好以下建设原则:
(一)坚持以市场和需求为导向,突出优势农产品和优势区域
紧密围绕发展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根据资源禀赋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以优质水稻、专用小麦、专用玉米、高油大豆、棉花、双低油菜、双高甘蔗、柑桔、苹果等优势农产品及特色经济作物为重点,突出优势农产品和优势区域,适度集中建设,促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和区域特色农产品开发。同时,依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在规划实施中适度调整完善扶持的重点品种和建设布局。
(二)坚持以政府公共职能为主体,强化重点支持领域
国家投资主要用于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充分体现并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投资方向以种质资源保存、品种改良、良种繁育基地、区域试验、质量检测等为主。考虑到国家财力与种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的现实情况,国家投资建设的项目安排,要突出重点,择需布局。引导和调动社会力量投资,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三)坚持整体设计与系统布局相结合,考虑长期效益的发挥
依据总体建设任务和建设目标,按照子系统项目功能整体协调的要求,综合考虑不同地区的农业生产需求、技术优势、自然条件、基础力量、区域环境等因素,对各类项目的建设布局实行整体规划、系统布局,确保工程建设的科学化、合理化、标准化,促进各类项目形成合力,发挥整体优势和功效。
(四)坚持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充分利用项目已有条件,采取填平补齐的方法,拓展和完善服务功能。全面考虑新建项目的辐射半径,避免同类功能项目在布局上的重复交叉。良种繁育基地和质量检测中心、分中心的规划布局和数量安排要与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有机衔接,统筹安排,避免重复建设。根据“十一五”期间国家财力的可能,分步推进工程建设。
(五)坚持鼓励企业参与,提高核心竞争力
创新机制,引导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扩大种子产业的资金投入,促进项目效益的稳定发挥,提高种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第4章 建设重点
4.1 作物种质资源保护设施建设
4.1.1 项目背景
农作物种质资源是作物育种和农业生物技术发展的战略资源。它以各类作物品种、品系、野生种和农作物野生近缘种为载体,为高产、优质、抗病、节水、环保、营养健康等新品种选育提供丰富的生物多样性遗传材料。种质资源保护工作主要包括: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圃、离体库(试管苗库、超低温库)、DNA库、种质繁殖更新基地、引种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鉴定评价、编目保存、交流展示和开发利用,种质资源材料与方法的创新等。种质资源保护设施直接关系到国家种质资源的拥有数量、质量和竞争力,关系到种质资源能否得到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等重大问题。因此,种质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是确保我国作物育种竞争力的基础支撑。
我国幅员辽阔、生态环境复杂,农业植物表现出丰富的多样性。农作物栽培种类有600多种,野生近缘植物约有1万多种。依据《农业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和农业原始创新的发展需求,到2010年,作物种质资源保存需要的设施包括国家级长期库1个,复份库1个,离体DNA库1个,中期库16个,种质资源圃48个,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200个,种质资源繁殖更新与引种基地7个。通过种子工程建设,到2005年,我国已拥有国家级长期库1个、复份库1个、中期库7个、种质资源圃30个,保存着38万多份农作物种质资源,初步构建了种质资源安全保存体系。
