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4)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6)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2、 3、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4、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5、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5、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后勤主任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工作,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6、及时排查、整改安
3、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学校安全应急救援预案与安全演练制度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我校安全紧急事件,提高紧急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4、,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教育局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紧急情况处理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全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附:安全紧急情况处理小组名单: 组长:刘维忠 副组长:曾路迹 成员:叶新喜、韦凤专、曾宪栋、韦慧玲、韦利珍、胡文娥、谢生慧、黄兆恰、覃超燕、谭净尹、年级组长及班主任 主要职责: 1、出现突发事件时,负责指挥协调相关人员立即到达现场,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人员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救助工作。 3、根据情况及时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并及时请上级有关部门。 4、
5、指挥协调相关人员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各类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一)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一方面迅速送校办公室,由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松江镇人民医院进行处理。具体负责人郭利。 2、立即停止学校食堂的生产活动,并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等,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3、及时通知相关家长并做好学生家属工作,迅速向镇政府和局法制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4、组织班主任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中毒的师生名单,并注意观察检查他们的健康状况。 、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确保学校稳定。 (二)传染病应急预案 1、我校师
6、生在家中出现流脑、风疹等传染性疾病,患病师生应迅速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经校长同意才能回校上学、上班。 2、我校学生若在校内出现疑似传染病,由班主任负责送至校医办公室,学生出现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要立即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陪同的,由老师送医院救治,班主任要作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向校长报告。 3、教师出现疑似传染病,应该主动向校长报告,停止工作。 4、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班级或办公室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消毒剂为84消毒液和食醋。 (三)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要经常性地组织学习交通法
7、规,教育学生珍爱生命,教育学生严禁驾驶机动车辆。 2、学生在上、放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学校得知情况后要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并迅速报告交通部门和安全主管部门。 3、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具体负责人陈传友。 4、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组织保护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四)发生火灾应急预案 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的速度将信息向校长报告。 2、发生火灾,严格禁止学生参与救火,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处。老师要利用一切救火设备组织自行扑火。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力量难于扑灭时,立即拨打“119”报警求助。 3、将师生疏散
8、在学校田径场,若遇紧急情况,则直接疏散出校园。 4、立即切断电源。具体负责人丁瑞鹏。 5、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五)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件)应急预案 1、在体育活动和其它群体性活动中,发现学生在校内受伤或身体不适,尤其是突发心脏病等,应当立即送校办公室救治,并向学校领导报告,如学校领导认为有必要送医院救治的,应迅速通知家长,并由家长陪同就医,若家长不能陪同的,由有关老师陪同到医院。 2、外来人员未经允许要求进校,值日教师不得放行。尤其是行为可疑者。对其追赶不及,应立即通知值日领导,及早将闯入者受逐出学校。 3、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现场老师或第一位发现突发事件的老师为
9、应急处理第一责任人,要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制服不良分子并报告学校领导。事态严重的,为防不测,应拨“110”报警求助。 学校用电安全制度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之一,它关系到国家财产及学生的人身安全,用电工作是安全工作的重要方面之一,为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学校用电管理办法。 一、各办公室主任、班主任、生化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多媒体、物理实验室、理化、档案室、七年级组、八年级组、教导处、校长室、生物实验仪器室、总务处、印刷室、卫生室、值宿室各部门的主管人为用电管理责任人。 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管理好本部门、办公室、阅览室、实验室、微机室、水房的功能场所的用电设备。如:
10、照明灯具、电源插座、热水器等。负责本班、处、室的用电安全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消除或报告总务部门。 1、各处、教室不得私自拆卸、损坏公共场所的灯泡、灯管、开关等设备,违者除批评外,应赔偿修复费用,造成后果应负全部责任。 2、各处、室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除学校安装外的任何电器,不私自乱拉乱接电源。 3、各处、室职能分开,责任到人,与职能部门签定安全责任书。 三、各办公室用电管理规定。 1、各办公室主任、班主任为本处室安全用电负责人,负责本处室电器的使用与管理,如发现故障及时与总务处联系。 2、各办公室必须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学校用电的上述几条。 3、各处室安装或拆卸电器与总务处联系,由总务处指定维
11、修更换。 4、各处室、班级严禁使用学校安装外的任何电器,造成事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联带办公室主任或班主任责任。在班级、办公室用电由学校统一指挥,在校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四、实验室、微机室等用电管理。 1、实验室实验员,微机教师为实验室、微机室的用电管理责任人,时刻注意本室电器状况及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与总务处联系,以便及时维修与更换。 2、实验室、微机室内严禁私自乱拉乱接,坚决禁止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安装任何电器,一经发现除学校批评外,进入到量化中去,造成重大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3、实验室、微机室帮电严禁超载运行。 4、各种电器在正常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校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否则
12、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五、具体要求 1.全体师生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如发现室内外,供电线路及用电设备出现问题时,应主即向有关领导或老师汇报,以便及时处理,避免事故发生。 2.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3.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负责,持有电力入网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两证”人员才能从事强电操作并建立电工管理档案。学校各处室、班级均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未经有关领导及电工批准,不准私自乱拉、乱扯电线,不准随意改动原有的供电线路及设施,否则发生问题由当事人自己负
13、完全责任。 4.各班主任要负责提高学生的安全用电常识,不乱动灯口、开关、插座等供电设备,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汇报,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5.每一位教职工及全体学生都要增强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观念。照明灯、电风扇及其它教学用电设施不用时应及时关闭。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6.学校要定期对线路进行检测和维修,防止线路老化引发火灾。 学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局相关科室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1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 2、学校发生涉及学生伤
14、害的违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灾、食物中毒、急性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除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 3、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范围,除包括校内校外各种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强奸、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4、对校园内或由学校组织的活动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瞒报现象的,将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迟报现象的,学校必须向教育局作出书面解释,对由于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15、5、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内交通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二、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禁止学生在校内骑自行车。 三、各种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机动车进入
16、校园后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严禁鸣笛,严禁超速。 四、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 五、校园内严禁学车、练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六、机动车辆出门要自觉接受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要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七、举办校内大型活动,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八、如遇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九、不允许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无营运手续、农用车辆及技术状况不好的机动车辆。 十、对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安全工作档案制度 一、安全档案建立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确定一名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安全档案立卷 档案人员应按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收集各种安全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三、安全档案的保管由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指导安排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档案详实有效,便于安全工作的开展 四、安全档案的整理 定期对安全档案进行整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体制,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及早提出整改备案。第12页 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