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XX市第九十九中学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隐患整改措施。 一、学校安全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二、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保障学校安全。 三、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安全法律、法规和章程; 2、指导、协调和监督学校的安全工作; 3、依法查处违反学校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4、负责制订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规划。 5、加强安全管理,依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应当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6、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学校依法代表人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建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队伍。 7、发现区域或者学校周边区域存在危害学生人身安全的情形或者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即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规范的建筑物、设施,不得用于教育教学活动。 9、定期对学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格防范和杜绝火情。发生火灾隐患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 10、对教育教学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并记录检查、维护到位。 11、学校实验室以及技能操作、文艺、体育用品和其他设施、设备,在每次使用前都要进行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