目前,我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还尚未到位,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离体保存和DNA保存设施,在我国仍是空白,使得通过分子基因利用种质资源的能力相对落后。由于保存种质资源对象与方式不同,保存温度与程序不同,以及国家种质资源长期库依然缺乏安全的库容空间,原有的国家种质资源长期库设施无法承担离体保存和DNA保存的任务,建设离体保存和DNA保存设施已成为种质资源保护的迫切需求。二是我国许多特有或具有重要价值的作物尚未建立种质资源圃。如椰子、棕榈、木薯等热带作物,野生苹果、猕猴桃、杨梅(梅)等果树,山药、魔芋、生姜、芋头、大蒜、葱、韭菜、百合、香椿、黄花菜、枸杞、笋竹、芦笋等多年生蔬菜等,这些宝贵资源由于缺乏种质圃保护设施,面临消失的危险。三是部分已有种质资源库(圃)也存在保存设施简陋、加工及处理设备缺乏、容量不足等问题,需要加大更新改造力度,以确保种质资源得以安全保存。
4.1.2目标任务
按照“安全保存、高效利用、共享服务、主权保护”的指导方针,以确保国家种子安全和抢占农业科技制高点为目标,根据保存设施实际需求的迫切程度,新一期种子工程以建设农作物种质资源离体与DNA保存设施为核心,初步建立起集种质库、种质圃、试管苗库和DNA库等各类种质资源设施齐全、水平先进、总体布局合理的国家种质资源保存体系。
国家种质资源离体与DNA保存中心承担多年生和无性繁殖作物种质的长期保存,保存数量总体规模为10万份,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世界一流水平的离体与DNA保存技术研究平台,开展中长期安全保存理论与技术研究,构建种质资源信息网络中心,成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人才培养和科普教育基地。
国家种质资源长期库承担作物种质资源的长期战略保存,一般不对外供种,贮藏寿命达到50年以上。开展农作物种质长期安全保存理论与技术研究,兼顾生物多样性保护人才培养和科普教育。
国家复份库承担国家长期种质库贮存种质的备份安全保存。
国家中期库承担某一种或某一大类作物种质资源的中期保存、特性鉴定、繁殖更新,向全国使用者提供所保存的种质资源。
国家种质圃通过活体种植承担无性繁殖作物及多年生作物种质的保存、特性鉴定、繁殖更新,所保存的种质资源提供给全国使用者作为育种材料。
4.1.3 建设内容
新建国家种质资源离体与DNA保存中心1个,保存能力达到10万份。改扩建种质资源库6个,其中复份库1个,长期库1个,中期库4个。新建改建种质圃12个,其中新建多年生蔬菜作物、野生苹果、杨梅(梅)、木薯、热带果树、热带香饮料、棕榈等7个种质资源圃,改扩建野生稻、天然橡胶、猕猴桃等5个种质资源圃。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使我国初步建成完整的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体系和开发利用平台。
新建种质资源离体与DNA保存中心的建设内容,一是土建工程,包括超低温液态氮罐保存库,试管苗保存库,DNA库,组织培养操作室、室外工程等;二是保存和实验设备的购置,包括大型液氮罐,自动化控制系统,温湿度自控培养箱,低温生物学设备,数据网络系统设备等。
改扩建种质资源库的建设内容,主要是库体建筑结构和保温设备改造完善,仪器设备(制冷、发芽、干燥、包装、遗传完整性检测等)的补充更新等。
新建种质资源圃的建设内容,一是土建工程,建设梯田式植株保存园,包括修建种质资源保存圃、检疫圃、鉴定评价圃,整地改土,完善排水灌溉设施、防护围栏、配套温室(网室)、野外观测室、田间道路等;二是购置农机具和实验设备。
改扩建种质圃的建设内容,主要是设施设备的扩充、完善、更新等。
4.1.4 项目布局
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农业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发展规划》,综合考虑不同农业生物保存和利用的迫切程度,以及与现有国家作物种质资源库、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国家农作物基因资源改良中心”相互协调配合关系,项目布局如下:
在北京新建1个国家种质资源离体与DNA保存中心,在北京、西宁、青岛、郑州、长沙、黑龙江改建6个种质资源中长期库。
在北京新建1个无性繁殖和多年生蔬菜种质资源圃,在新疆新建1个野生苹果种质资源圃,在江苏新建1个杨梅(梅)种质资源圃,在广东新建1个热带果树种质资源圃,在海南新建1个木薯种质资源圃、1个热带棕榈种质资源圃、1个热带香料饮料种质资源圃。
改扩建广西野生稻种质资源圃,海南橡胶种质资源圃,已有的猕猴桃种质资源圃。
4.2 农作物品种改良中心、分中心建设
4.2.1 项目背景
品种改良是种业科技创新的核心环节,是增加农作物产量、改善品质、提高抗性和解决优良品种不断“退役”问题的根本措施。我国农作物品种改良主要包括亲本材料创制、育种方法研究、新品种选育、原原种扩繁和原种提纯复壮等。目前,此项工作主要由国家农作物改良中心和分中心承担,部分种子企业也开始介入该领域。截止2005年,全国已建设品种改良中心22个、改良分中心69个,启动了国家航天育种中心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农作物品种的选育和开发,提升了育种创新能力。
