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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库防火管理规章制度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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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粮库防火管理制度 粮库成品库管理制度 成品保管员隶属于储运部、质检科,在储运部经理、质检科长的直接领导下,对成品库及产品、副产物库及产品和有关设施的制度化管理负全责。 一、职责 1、负责各类成品的入库规格、型号、数量等的验收,合理安排成品货位的划分,进行成品的安全、有序存放,负责仓库的安全、卫生和管理工作。 2、做好成品的出入库管理,严格手续制度,做到收有凭,发有据,记账及时准确,定期核对帐实,保持相符一致。 3、进行发货装车时的现场跟踪,严格按照发货单或调拨单发货,成品全部装车完毕,保管员签字确认方能出库。 4、车间生产的产品入库后进行外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通知车间整改,做好记录,不准有问题的产品装车。 5、成品保管员负责做好装卸工每日工票的登记,并于每月25日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汇总至行管科。 6、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二、管理制度 1、成品库必须具备良好通风、干燥的条件,必须设立有效的防虫、防鼠雀和隔热、隔湿设施,对不能及时出库的产品,要求质检科配合每周对粮情检查不少于1次,发现霉变迹象、生虫等问题及时上报与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备货产品应明确储存在“待处理区”域内,不得与合格品混存。检验合格的成品应储存在“合格区”内。 3、对于与产成品无关的杂物,一律不得存放在成品库内,保证成品库的整洁和卫生。 4、装卸工在发货时要听从保管员安全装车,如未按保管员和营销科要求发货、装车且不服从管理,保管员有权拒开《工票单》,同时通知部门经理。 5、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进入成品库翻拿成品,成品库内所有入库成品需办理出库手续后方可发出。 6、成品库内摆盘码垛要横平竖直,由保管员指导监督车间摆放,由于车间生产的原因造成所辖内的物品、资产损坏要及时上报并监督限期改正。 7、产品外包装要经常检查灰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扫,达到表面干净,并做好记录。 8、成品库内支柱四周墙皮如有脱落,储运部要及时进行维修,不准推诿扯皮。 9、托盘在夏季用清水冲洗,每年至少两次并保证日常托盘的清洁卫生。 三、监督检查 每周一行管科会同储运部、生产部部门负责人对成品库产品存放、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如不符合相关规定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100.00元,发现三次没有按规定要求执行,将对相关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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