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学院)物资采购领用、发放制度 物资采购、领用管理制度 一、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常用物资的采购 1、采购计划的拟订。行政办公室库管文员每月10日前完成物资库存量核对,统计库存低于储备量的物资,并拟订月采购计划,交行政办公室主任。 2、计划审批与采购。行政办公室主任将采购计划报分管后勤副院长审批,按月将物资计划采购到位。 3、物资验收。行政办公室库管文员验收货物必须认真核对品种、数量、规格及有效期等。同时还要认真核对审批计划和实物、发票与数量是否相符。如发现数量不足,质量不好,规格不符,品种不对时拒绝验收,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反映。 4、物资入库与挂账。采购人员每月必须及时将发票或随货同行
2、交财务部审核及办理入库手续,并按财务规定办理挂帐和报销手续。 (二)非常用物资的采购 1、各科室所需的非常用物资,必须填写非常用物资采购申请表,价值在1000元以内的,报后勤副院长审批后,价值超过1000元的,需经后勤副院长审核并报院长审批后,再交行政办公室落实到位。 2、行政办公室按领导审批计划及时采购,凡科室急需物资须在3日内采购到位,对不是急需的物资,安排随同常用物资一并采购。 (三)物资采购的管理 1、物资采购价格及配送企业必须经后勤副院长审核,并报院长审批后,形成物资采购目录。 2、常用物资采购,是采购目录内的,须按目录采购。若不在采购目录内的非常用物资,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坚持按最
3、优惠价采购,非目录内物资1000元以内须报后勤副院长审批,1000元以上须经后勤副院长审核并报院长审批后方可采购。 3、严格实行物资储备量制:即印刷品不超过一年,耗材及被服类物资等不 得超过一个月的消耗量,特殊情况须经院长审批。 4、库房文员、采购人员等,必须按时拟订计划核对库存量,按计划采购、入库和挂帐,做到各负其责。 二、科室物资领用管理制度 (一)计划审批与发放 1、计划申报。各领物科室每月25日前,必须将下月物资领用计划单交行政办公室,计划单中应详细注明领物名称、数量、规格或型号要求等。 2、计划审批。常用物资的计划由后勤副院长审批,后勤副院长须在每月27日前完成审批工作。划掉审核不同
4、意物品时,须在划掉物品后面签名,并反馈到申请科室。 3、物资发放。行政办公室在收到审批计划单后,库管文员须于每月30日前,通知各科室领取物资,并按审批计划单内容发放下月物资。 (二)领用物资的管理 1、各科室领用物资必须是当月编制次月计划,按月计划领用,对每月各种物资的使用量应做出合理预算,保留足够的应急物资,每个科室物资须指定专人领取专人管理。 2、各相关科室应严格执行物资领用审批与发放程序,不得无故拖延计划的申报、审批与发放工作。 3、各科室和库管文员不得违反规定随意借用库房物资。如特殊情况,借用科室必须填报申请,交行政办公室送后勤副院长审批后方可借用。若发现违规借物,每次扣除借物科室和库管文员工资各100元,并全院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