根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种子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考虑农作物种类和分布及生态类型的差异情况,到2015年,全国农作物改良中心、分中心至少应建设30类作物160个,而已建的改良中心、分中心在数量和布局上,都不能满足我国作物类型繁多、生态条件复杂、耕作栽培制度多样、新型能源作物扩展等对品种多元化的实际需求,部分改良中心、分中心的建设内容还不完备,整体设计功能难以充分发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部分作物虽已建设了改良中心、分中心,但由于跨越多个不同生态区域或优势研发区域,难以有效提供服务能力,需要合理调整布局分工,适当增加改良分中心的数量;二是部分播种或栽植面积较大的农作物尚没有专业化的改良中心、分中心,不适应产业发展的需求;三是已建部分改良中心、分中心投资强度小,目标定位偏低,田间试验和信息化服务设施建设不到位,部分仪器设备需要升级换代,整体功能难以满足现代育种技术的需求,不适应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
4.2.2 目标任务
以作物遗传育种为核心,结合耕作栽培、生理生化、植物保护、生物技术等学科,建成多学科联合协作、仪器设备先进、基础设施配套、管理运行机制优良、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农作物改良平台,为我国农业生产和种子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新品种支撑。
改良中心主要负责农作物育种理论与方法、育种材料和种质创新研究,为各分中心及全国农作物育种单位提供技术保障和优良育种材料;组织种质资源的引进、鉴评和交流,指导和协调各分中心的业务工作,研究解决育种工作和农业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改良分中心主要从事所在生态区或相邻生态区优良新品种的组配和选育工作,进行良种良法研发和应用。
2006-2010年,在现有改良中心、分中心建设的基础上,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建设:一是新建26个改良中心、分中心,包括牧草、浆果、热带水果、梨4个中心,水稻、小麦、玉米、大豆、马铃薯、大麦、棉花、油菜、花生、芝麻、桑蚕、柑橘、茶叶、蔬菜、食用菌、木薯、甜高粱等等22个分中心;二是改建完善32个改良中心、分中心,从已建的投资规模不足、育种科研能力较强的改良中心、分中心进行选择;三是继续完善航天育种中心建设。
4.2.3 建设内容
新建国家农作物改良中心、分中心,将根据现代育种技术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需求,重点加强基础设施条件建设。主要建设三方面内容:一是土建工程,包括品质分析室、抗性鉴定室、生理生化分析室、生物技术实验室、栽培技术研究室、考种室、挂藏室、资料室、种质库等;二是田间工程,包括温室、网室、制种圃、病圃、试验用地及灌溉、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三是农机具和实验仪器设备的购置。
改扩建的改良中心、分中心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条件,按照节约资金、不重复建设、提升功能的原则从以上三方面对基础设施条件进行补充、更新和完善,重点添置分子育种和品质检测所需的仪器设备,改建或扩建现有田间试验设施和信息服务设施等。
航天育种中心继续建设空间诱变生遗传机理和种子筛选、装载、地面育种试验等地面育种工程。
4.2.4 项目布局
改良中心、分中心布局遵循“突出优势产区、兼顾生态区域、增强研发能力”的原则,针对现有中心、分中心建设存在的“区域空白、作物空白、数量不够、功能不全”等问题,按照“填平、补齐、拓展、提升”的原则进行建设。主要支持对象有3类:一是按照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农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在未承担过此类项目的部分优势产区和生态区域,新建一批农作物改良中心、分中心。二是根据新兴产业发展的需求,适当补充建设木薯、甜高梁等能源作物改良分中心。三是从已建项目单位中择优筛选,对前期投资不足,仪器设备需要更新,田间试验和网络化服务设施建设不到位,育种研发能力较强的承建单位,适当安排部分改扩建项目。
