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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
5月11日,李林主任主持召开办务会议,研究部署下阶段有关工作:
一、关于总部经济认定工作。要认真吃透文件精神,按文件要求对我市金融机构申报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如创投公司等金融配套机构到我办申报企业总部,我办可予以受理。此项工作有综合处负责。
二、关于金融招商引资工作。一是对有意向来我市发展的金融机构,要逐一跟进落实,确保顺利完成我办全年招商引资任务;二是关于北京市有关方面邀请我市参加金博会的事情,待请示市领导同意,我办将组织人员赴京参加论坛并开展金融推介。以上工作由金融处负责。
三、关于金融产业园区建设工作。一是要就金融机构用地的后期监管问题拿出具体方案;二是要尽快启动南山后海金融商务区建设;三是要根据调研情况,对龙岗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可能存在的几种营运模式,认真进行利弊分析,形成报告报市政府。此项工作由金融处负责。
四、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工作。要积极推进新设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工作;加快原有九家公司的整改工作;尽快出台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则。在受理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时,要注意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一是要认真审查出资人特别是尤其是主要出资人有关情况;二是要认真审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有关情况;三是高层管理人员至少有一人要有相关金融工作一定年限的从业经验,并获得银监局认可。此项工作由金融处负责。
五、落实百人服务团调研成果的工作。对于百人服务团调研中需要我办协调的工作要积极跟进,对于重点企业反映的问题要努力协调落实。此项工作由金融处负责。
六、深莞惠金融合作问题。CEPA补充协议六对香港金融机构向内地发展做出了新的安排,我办要认真研究有关政策。要借此机会,积极推进深莞惠金融合作,争取在银行合作方面取得突破。下周我办要与东莞市金融办进行座谈,探讨金融合作问题。此项工作由综合处负责。
七、关于机构落户政策问题。中广核拟将其下属产业基金公司放在深圳,我办要与市发展改革局沟通,并从政策上给予支持。华鑫证券、国都证券拟将其运营总部迁至深圳,我办要尽快上报市政府从政策上给予适当支持。
参加会议人员:综合处唐盛培、王振超、林志锴,金融处庄睿宁、刘大平。
送:办领导,各处。
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2009年5月11日印发
拟稿:林志锴 (印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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