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污水处理厂巡回检查制度 1、要求负责人简要介绍一下污水站的基本情况(人员、设施、污水的性质、处理的技术等)。 2、环境因素。辨识环境因素的依据,是否按制定的程序进行了环境因素的辨识,辨识是否考虑了三种时态、三种状态以及大气排放、水体排放、固废处置、噪声的产生、能源及资源的使用、相关方关注的问题等。重要环境因素有那些。要求提供辨识后的相应文件。 3、运行控制。检查水量情况(要求提供管网图,实地察看污水的去向和污水处理装置的处理能力,是否有其它排放口,污水量是否超出装置的处理能力。重点了解污水中有哪些主要污染物。是否有一类污染物(六价铬、总铬、总铅、总镉、总银、总镍、总砷),对这些污染物的监测是否
2、在车间排口取样,是否达标后排入综合污水处理场。 4、询问和索取排放标准并检查标准的执行的情况(有无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索取监测报告,并根据排放的浓度和实际的排水量,验证其排放总量与总量控制指标是否相符,如不符进一点追踪。 5、处理工艺。要求提供污水处理操作规程,追踪关键参数的控制情况(如药剂的添加量、反应时间、污水调节池中的ph值、生化处理池中化学耗氧量(cod)进水浓度、温度、溶解氧(do)等)。抽污水监测的原始记录,及相应检测设备的校准和检定记录。 6、追踪污泥的处置情况。重点关注生化污泥和化学沉淀渣和重金属的沉淀渣(危险废物),是否交有资质的处理机构处理,抽交接的记录及联单的记录。现场察看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并关注是否有停止运行的情况(抽设备运行记录、能源消耗记录等)。 7、检查污水出现紧急情况泄漏的应急预案,现场检查应急设施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