新建4个改良中心布局为:在内蒙古新建1个牧草中心,在河北新建1个梨中心,在海南新建1个热带水果中心,在吉林新建1个浆果类中心。新建22个改良分中心布局为:在湖北新建1个水稻分中心,在安徽、新疆新建2个小麦分中心,在黑龙江、河北新建2个玉米分中心,在广东新建1个大豆分中心,在甘肃新建1个马铃薯分中心、在甘肃和新疆新建2个大麦分中心,在新疆建设兵团和四川新建2个棉花改良分中心,在安徽新建1个油菜分中心,在广东和河南新建2个花生分中心,在河南新建1个芝麻分中心,在浙江新建1个柑橘改良分中心,在四川新建1个桑蚕改良分中心。在福建新建1个食用菌分中心,在云南新建1个茶叶分中心,在广西新建1个木薯分中心,在重庆新建1个蔬菜分中心,在河北新建1个甜高粱分中心。
从2001年前批准建设的36个改良中心、分中心中,选择32个中心、分中心进行改扩建。
4.3 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体系建设
4.3.1 项目背景
农作物品种的区域试验和审定是科研育种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环节。通过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统一安排品种对比鉴定试验,对新品种的产量、品质、抗性、适宜范围等方面进行鉴定,确定品种推广利用价值,以确保因地制宜地推广良种,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区域试验质量直接关系到试验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关系到科学公正地评价新品种,关系到育种者、农业生产者的切身利益。《种子法》明确规定:“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发布广告,不得经营、推广。”完善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体系,改善试验条件是提高农作物品种试验质量的重要保障。
我国作物种类多,同一作物的熟期也存在很大差异,需要根据不同生态区、不同作物安排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据统计,2005年我国共安排水稻、小麦、玉米、蔬菜等34种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309组,参试品种3311个。种子工程已投资建设的135个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承担了近一半的试验任务。目前尚有一半的试验工作委托给各级科研院所、基层种子站、种子公司、良繁场等单位分散承担,涉及试验点870个。这些试验点往往只具备承担一种作物品种试验的能力,试验条件十分简陋,很多试验点没有固定的试验用地,仪器设备严重不足,难以保证区域试验结果的准确性,需要在现有基础上投资建设新的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进一步改善品种区域试验工作条件,增强试验能力。
按照每个新建区域试验站整合相邻6个试验点的布局测算,需补充投资建设145个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以形成较为完整的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网络,基本满足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工作的需要。同时,为了加快新品种的推广步伐,推动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区域试验站可以充分利用对比试验的条件,进一步拓展新品种引种、展示功能,充分展示众多品种的特性和区域适宜性,为农业系统提供品种信息,为农民择优选种提供直观服务,促进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推动种植业结构优化调整。
4.3.2 目标任务
根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要求,“十一五”期间计划在全国新建70个国家农作物品种综合区域试验站。加上已建的135个国家区域试验站,将初步构成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体系的骨干网络。所建区域试验站主要承担本区域内农作物新品种试验、展示和示范任务,每个区域试验站每年至少承担5种作物、100个以上品种试验和展示示范任务。
4.3.3 建设内容
区域试验站重点建设三个方面:一是品种试验和新品种展示用地,包括田间排灌系统、田埂硬化、作业道路、挡鼠墙(稻区)、防雀网(稻区)、保护地试验用的日光温室、塑料大棚等;二是品种检验检测、储藏设施,包括试验室、考种室、挂藏室、仓库、晒场、农机库房等;三是配备种子检验检测以及品种生产所必要的仪器、机具等设备,包括供试验田用的小型拖拉机、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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