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龙洞沟煤矿年井上下管理规章制度细则.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145764 上传时间:2024-12-27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18.65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龙洞沟煤矿年井上下管理规章制度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龙洞沟煤矿年井上下管理规章制度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龙洞沟煤矿XX年井上下管理制度 规定煤矿井上下消防材料应急救援物资 井下消防材料库材料明细表 序号材料设备名称 规 格 单 位 数量 灭火器 干粉mf-8型 台 202 灭火器 10升泡沫 台 203 灭火器 co2 台 104 大 锤铁、 8磅 把 25 铜 锤铜、 8磅 把 26 铁 锨 尖、平口 把 107 铁 钎 根 28 铜 钎 根 29 断线钳 把 110 伸缩梯 6m 把 211 石棉毯 块 412 管 钳 把 213 变径管接 ¢110/75mm 个 414 变径管接 ¢75/52mm 个 1015 胶 管 ¢15mm m 5016 胶 管 ¢20mm m 5017 塑料管 ¢89mm m 10018 塑料管 ¢140mm m 20019 高压水管 ¢25mm m 20020 方 木 200×200×2000m m3 321 木板 50×200×2400mm m3 522 铁钉 50-100mm kg 323 砖 块 150024 编织袋 个 20025 保险带 条 426 专用防火钻杆 ¢50×800mm 米 20027专用防火钻头 ¢76 个 井上消防材料库材料明细表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规 格 单位 数量1 灭火器 干粉mf-8型 台 202 灭火器 10升泡沫 台 103 保险带 条 44 大锤铁、 8磅 把 25 铜锤铜、 8磅 把 26 铁锨 尖、平 把 107 铁钎 根 48 铜钎 根 29 断线钳 把 110 瓦刀 把 211 小铁锤 把 112 木工斧 把 213 担架 折叠式 副 214 消防桶 个 615 软梯 10m、20m 架 216 链子 三环 根 317 消防斧 把 218 手拉葫芦 5t 个 119 滑轮 5t 个 120 扁钎 根 121 小撬棍 根 122 铁钉 50-100mm kg 323 棕绳 ¢20mm m 5024 棕绳 ¢15mm m 50 井下各地点灭火器材配备 序号 地 点 物质名称 型 号 单位 数量1 中央变电所 干粉灭火器 mfzl8/mt3 台 42 中央泵房 干粉灭火器 mfzl8 台 43 火药库 干粉灭火器 mfzl8 台 44 105工作面 皮带机头 干粉灭火器mfzl8 台 35 主斜井皮带机尾 干粉灭火器 mfzl8 台 26 一采区变电所 干粉灭火器 mfzl8 台 57 105配电点 干粉灭火器 mfzl8 台 28井下充电室干粉灭火器mfzl8台2 煤矿井下消防材料库管理规定: 一、消防设施 1、井下消防管路要接到所有采掘工作面及硐室门口。 2、必须在井上下设置消防材料库,材料库的材料、工具品种及数量由矿长确定。 3、每一采煤工作面及煤(半煤)巷掘进工作面,最少装备两台灭火器。其它地点灭火器配备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4、健全消防器材检查制度。由矿长、安监部门负责监督落实。矿长应签阅检查记录,检查间隔不超过一个月。失效、失修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 二、防火措施 1、井口房和扇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2、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穿化纤衣服,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3、尽量不要在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从事这些工作的,必须制定特殊的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后实施。 4、井下电缆必须为不延燃型,电器设备必须确保防爆、隔爆性能。 5、井底车场、井筒、主要绞车房、机电硐室、炸药库等,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6、炸药、雷管的选择,炮眼的深度及封堵长度、质量,放炮器的使用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违章放炮。 三、自然发火的防治 1、我矿属自然发火矿井,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防止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 2、在进行开采设计时,必须选择有利于防止自然发火的巷道布置和支护形式。根据自然发火期的长短,回采速度及所采取的防火措施等因素,确定采区和回采工作面的尺寸。两个回采工作面之间必须留设煤柱,煤柱宽度的设计要符合防火要求。 3、采煤面回采结束后至多一个月,必须对采空区进行密闭,因回收材料不及时,造成不能封闭的,要追究矿生产科及影响单位责任。如因通风工区管理不力推迟封闭时间,追究通风区长的责任。 4、必须搞好全矿井自燃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每旬至少观测一次。观测地点:防火墙内外、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高冒点及总工程师指定的其他地点。观测内容:气体成份(氧气、沼气、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气温、水温等。特殊情况需增加观测内容,由矿总工程师决定。预测预报情况报矿总工程师签阅,通风工区备案。 5、对高冒点要实行挂牌编号管理,定期进行防火预测预报。观测要求同4,特殊情况由矿总工程师决定。 四、灭火措施 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和现场人员立即通知、引导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2、灭火救灾时的通风制度由矿长、总工程师决定,未经矿长、总工程师批准,不得采取反风措施。需要反风时,必须先撤出原进风侧人员。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 3、在抢救人员灭火及封闭火区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流变化,严防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 4、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封闭火区,尽量缩小封闭范围,封闭顺序应在火源的进回风侧同时封闭。不具备同时封闭条件时,可采用先封火源进风侧,后封火源回风侧的封闭顺序,一般不得采用“先回后进”的封闭顺序。 5、接火警后,矿要根据情况,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或领导小组,指挥灭火救灾工作。 瓦斯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一、瓦斯探头的位置及设置 1、低瓦斯矿井回采面,应在工作面上风巷距工作面切眼10米处安设瓦斯探头。瓦斯报警点:1%;断电点: 1.5%;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2、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回采面,应在工作面上风巷距工作面切眼10m处、距采区回风巷10~15m处各安装一台瓦斯探头。第一台探头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与低瓦斯回采面相同;第二台探头报警点为1.5%、断电点为1%,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3、回采面采用串联风时,进入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必须安装瓦斯传感器。瓦斯报警、断电点为0.5%,断电范围为回采工作面及其进回风道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4、低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巷道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传感器离迎头距离:煤巷小于30m,半煤岩巷小于50m,岩巷小于80m。 5、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应在该面局扇前3~5m处安装瓦斯传感器,瓦斯报警点以及断电点均为0.5%,断电范围为被串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6、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0.3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0.2m。 二、监测系统信息管理 1、监测中心每班必须有一名值班员值班,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电脑显示器所显示的信息,记录系统运行状态,负责打印监测日报表。接到报警、断电 第17页 共17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